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變得如此畏首畏尾……方立煜想起那個陽光明媚的下午,就覺得胸口發澀。越是偏執,越是愛嗎?這就是愛嗎?只是,為何那樣的偏執還是放手?為何明明放手,還是那般思念?有很多東西錯過了,失去了,沒有了,才知道可貴。儘管如此他仍想她,甚至在此時此刻,他仍不可抑制對她的思念……
“方先生,請你回答辯護方律師的問題。”
方立煜皺了皺眉,看了一眼立於面前的男子,是叫小林吧,繼子微之後以太的律師,也許果然是繼承了子微的衣缽,小林不僅將公司的法律事務處理得井井有條,包括他的私生活也安排得儼然有序。他承認他不是一個純潔的男人,和大多數男人一樣,他將情與欲分得很清,在這單身的一年的他並非禁慾,他也找過床伴,所以才會惹上這種官司。
“方先生請你回答我的問題,”林律師再次提醒他,“請問你和原告陳法婷陳小姐是什麼關係。”
什麼關係?方立煜看了一眼對面坐著的女人,如此楚楚可憐,在床上她可要放浪得多,他冷笑一聲,“性關係。”
滿庭譁然,小林寵辱不驚,“能否詳細說明一下你們的性關係?比如你和原告一般來說都在什麼場所進行什麼活動?”
那些你不是比我更清楚,臭小子想玩弄我嗎?方立煜惡狠狠地想,他冷哼一聲說道,“平時吃個飯,買些珠寶首飾的,然後上床。”
“就這些?”
“就這些。”
“那一般來講你們平時的消費由誰來付帳?”
當然是我。“我。”
“剛才你有提到你與原告會一起去買些珠寶首飾,請問這些物品呢?”
“這個你該去問那個女人。”
“這些物品是由你來付帳的嗎?”
“是。”
“很好,謝謝方先生的合作。”林律師回來自己的座位上,拿起一個檔案袋,“這裡是剛才方先生提到的,所有由他籤付的他與陳小姐共同消費的金額的帳單,以及所有珠寶首飾及業已饋贈給陳小姐禮品的帳單,我提交法庭過目。”
“方先生,如果有人認為你和陳小姐之間純粹是一種性交易的關係,你支付給陳小姐金錢及貴重的物品,以備在你需要的時候由陳小姐為你提供性的服務,因此在一定的時效內與你性交成為陳小姐不可推卸的義務,這種觀點你否認嗎?”
方立煜滿腔怒火熊熊燃燒,這該死的臭小子到底想做什麼?他壓低聲音沉沉道:“我否認這種看法。我送她東西和她陪我上床沒有任何關係,她有接受或拒絕我饋贈的權利,同時也有同意或拒絕和我上床的權利。”
“那就是說,在任何情況下,你都不可能強迫陳小姐在她不願意的情況下……”
“我抗議辯方律師使用這種毫無根據的推斷。”
“抗議有效,請辯方律師注意措詞。”
“是,法官大人。那方先生,我們換種說法,在一般情況下,你有沒有可能強迫陳小姐在她不願意的情況下與之發生性關係,也就是原告陳小姐所謂的他強姦?”
“不可能。”
“請你想仔細,如果你喝醉了,或者說你將陳小姐誤當作某人的情況下,有沒有可能?”
“不可能。”
“我想方先生已經明確表達了自己的原則與意識。謝謝方先生。”
方立煜坐在被告席上,看著子微一手帶出來的林律師,這是他第一次正視這個小男生,第一次意識他竟然將子微的犀利與無情學了入木三分。感覺到他的視線,小林抬頭,看了他一眼,然後撇嘴一笑。方立煜不由心中惱火,他能肯定,剛才在那個死小子眼裡閃過的是惡作劇的嘲諷,這該死的臭小子,到底想做什麼?這個問題,很快他得到了答案。
“陳小姐,請問你與方立煜先生是什麼時候認識的?記不清了?是不是一年前的夏天,也就是2004年的7月13日?……請問你與方先生一共發生了幾次性關係?記不清了?我這裡有張清單,請你確認一下是否正確?……抗議?沒有根據?那好,陳小姐請你確認一下最近的兩次是否正確……根據你的控告,方先生在2005年3月10日強姦了你,那麼請問據記載2005年3月28日你又與方先生髮生了性關係,這次不是強姦?……請問在你與方先生的性關係中你得到高潮了嗎?……抗議?法官大人,我方方先生的效能力是否能令陳小姐滿意,我覺得是本案的一個關鍵點……一次性關係中你能幾次高潮?……抗議?這個問題不回答也行……200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