中獲取的東西都不一樣,但事實上,我們都需要同樣一件東西:和我們的伴侶親近,並且享受他們的親密陪伴。
只要感情上的聯絡存在,即使有不同的價值觀,或經濟條件不相配,其實也沒什麼關係,溫暖的感覺能使人積極地展望未來。
在很多情況下,“無法調整的差異”變成離婚的理由。
問題的重點永遠不在不同點的大小、多寡或性質。決定的因素在於,婚姻關係中的雙方覺得這些差異重不重要,一旦認為差異是重要的,人們就會用差異的大小、多寡或性質來證明合不來的結論的正確性。
不相合的想法,會產生出合不來的感覺。歷史上有無數極端不合卻成功地結合的事例。許多婚姻在禁忌之下卻仍然維持得很好,例如交戰中酋長們的子女結下鴛盟,並且白首偕老;分別住在不同國家的夫婦,卻享有充滿了愛且長久的婚姻關係。
相合與否是心靈的感應,真正的相合是分享所有正面的、好的感覺,是享受和對方在一起的時光。
如果一對夫婦只盯著彼此的相異處,那麼就會覺得他們的婚姻很糟糕。
使她們感覺不好的並不是他們的相異處,而是伴隨著只注意雙方差異這個行為而來的負面感覺。
過分地思來慮去、懷疑自己和沒事找碴兒的行為,使得自己的眼光變得模糊不清,甚至會把風度翩翩的白馬王子看成是醜陋不堪的蛤蟆,那麼,他們的婚姻也就進入了危險狀態。
假設有個太太說話的聲音很大,意見又多,一天到晚打高爾夫球,又喜歡看些稀奇古怪的電影,但是她的先生並不討厭這些個性,他會不會覺得和他的太太相合呢?當然會。
其實根本就沒有什麼所謂合得來、合不來的問題,全都是我們的腦子在作怪。
若非如此,世界上就不會有那麼多情形各異的快樂夫妻了。
相合性是思想的產物,想像力的虛構品。如果認為某種個性是不相合的,我們就會從那個想法中得到負面的感覺,而這種負面的感覺,才是我們稱為“不相合”的東西。
假如我們能夠改變心態,開始感覺這些個性是正面的,或是無關緊要的,我們就又會覺得彼此十分合得來了。
其實,就本性而言,所有的人都是相合的,因為每個人都喜歡和別人在一起,不論從事的活動是什麼。我們都曾經有過和朋友一起做件無聊的事,但是卻玩得很愉快的經驗,有同伴分享使我們能擁有愉悅的心情。
當然,這種自然的相合性,會被負面的想法和評判所擾亂。如果和一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卻一直對那個人的生活或是為人持負面的想法,正面的感覺就會慢慢消失,關係中相合的感受就會逐漸減少。
只有當愛意消失的時候,我們所認為配偶應具有的條件才會變得重要。
事實上,條件的多寡和要求的強弱,正可作為關係幸福感的指標。
當我們感覺在婚姻裡得不到想要的東西時,就可以知道,此時的親密程度相當低落。
保持與配偶親近,能夠幫助我們得到想要的東西,例如良好的性關係或是物質上的奢侈品,因為親密感會導致良好的合作關係。親密感能把每個人好的一面引發出來,也能激勵雙方去注意對方所重視的事情,這樣一來,要達到共同以及個人的目標就變得比較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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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的包容
我們每個人都有與理想的情人完美結合的幻想,然後卻發現我們的對方是一個獨立的、獨特的、有差異的人。
現代夫婦的另一難題是,當兩個獨立的人因為結婚走到一起時,要想找出雙方的共同之處的確是個挑戰。我們的前輩們結婚年齡較小,剛剛從中學或大學畢業,多數是一起走向成熟的。因此,總是以夫婦身份來一同決定生活的大事。
到了我們這一代人,結婚都比較晚,個人的獨立意識都比較強,有許多在30、40、50歲結婚的人,都常常為他們的個性化而驕傲,他們認為自己很難放棄來之不易的獨立生活的感覺和身份。所以,夫妻間的關係就容易出現更多的差異。
學會把兩個獨立生活、完全定型的成年人融合在一起,並在兩個自我的融合中找到合理的平衡,這是一個比上一代人的婚姻更具挑戰性的任務,實際生活中,沒有可以參照的現成樣板。
結婚時,我們很多人都暗自希望能和我們本質上相似的異性結合在一起,從而最終達到水仙花般的夢想。然而實際上,一旦我們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