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注意力的產品的。這絕不僅僅是件微不足道的事。
這些觀念都是在我實驗的這一年中在我的頭腦中形成的。當時,我的大多數實驗都是為了製造賽車。因為那時的觀念是,一流的汽車應該是一輛賽車。我對賽車從來就沒有什麼真正的興趣,但沿用腳踏車的觀點,商家們認為在車道上贏得一場比賽能讓觀眾瞭解汽車的優點——雖然我無法想象還有比這更沒有效果的方式了。
雖然並不贊同,由於別的人都在這麼幹,我也只好隨波逐流。1903年,純粹為了追求速度,我與湯姆·庫珀(Tom Cooper)一起製造了兩輛賽車。它們的外觀很相像,其中一輛叫做“999號”,另一輛稱為“飛箭號(Arrow)”。如果我們的汽車會因速度而出名,那我就造這樣的汽車。我用了一臺擁有4個大汽缸,能提供80馬力的發動機——這在當時是聞所未聞的,這些汽缸的轟鳴聲就足以把一個人嚇得半死。車上只有一個座位,但已經足夠了。我開過那兩輛車,庫珀也試過,我們把它開到全速。我簡直無法描述那種感覺。在駕駛過其中的一輛車後,我感覺飛越尼亞加拉大瀑布(Niagara Falls)都可以是一件閒庭信步的事。我並不想擔負駕駛“999”號去參加賽車的責任,雖然這輛車是我們最先製造的。庫珀也不想,他說他知道一個人,是專門為速度而生的,對他來說世界上沒有什麼東西是太快速的。他給鹽湖城(Salt Lake City)拍了個電報,叫來了一個名叫巴尼·奧菲爾德(Barney Oldfield)的職業腳踏車賽手。他從未駕駛過汽車,但他很喜歡試試看的想法,他說任何事情他都想試上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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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踏上真正的商業之路(2)
教會他如何駕駛汽車只花了我們一星期的時間。那個人根本不懂得恐懼為何物,他要學的就是怎樣操縱這個怪物。當然,駕駛今天跑得最快的車根本沒法跟當時駕駛那輛車相比,因為那時候還沒有方向盤這一概念——所有我以前製造的車都只有一個很簡單的方向杆。在這輛車上,我裝了一個需要雙手握的方向杆,因為要控制正在行駛的汽車,需要一個大塊頭使出全部的力氣。我們為之備戰的車賽是在格羅斯角(Grosse Point)車道上跑三英里,我們決心要讓我們的車成為賽道上的一匹黑馬——其他的預測都留給別人去做吧!賽車道那時候修得並不科學,因為人們不知道一輛車的速度到底能有多快。沒有人比奧菲爾德更清楚轉彎意味著什麼。當他在座位上坐下,我準備發動汽車時,他興奮地對我說:“來吧,這輛戰車可能隨時會要了我的命,但從此以後,他們會說,當我開著它繞過圍欄時我簡直快得要命。”
他出發了……他不敢往旁邊多瞄一眼,在轉彎處他也沒有剎車,他只是讓它向前衝啊衝。當他到達終點的時候,後面的人足足被他甩開半英里!
“999”號完成了它的使命,它為我能製造高速汽車做了廣告。那次賽車後一星期我就成立了福特汽車公司,我是副董事,兼設計師、機械師、總監和總經理。公司的資本是10萬美元,我擁有其中的。以現金方式投入的資本總額是28 000美元——這是公司從經營以外的基金中吸收的全部的錢。最初,儘管有以前的教訓,但我仍然想發展一個自己的股權少於控股權的公司,不過,很快我又發現自己必須擁有控股權,因此在1906年,我用公司賺得的錢購買了足夠的股票,使我擁有的股票份額達到了51%。沒過多久我又買了更多,使我的份額上升到。公司的新裝置和公司的整個發展資金都是來源於公司的所得。到1919年,我的兒子埃德塞爾(Edsel)買下了餘下的的股票——他以每100美元支付12 500美元的比率買下,總共花了7 500萬美元。
企業魔法般快速地發展起來,汽車獲得了經得住考驗的名聲。它們是堅固的、簡單的、製作精良的。我正在努力設計,想弄出一個簡單通用的型號,但我沒能實現我的設計,我們也沒有錢來建立適合生產的工廠和購買裝置,我也沒有錢可用來尋找最好的最輕的材料。我們仍然不得不接受市場提供的材料——我們弄到了已有之中最好的,但我們沒有設施對材料進行科學檢測或進行最初的研究。
我的同行們並不相信有可能把我們的汽車統一為一種單一的車型。汽車業也走著腳踏車業的老路。在腳踏車行業中,每一個生產廠家都認為,每年都推出一種新型的腳踏車是很有必要的,並且使新車型和舊車型完全不同,好讓那些購買舊車的人把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