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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惠帝的親生,只不過是宮女生的而已。

少帝年幼,呂后臨朝稱制,開始了漢朝的高後時代。

臨朝稱制。呂雉以皇太后名義臨朝稱制,行天子之權,比後世的太后垂簾聽政而仍得借皇帝名義頒詔,大不相同。從這個意義上講,呂后可以算是中國第一個女皇帝,是一位有實無名的“皇帝”,甚至紀年都用“高後”名義。所以,《史記》和《漢書》分別把她列為《呂后本紀第九》和《高後紀第三》,是有道理的。

呂后稱制伊始,首先排擠王陵等老臣,再以呂氏控制南北軍,又實際掌握了丞相、御史大夫等行政權力。至此一切朝政大權,事實上由呂后獨攬。呂后之所以能專權,決不是偶然的。至少可以從三個方面探討其原因:

自身條件。呂雉精明強幹,是劉邦的結髮妻子,同丈夫共同經歷過困苦危難,又熟悉劉邦麾下的文臣武將,妹夫樊噲和兄長呂澤、呂釋之都是當年沛縣舉事的起義骨幹,建立過許多戰功。所以,她具有比較深厚的根基和威望,劉邦過世後,唯有她一人才能威服得住諸王和功臣悍將。這些條件,其他任何寵姬都不具備。

形勢的需要。劉邦死前封了9個同姓王,這些同姓王對皇權都構成了潛在的威脅,更何況還發生過廢易太子之爭。同時,在功臣集團中,也難保不再發生陳豨 (xī)一類的叛亂。而惠帝劉盈在性格上又不像他的父親,懦弱、寡斷,難以穩定大局。於是,這便促使有野心、有魄力、有權謀的太后呂雉起而越俎代庖,替兒子登上漢初權力之巔,臣服百官,使功臣宿將俯首聽命,以謀求局面的安定和漢帝國的發展。

社會的背景。漢代時還不像後來有那樣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的思想。漢代重女權,婦女在社會中有較高的地位,能夠發揮較大的社會影響。漢代女性有許多是有爵位,甚至同男人一樣也可以封侯,並且擁有封邑。例如,漢高祖劉邦封兄劉伯妻為陰安侯,呂后當政時,封蕭何夫人為酇(zàn)侯,樊噲妻呂須為臨光侯,等等。秦漢時期在某種程度上存在著寬容大度、男女平等的社會風氣,不以“私生子”、“私通”、離婚再嫁為極大恥辱。漢武帝時的名將衛青、霍去病就是私生子,而且是奴隸出身,同樣可以拜將封侯。《漢書·地理志下》就記載在民間有“使男事女,夫詘於婦”的現象,在陳國(今河南淮陽一帶)“婦人尊貴”就是普遍存在的地方風習。唐朝與漢代重女權頗有類似之處,即所說的“漢唐遺風”。在這種社會背景下,女主專權,人們也就不以為怪了。

呂后的功過是非呂后統治前期,她著力於迫害“諸劉”,漢高祖劉邦的8個皇子,大多被呂后殺害,只剩下代王劉恆和淮南王劉長還活在世間。自稱制以後,呂雉一面破壞劉邦確立的“非劉氏不王”的原則,一面又加強和擴大劉氏和呂氏的聯姻關係,以加強和擴張呂氏的權勢,並進而控制劉氏諸侯王。但在呂后時期,社會秩序已趨向安定,社會經濟已有了比較明顯的恢復和發展。所以,呂后又是一位有功於史的傑出政治家。她的貢獻主要表現如下:

重用老臣。在人事安排方面,呂后遵守劉邦臨終前的囑託,相繼重用蕭何、曹參、王陵、陳平、周勃等開國功臣,維護和延續了漢朝的統治。

繼續推行黃老政治。在統治政策方面,放手讓曹參等人奉行“清靜無為”的方針,一些政令比高祖時期相對放寬,以求穩定政局。它主要表現在:不僅廢“族刑”、“連坐法”和“挾書律”,還廢除“妖言令”;不僅貫徹了劉邦所制定和推行的輕徭、薄賦、勉農、抑商等一系列政策,還有所修改、補充和發展。

繼續實行和親政策。除了避免與匈奴發生正面對抗之外,並再次“以宗室女為公主,嫁匈奴冒頓單于”。這樣,總算換回了北疆的安全。

高後四年(前184),那個在未央宮做小皇帝的劉恭,得知自己並非張皇后所生,而生母已被殺害後,小孩子口無遮攔,竟口出狂言,宣稱長大後一定要報仇!呂后得知,先把他關進永巷,對外佯稱皇帝生病。隨後宣佈廢去前少帝劉恭的帝號,然後將他秘密殺害,接著立已封常山王的劉義為皇帝,更名為劉弘,這就是後少帝。呂后又給這個孩子指定了婚姻,立她侄兒呂祿的女兒為皇后。

皇帝都可以隨便廢立生殺,劉氏諸王和功臣集團怎麼不提心吊膽,惴惴不安呢?因為對呂后的所作所為和諸呂擅權用事的不滿,朝中大臣正醞釀著一場翦滅呂氏集團的鬥爭。在高後八年(前180)七月,呂后死去。陳平、周勃定計,聯合劉襄、劉章,奪取了南、北軍,一舉消滅了呂產、呂祿、呂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