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過圍牆去了。
清薇:“……”平日裡還要委屈自己用樓梯上下,真是難為他了。
不一會兒趙瑾之就回來了,臉上帶著笑,將手裡的東西往清薇面前一遞,“給你。”
“這是什麼?”清薇沒有接過,而是問。
趙瑾之將拿東西往她手裡一塞,“是一把匕首。我當年出門時,祖父給我防身的,如今已用不上了。這東西做得小巧好看,又方便攜帶。趙姑娘帶著防身吧。”
清薇低頭仔細的看了看手裡的匕首。柄和鞘都是銀質的,上面還雕了花,看上去十分富麗堂皇,不說出去的話,恐怕都以為只是裝飾的小玩意兒吧?但只要將匕首抽出來,便彷彿能看到凜冽鋒芒從其上發出,寒意逼人。
清薇不懂匕首,但還是識貨的,這必定是好東西。所以她將匕首放回鞘中,遞給趙瑾之,“太貴重了,我不能收。”
“我留著已經沒用了,白放著而已。”趙瑾之道,“你現在生意越做越大,指不定什麼時候就遇上麻煩。有個東西防身,也讓人放心。這陣子我在你這裡用晚飯,也沒說過勞煩的話,飯錢更不曾付過。你心裡若是過意不去,只當是我付了飯錢就是。”
清薇道,“這飯錢,就是在錦繡樓,也足夠吃一年了。”
趙瑾之便含笑道,“既如此,我也在你這裡吃足一年,用這匕首抵賬,如何?”
“也罷,我將來的席面,賣得只會比錦繡樓更貴。”清薇想了想,還是將匕首收了起來,“多謝趙大哥。其實我也正想物色這麼個防身之物,只是總找不到好的。”
“不必客氣。”見她收了,趙瑾之才坐下來,繼續喝粥。
清薇將匕首抓在手裡把玩了片刻,又問,“我看趙大哥平日佩的是劍,想必劍法十分出眾。只是你師父教的又是拳,不知劍法和拳法,趙大哥更擅長哪一個?”
第27章 百步穿楊
“什麼才是趙大哥最擅長的?”清薇這樣問。
趙瑾之聞言; 卻只是一笑,“這兩樣都不算擅長; 不過勉強不惹人笑罷了。”
清薇微微挑眉; “這樣說來; 趙大哥擅長的另有其他?”
“你要是感興趣; 明日可以帶你去看看。”趙瑾之本來想要解釋,話到嘴邊; 又改了念頭。說出來的終究不如看到的給人的感覺更強烈。男人嘛,在自己的心上人面前,想顯露自己的能力,也是正常的。
但是清薇自己有些猶豫; “去哪裡看?”羽林衛平日裡負責護衛皇城,規矩自然也很大; 外人是不能擅入的。趙謹之這樣說; 清薇怕他為自己破例; 自然不好隨便答應。
趙瑾之道; “放心吧; 不會壞了規矩。”
清薇這才點頭,“那就勞煩趙大哥了。”答應下來之後,她心裡又不免有些好奇,到底擅長的是什麼,趙瑾之還不肯說,非要讓自己去看?
眼看天快黑了,趙瑾之不適合一直留在這裡; 喝完了粥之後,便主動開口告辭。
一夜無話,也不知是不是心裡存了事,第二日清薇起得很早。但即便如此,她開門出去的時候,趙瑾之還是已經來過了。一方盒子安安靜靜的躺在清薇門口,昭示著這個事實。
清薇彎腰將盒子拿起來,開啟,滿滿一盒子櫻桃。
也不知道叫緊緻從哪裡尋來的櫻桃,色澤鮮紅,肉質細嫩,看上去微微有些透明,想來是非常珍貴的品種。而且果子上還微微沾著露水,顯然,又是剛摘下來的。
他時常便會送點這些東西,清薇也都已經習慣了。不過每次瞧見,心裡還是不免好奇,不知道趙瑾之到底從哪裡弄來的。
不過的確是到了櫻桃上市的日子了,前兒馬五還說,回頭給清薇送一筐來。沒想到他還沒送,趙瑾之就先送了。
清薇梳洗之後,將櫻桃用小籃子盛了,放進井裡鎮著。這樣等正午天氣熱的時候,便有冰冰涼涼的果子可吃了。而且清薇手巧,用這些果肉,還能做出各色小食。
然後她照舊去準備早飯。
因為要出門,輕微沒有熬粥,而是下了麵條。她先起鍋炸了肉醬,香氣很快瀰漫而去出。沒一會兒,趙瑾之就聞香過來了。清薇這才將麵條下到燒開的水裡,等水重新滾起來之後,再點兩次水,便可以撈起來了。澆上味道噴香的炸醬,再將黃瓜絲蘿蔔絲之類的菜碼放上去一拌,就是一碗滋味極佳的麵條。
“這話我說過許多次了,不過還是要說,清薇姑娘的手藝,真是天下僅有。”趙瑾之坐下來,讚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