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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對畫作參考價值小。

經過幾個回合的較量,看來老畫家李某已經明顯處於下風。法院的一審判決依據幾項查證,把《群仙祝壽圖》認定為年輕畫家倪冰所作。

但是,李某不服,提起上訴。

高階法院對此案又進行了一番認真的調查,但遲遲未能結案。法官們考慮得很周到,他們說:李某畢竟還沒有同意寫字,如果兩個人的筆體一致怎麼辦?類似的細節都應當考慮。

儘管還有一些不確定的因素,但有一個問題是肯定的:這幅畫只有一個作者。

不是作者的一方,肯定是欺世盜名的賊。如果這種行徑真的發生在一個頗有名氣的大師身上,叫人作何感想呢?

1993年7月17日,上海各主要報紙都刊登了一篇引人注目的訊息:弱女子狀告舞劇大師,大型舞劇《太陽部落》著作權糾紛拉開序幕。

這則訊息之所以引人注目,不僅僅因為此案是我國法院受理的第一例舞劇著作權案,而且由於,被告是曾經擔任過《東方紅》、《小刀會》、《寶蓮燈》、《木蘭飄香》、《鳳鳴歧山》等著名舞劇總導演的舞劇大師、上海歌劇舞劇院副院長李仲林。而原告,則是來自內蒙古呼和浩特的弱女子、默默無名的業餘創作者塗小雷。一個弱女子起訴舞劇大師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雙方將為此對簿公堂,其中的原因自然引起了許多讀者的好奇。

上海市中級法院接受塗小雷的訴狀,並決定很快開庭之後,塗小雷趁這個間隙來到北京,向首都新聞界披露她的坎坷遭遇。

已經40歲的塗小雷身患嚴重疾病。北京安貞醫院給她的病理診斷為:風溼性心臟病、二尖瓣狹窄。醫院決定施行二尖瓣、主動脈聯合置換手術,並提醒她說,根據病情,手術已不能再拖延。

但塗小雷把住院手術通知塞進包裡,仍然不顧一切地為這場官司而四處奔波。她說:“寧願死了,也要打贏這場官司。這比死在手術檯上要痛快得多。不然,這口氣出不來,我的病怎麼也不會好。反正,活不了多久了!” 。。

強者與弱者(5)

這個倔強的塗小雷,到底有什麼冤屈呢?

她說:我1984年抱病寫出大型舞劇劇本《 山頂之戀》(後改名為《 火》),為它的上演曾奮鬥了7年,歷盡坎坷,耗盡心血。但沒想到1991 年7月,我的劇本中的一部分竟出現在上海舞劇院由李仲林執導的《太陽部落》中。

這兩個劇本是怎麼聯到一起的?《火》劇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劇本?

塗小雷對記者說:“ 1983年我就病危了,但躺在病榻上,一個題材纏繞在我心上。我們的祖先——50萬年前中國猿人取火的壯舉、歷盡艱辛的奮鬥精神,為什麼不能立在舞臺呢?那赤裸的身體,強健的筋骨,粗獷的氣質,與芭蕾、現代舞有天然結合的能力……”

病情稍好,她獨自一人來到北京,鑽進大山,鑽進北京猿人遺址周口店山頂洞。漆黑的夜晚,她在大山裡奔走,感受到50 萬年前的荒蠻,想象中國猿人取火的壯舉。

隨後,她到各博物館收集資料,拜訪古人類學家……

1984年,她寫出了《山頂之戀》。

然而,塗小雷太天真了。一個默默無聞的業餘作者,要將自己的劇本搬上舞臺,談何容易。她為此幾乎耗費了7 年寶貴時光。

塗小雷說:“1984年秋初,我帶著劇本找到正在北京的《木蘭飄香》編導李仲林。他看了我的本子,表示願意排演,以此劇創新一種舞蹈語彙,即祖先的舞蹈語彙。但他說當時沒有‘陣地’; 待有了自己的團,將把此劇作為第一個劇目……”

3年後,李仲林有了自己的“陣地”。作為一種改革嘗試,上海成立了仲林舞劇團。在上海文化局創作中心的推薦下,塗小雷又一次見到了李仲林,談起了《山頂之戀》。

“他到我住的小旅館,詳細聽我講述了劇本及設想,與作曲家莊德淳當場拍板,接受我的劇本。9月10日,他拿出蓋有仲林之印的協議書,我在上面簽了自己的名字。經他提議,《山頂之戀》改名為《火》,並由團裡列印50份,分發編導人員。仲林發誓說:‘如果排不好此劇,我帶頭自殺。’……”

從1987年12月到1989年,仲林舞劇團曾兩易導演排演此劇。塗小雷作為“活字典”和場記,滯留上海參與排演。為了此劇的排演成功,她是把一切都要拋棄了的。

然而,1989年仲林舞劇團的改革失敗,《火》劇也就隨之被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