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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他死扯住她,他的臉色更白了,眼睛裡佈滿了紅絲。

“你敢走?”他說:“我已經失去了一個!我不能再失去第二個!你敢走!”依雲站住了,瞪視著他,他們相對瞪視,彼此眼睛裡都有著恐懼、疑慮、愛戀,和痛惜。然後,依雲哭倒在皓天的懷裡,她伸手抱緊了他的腰,一面哭,一面喊:“我發誓永遠不離開你!皓天,我永不離開你!我們要一起去找碧菡,直到把她找回來為止!”

三個月過去了。

晚上,臺北是一個夜的城市,華燈初上,西門町車水馬龍,人潮洶湧。霓虹燈到處閃爍,明明滅滅,紅紅綠綠,燃亮了夜。小吃館,大餐廳,人頭鑽動,鬧活了夜。歌臺舞榭,管絃笙歌,舞影繽紛,唱醒了夜。這樣的夜,是人類尋歡作樂的時候。這樣的夜,是人類找尋溫馨與麻醉的時候。這樣的夜,是屬於所有大都市的,是屬於所有人類的。

在靠近西門町的外圍,這家名叫“藍風”的舞廳,只是一家中型的舞廳,不能算最大的,卻也不是最小的。一組十人的小樂隊,正在奏著一支探戈舞曲,音樂聲活躍的跳動在夜色裡,屋頂懸著的一盞多面的圓球,正緩緩的旋轉著,折射了滿廳五顏六色的光點。大廳中,燈光是幽暗的、輕柔的,時而藍,時而紅,時而綠,時而雜色並陳。舞池邊上,一個個的小桌子,桌上都有個小小的燭杯,裡面燃著一朵小小的燭焰。舞客舞女,川流不息的在桌邊走動,酒香人影,歌聲語聲。這兒的夜,是“半醉”的。

碧菡穿著一件翠綠色的旗袍,項間有一串發亮的項鍊,耳朵上也垂著同樣式的亮耳環。正和一個胖胖的中年舞客在酣舞著。那舞客的探戈跳得相當純熟,碧菡卻跟得更加熟練。記得三個月前,初來的時候,她甚至不會跳華爾滋。可是,現在,倫巴、恰恰、吉特巴、靈魂舞、馬舞、曼波、森巴……

都已經難不倒她了,人類有適應的本能,有學習的本能。三個月以來,她已從一個嫩秧秧的小舞女,變成這兒有名的“冰山美人”。

“冰山美人”這外號是陳元給她加的,陳元是這裡的一個駐唱男歌星,事實上,他只是一個孩子,剛剛從大學畢業,受完軍訓。什麼事不好做,卻在舞廳裡唱起歌來了。當碧菡問他的時候,他聳聳肩,一股吊兒郎當的樣子,說:“我愛唱歌,怎麼辦?”

“去學音樂。”

“我不愛學音樂,我只愛唱歌,唱流行歌,唱熱門歌,唱民謠,唱──我的故事。”

他的故事?碧菡嘆息,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故事。在舞廳裡你不要去探求。舞客們來尋求安慰,因為家裡沒有溫暖,舞女們貨腰為生,因為種種辛酸。不,在這兒你不要去探求別人的秘密,你只能滿足別人的歡樂。冰山美人!這外號是因為她永遠拒絕和客人“吃消夜”而起的。陳元曾經對她瞪著眼睛說:“你以為你做了多高尚的職業?你以為來這兒的客人僅僅要跳舞?你知不知道你那見了鬼的‘潔身自好’只讓你損失一大筆財路,除此而外,沒有絲毫好處!別人並不會因此而把你看得高貴了!”

“我並不要別人把我看得高貴,”她輕聲說,無奈的微笑著。“已經走入這一行,還談什麼高貴!”她轉動著手裡的小酒杯。“我這樣做,只為了我自己的良心,和……”她默然不語,酒香霧汽裡,浮起的是高皓天的臉龐。

“為了你那個該死的男朋友!”陳元叫著說,對她搖搖頭:“曼妮,你是個傻瓜!”

曼妮是她在這兒的名字,舞廳老闆幫她取的,多俗氣的名字,但是,叫什麼名字都一樣,那只是一個代號而已。她不在乎,一個出賣歡笑的女人,還在乎名字嗎?她已經沒有名字了。多年多年以前,她叫作俞碧菡。在她走進“藍風”來以前,她已經把那個名字埋在地底層去了。

探戈舞曲完了,她跟著胖子回到桌上,胖子也並不叫胖子,他姓吳,大家叫他吳老闆,是個菲律賓華僑,也是這兒的常客。當他第一次發現碧菡的時候,他就著了迷,他稱她為“小仙女”,說她周身沒有一點兒人間俗氣。他為她大把大把的花錢,一夜買她一百個鐘點,希望有一天,金錢的力量,能夠終於買到她的一點兒“俗氣”,人類,就是這麼矛盾的。

陳元上臺去唱起歌來了,仍然是那支“他的歌”──一個小女孩。他穿著一身咖啡色的衣服,脖子上繫著一條咖啡色的領巾,雖然是晚上,他仍然習慣性的戴著一副淡淡的墨鏡,他說那是他的“保護色”。他拿著麥克風,渾身都是一股滿不在乎和吊兒郎當的氣質。他用他那低沉的嗓音,憂鬱的唱著那支──《一個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