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吳菲當時還不太瞭解臺灣人的說話習慣,不知道“瞭解”在臺灣人來說跟北京人的“噢”其實是一個意思,並沒有吳菲以為的那麼隆重。
不過那都不重要,如果誤會能使結果誠懇,誤會本身也就成了另一種誠懇。
到後來,等話說淤了,兩個人也來點別的,典範常要求吳菲聽他唱歌。
《流言 流年》三(4)
“拜託!換成別人想聽我唱歌都不曉得要付多少錢呢!我還不一定唱!”典範玩笑著懇求。
“那我可以付錢請您別唱了嗎?”吳菲也玩笑著拒絕。
“我唱歌,真的,有這麼差嗎?”典範收斂起笑容認真地問。
“真的,有一點點,差。”吳菲注視著他的眼睛認真地回答,看他有點沮喪,又補充說“不過也沒關係,有人比你唱得更差也還不是拼命出唱片!”
“哦,這樣啊。”典範氣節“有時候覺得我自己好賤啊!”
“怎麼說?”吳菲問。
“從來都沒有人,特別是女人,會說我半點不好,從我媽,國小的老師,到現在所有的fans,從來我就沒碰到有半個女人對我表示過半秒鐘的冷淡,就只有你耶,你還真是個奇葩!認識你之前我都很難想象會有女人批評我——可是很糟糕的是,這剛好是你吸引我的地方,我好賤啊!”典範啃著半塊烤白薯搖頭笑道。
“你才是個奇葩,我認識的人裡不管男女就沒有誰說過自己賤!”吳菲舉著另半個白薯也笑。
不管話是怎麼說,反正,那以後,漸漸地,典範不管在哪兒,都會不時拿他的作品聽吳菲的意見,從戲劇到唱片、主持……各種作品。對於吳菲,那些都是她聽說過沒見過的新鮮事兒,因此,她沒有世俗的判斷標準,只能選擇老實不客氣,對典範的讚揚或批評,始終都有他們之間特有的、一個程度上的不會掩飾所以懶得掩飾。
這交往固然是密切的,但,有它獨立的密切的默契,好像始終陷在某一種氣場或屏障之中,讓這裡沒有性別的差異和相應的困擾。在認識典範之後,吳菲忽然發現,男女之間果真存在著一種可以跟愛情無關的奇怪感情,但那也不能簡單地叫“友誼”。
等多年之後回頭,吳菲才恍然發現,應該感激典範的出現,是他跟她的那一段不長也不深的交往,把她從楊小寧留下的夢靨裡暫時拽出來。雖然只是“暫時”,但這足夠讓她重新正常地審視生活也審視自己。女人的心腸永遠都用不完,總是需要有個目標給她去消耗,總是“牽掛”誰的。
這樣的庸俗事件,無非是再次驗證,一段舊感情的中止或終止,總是因為另一段新感情的介入——有時候未必是愛情。
典範不在的時候,他租的房子委託吳菲幫他料理。這個公寓儘管透過了吳菲和典範的挑剔,仍然不妨礙它還是有各種問題層出不窮。吳菲因想著自己受人之託,赫然覺得自己是那麼的重要,心理保持著奇怪的熱情,每每大小事都當仁不讓,一直繃著她那個“秋菊”的勁頭,不得到“說法”絕不罷休。一來二去,這個吹毛求疵的做事態度引起其他人的注意,結果她被那個地產專案的代理公司相中。
“很少有內地人對待事情的態度像你這麼認真的,尤其是你這個年齡的女孩子。”那家公司的老闆莫喜倫——也就是後來成了吳菲生命中另一個重要男人的人——對吳菲如是評價。
吳菲對這樣的褒獎倒沒有特別得意,她對自己的個性特點沒什麼判斷,被莫喜倫說的所謂“認真”,吳菲也經常在其他親朋好友口中聽到,但他們用的是另一個詞,叫做“軸”。吳菲對這兩種概括都不太介意,不管“認真”還是“軸”,只要意外能轉化成生產力就值得偷笑。
吳菲欣然接受了新工作的邀請,她很高興,這意味著未來很長時間,她又重新擁有了經濟自主權,同時不必在家聽她媽嘆氣。
《流言 流年》四(1)
吳菲後來都回憶不起她和莫喜倫之間的曖昧關係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開始。反正辦公室戀情左不過就是那麼幾種,要不就是沒什麼強刺激的日久生情,要不就是共患難之後的刮目相看,要不就是先敵後友化干戈為玉帛,要不,就幾種兼有,攙和著曖昧。
起初的時候,莫喜倫表現的很有領導架勢,像個一般規格的正人君子。他和吳菲工作之外很少有私人內容的談話,即使偶爾談,也必定是一副以他的家庭為榮的模樣,在他的描述中,那還是個頗美滿的家庭。
“我每個星期必須抽出時間陪我太太吃晚飯,必須!至少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