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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赤著腳踩在上面的感覺就好像是走在泥濘的小路上,可是他現在腳下踩著的不是泥,而是血肉!

“到底發生了什麼?”

阿斯克深呼吸幾口氣,強忍著嘔吐的欲。望,逼著自己去思考到底發生了什麼,之後該怎麼做。定下神去打量四周的環境,阿斯克發現他面前的走到突然變長了,之前從門口到床只不過四五步,現在居然已經延伸到二十多米。

撲鼻而來的是一種腐爛發黴的氣味,眼前是一條筆直的走廊,天花板是木質的,兩側的牆上都貼著牆紙,牆紙上的花紋圖案頗為詭異,像人的眼睛;地板上鋪著綠色的地毯,走廊兩側一扇窗戶都沒有,也沒有房門,只是每隔一段距離,便有一盞燈光昏黃的壁燈……

這根本不是阿斯克之前所住的旅館!

“切,我想要的可不是這個噩夢!”

阿斯克有些暴躁的抓著頭髮,他大概猜到自己現在正在做噩夢,按照常規來說,從噩夢裡醒來不外乎幾種辦法:被其他人喚醒、自行掙脫以及……死亡!

如果這是噩夢,那麼根本不會有人找到那個房間叫醒阿斯克,自行掙脫的難度太大,而且到底該怎麼掙脫,阿斯克也不知道。看起來,似乎只有最後一種辦法行之有效了,大多數噩夢的結局一般都是自己死亡,然後滿頭大汗,驚恐的睜開眼睛,脫離噩夢。

只不過……

“阿斯克,你知道什麼是信仰嗎?”尼可·勒梅曾經和阿斯克聊過關於宗教的事情,當然只是他單方面講故事,阿斯克在一邊聽著而已。

“《聖經》,新約,約翰福音——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

引用了《聖經》裡的話之後,尼可·勒梅指了一下自己,用一種開玩笑的語氣說道:“信我者,得永生!你知道我為什麼長生不老嗎?因為我信上帝,而且是最虔誠的那一個,仁慈的上帝賜予我永生……”

阿斯克當時只把這當成笑話,他真正記住並在意的是之後尼可·勒梅說的話——

“信我者,得永生,哪一句才是重點?當然是‘信我者’,那麼這句話裡面,那個字才是重點?當然是‘信’……那麼,阿斯克,從現在開始我要對你提一個要求,那便是……”

“不要輕易地去‘信’,因為你並不知道‘信’是多麼危險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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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本吃貨書

你所見的未必是真的,但也別輕率的把它當成假的。

推了一下眼鏡,阿斯克有些頭疼,也許對其他人來說在夢裡死了就等於夢醒,可對於他來說,一個不小心死了就真的死了。

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這裡的“信”,是賭上性命的“信”,很不幸的,阿斯克已經沒有不“信”的權利,對於任何發生的事情,不管它是真的還是假的,阿斯克只能選擇“信”。更不幸的是,阿斯克長期以來形成的習慣會讓他對很多東西下意識的的選擇不“信”,但實際情況要求他必須“信”。

“好吧,這不是夢,死了就真的死了。”

阿斯克聳了聳肩膀,有些無奈,他很清楚他現在的情況,他一直相信這是一個夢,但他必須把這個夢當成現實去對待,兩者之間微妙的區別也許會讓他掉進坑裡。

“這不是夢……這不是夢……這不是夢……這不是夢……這不是夢……這不是夢……”

反正現在也不知道該去哪裡,阿斯克就站在原地,不停的自言自語著,重複著那句話,一次又一次,一遍又一遍,週而復始,迴圈往復。這也算是他從尼可·勒梅那裡學來的一點小技巧,催眠,對自己的催眠。按照尼可·勒梅所說的,只要把這句話重複一百萬次,他就會把這句話當成真理,原先那種“這只是一個夢”的觀念就會被取代。

一百萬次,這句話說上一次需要5秒,一百萬次也即是500萬秒,約合83333分鐘,1388個小時,57天,幾乎是兩個月,晝夜不停,廢寢忘食,不食人間五穀的兩個月。上廁所倒是可以,不過就算是上廁所也要不停的念著才可以。

洗腦。

從尼可·勒梅那裡聽到這玩意的時候,阿斯克就想到了這個詞,麻瓜發明的詞,就像它的字面意思一般,對大腦進行清洗,留下需要的,清洗不想要的。重複一百萬次的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