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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那可不是低等的宮娥采女,一進宮可就是九嬪之首的賢嬪,此時新帝才剛登基,後宮空虛,後位也空置,李鳳兒這一進宮,說不得就能攏住新帝,到時候……

張縣令越想越是驚懼,強自鎮定,同於希陪笑道:“於公公,您先歇息一會兒,我這就派人去李家通知他們。”

“賢嬪娘娘是主子,哪裡有叫主子來見奴才的理兒,我也不歇著的,張縣令,你叫人與我帶路,雜家要親去李家迎接賢嬪娘娘。”

於希尖利的聲音聽在張縣令耳內,更叫他的心裡直打起鼓來。

第九十二章反應

於希可是官家身邊的大太監,官家小時候就跟在官家身邊伺侯著,在宮中的地位非同一般,按理說,他不該對一個未入宮的山野女子如此在意,可偏偏於希的言行舉止都表明了他很重視李鳳兒。

這說明什麼,張縣令心裡可有譜,說明官家重視李鳳兒。

或者說,李鳳兒在官家心裡可不一樣。

別看大雍朝宮妃對於朝政的影響極低,就認為宮妃的作用小,不用在意。君不知,大雍朝太祖時寵愛的林貴妃,太宗時的明淑妃,還有高宗的田貴妃,那都是後宮中舉足輕重的人物,也是足以影響朝局的重要人物。

甭管什麼時候,枕頭風那都是極厲害的。

張縣令只不過是個小小的縣令,若李鳳兒真成了寵妃,不用她出手,只要她對別人露出不喜張縣令的言語,自然就有下面的人為了討好她而出手對付張縣令。

張縣令越想越是害怕,越想越是悔恨,趁著於希不注意,趕緊叫來心腹,悄聲道:“快去牢裡把李春放了,好好的送歸家中,快點。”

那心腹也明白怎麼回子事,自然加緊行動。

於希在宮中多年,張縣令的小動作自然明白,不過卻也不點破。

他一進鳳凰縣城就端起架子,還有前邊提點張縣令的那番話可都是故意而為。

說起來,這於希可是最忠心官家的大太監之一,甚至於,於希比柳木對官家更加的忠誠。

於希是個認死理的人,他進宮從小太監做起,後來官家出生,現在的王太后瞧他老實厚道,就讓他服侍官家,從官家未滿週歲起於希就跟在官家身邊,官家會說話時。說的第一句話不是父皇母后,而是於大伴。

可見得,官家待於希的親厚。

於希更是待官家比親生的孩子還要好上許多,他是太監。終生不可能有自己的子嗣,他又不愛財物,不喜權勢,便把一腔的熱忱都寄予官家身上,官家就是於希的精神寄託,可以說,官家只要說一句叫於希去死的話,於希保準沒二話,定會歡歡喜喜的自盡身亡。

他又天生的有些一根筋,心裡眼裡只認官家一人。官家喜歡的人,他就喜歡,官家厭惡的,他一定要替官家把那人打進十八層地獄再踩上幾腳。

自官家年前回宮,於希就瞧出來了。官家心裡有了人,定是在外邊喜歡上了哪個女子,只官家不說,他也不問,後來得知官家喜歡上了鳳凰縣的一個秀才家的閨女,那李家娘子不僅美貌多才,而且最是心善不過的。還救過官家的性命。

別的暫且不說,只說那李娘子救了官家,這就叫於希對她感激不盡了。

後來,於希又不止一次的看到官家拿著李娘子做的棉衣瞧,翻閱李娘子抄的曲譜,情知官家心裡李娘子地位很重。這還沒見面,於希滿心裡就想著親近李娘子。

待到王太后尋人去鳳凰縣接李鳳兒進京,於希自告奮勇要去,王太后信任於希的為人就準了,於希得了旨意。帶人馬不停蹄的趕去鳳凰縣,等快到鳳凰縣城的時候,於希就沒那麼急了,他叫人走的慢些,又派了幾個心腹去鳳凰城探查李娘子一家的為人。

當然,得出來的結果自然是好的,都說李家的兩個娘子最是勤謹和氣不過的,於希也就放了心。

正是因為這番探查,於希知道有人網羅罪名陷害李春,將李春拿到牢裡,意圖逼迫李家娘子去他家做妾的事。

於希一聽這還了得,李家娘子可是官家放在心裡頭的人,怎麼能叫別人家得了去。

也怪那打聽訊息的人沒聽清楚,沒有說明人家要的是李大娘子,不是李小娘子,這倒是叫於希誤會了,也因此有了上面那一出。

於希瞧到張縣令叫人去放李春,也就放了心,該敲打的都敲打了,想來張縣令以後也不敢為難李家的人兒。

他急著催張縣令引路,一起往李家而去。

可巧李春入獄,李鸞兒和李鳳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