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所謂驚世駭俗的文章,難道真的沒有更好、更直接的辦法了嗎?這個辦法是不是太書生氣了?還是你心裡壓根兒就沒有真的下決心要幫他?
李明啟如果找的不是他,而是另外一個人,這個人可能會先替他穿針引線,而讓他自己去跑。科長也好,處長也好,廳長也好,據說都是明碼實價的。何其樂早幾天週末上街打的,跟計程車司機聊天,問他是不是在部隊幹過,沒想到馬上博得了的哥的好感,說他會看人,有眼光。前部隊副連長告訴他,他本來可以轉業到縣稅務局工作的,條件是得花十幾萬打點。何其樂問他不打點會怎麼樣,他說不打點你就去不成,就那麼幾個好點兒的單位,排隊的人有幾十個上百個,憑什麼給你?可是,真要打點,你敢嗎?你如果去了,這打點的十幾萬還不想辦法撈回來?怎麼撈?還不受賄索賄?不被發現還好,一旦發現,就得家破人亡。但我不去,有的是人搶著去。那些人想不到這個情況嗎?當然想得到,別人就是衝這個去的。餓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你怕,別人不怕。大家都這樣,誰怕誰呀。你看著吧,他不撈才怪哩。他不撈,他原來的投資怎麼收得回來?他靠什麼還當初借的錢?瞧,這就是咱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