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和李世炯共同分擔。購買3快地皮總計需要支付53億韓元,其中李世炯支付41億,青瓦臺警護處支付12億。
李世炯稱他只給賣方匯了款,對地皮分配並不知情,將責任推警護處。
另外,李世炯和警護處聯合出資購買3快地皮後,登記時戶主卻並非是李世炯,而是另有其人,可實際購買者卻是李世炯。
在這項複雜的交易中,李世炯涉嫌違反《房地產實名交易法》;警護處涉嫌瀆職。同時李世炯利用警護處分擔出資的行為,被指侵害國家利益。
直到此刻,李光範才發現,案情要比之前想象的複雜和嚴重。
同時,李光範等人總結得出結論:本案的關鍵點是李世炯購買地皮的資金來源問題,一旦資金來源沒問題,那麼此案最後會不了了之。
至於警護處分擔購買資金等問題,都好推脫,只要不關李世炯的事,一切都好說,找幾個替罪羊出來還不簡單。
但調查發現,李世炯購買地皮的資金來源很有問題。
韓國法律規定,總統配偶、子女不得經商。
李世炯如果不能解釋清這筆鉅額購房款資金來源,事情就沒法平息。
而李世炯稱,這筆錢是從親人李相恩那裡借來的。
如此,李相恩又成為此案關鍵當事人。
當李光範傳喚李相恩時才赫然發現,李相恩已經出國了。
調查開始便陷入了僵局。
李光範看到這種結果,露出了恍然而又苦澀的笑容。(未完待續。)
六百三十二章人擋殺人、佛擋滅佛(瘋子)
李相恩被出國,是迫不得已的選擇。
韓國總統直系親屬被嚴格限制不得經商,總統長子李世炯利用手段積累的財富便見不得光。李世炯也無法解釋那筆41億韓元購房款的資金來源。
於是李世炯接受調查時,稱那筆錢是向DSA公司會長李相恩借的。
李相恩借給侄子李世炯41億韓元,用於購買地皮,這個藉口很勉強。
而李世炯供述的具體借款細節等根本經不起推敲和調查,漏洞百出。
正常人都能看出來這其中有貓膩,更何況是法務經驗豐富的李光範等人。
調查進行到這,李光範不得不傳喚李相恩瞭解具體借錢經過。
但借錢的說法明顯是李世炯應付的藉口,經不起嚴謹的調查。
於是,李相恩便提前出國躲避調查組傳喚,拖延調查時間。
國會給李光範的調查期限為30天,如有必要,最多可延長15天。
因此李相恩只要在這段時間不出現,便可躲過調查,讓調查不了了之。
………
當李光範發現李相恩出國後,搖頭苦笑,同時心中送了口氣。
說實話,他真怕李相恩接受詢問,意外的找到李世炯違法的具體證據。
現在這種局面最好!李相恩提前出國,無法接受審訊,調查無法繼續的責任便不在他,而在李相恩。最後案件不了了之,他對李名博和民眾都有交代。
當然,樣子還是要做做的。
李光範多次向DSA公司下達傳喚通知。要求李相恩立即回國接受詢問。
要求沒有得到回應後。李光範對外界表示。會向總統要求延長辦案期限,等待李相恩回國接受調查,勢必要徹底查清此案。
李光範例行在早間記者會表演結束後,金允浩突然找上門。
這幾天金允浩過得十分憋屈和無聊。李光範沒給他指派任何工作,只讓他在調查組待命,將他的工作範圍圈定在狹小的辦公室內。
而這還沒完,李光範又指派心腹金浩英貼身監視他。藉口也很充分,為了充分了解案情。金浩英不斷要求金允浩彙報掌握的情況,反覆且多次。
這幾天金允浩就陪金浩英聊天玩了。
可以說,金允浩本人被李光範限制的死死的,想搞小動作都沒機會。
但李光範打錯了算盤,他金允浩可不是這麼容易被制服的。
金允浩見到李光範後,直接道明來意:“李光範特別檢察官,我希望參與本案的具體調查工作。”
李光範隨意的敷衍道:“李相恩出國,暫時聯絡不上,因此調查陷入僵局。此刻也沒有什麼重要的調查工作。不過你放心,等聯絡上李相恩。重新恢復這條線的調查後,我會給你分配重要工作的。”
金允浩心中冷笑。心想:你能給我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