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弘殷雷厲風行,閃電一般,撲向順州,而大軍還在不緊不慢,向北方進發。
葉華把李從嘉帶到軍中,給了他一個很不錯的工作——餵馬!天可憐見,葉華是真的想給偉大的詞人一點好處,馬伕是很肥的差事,大戰之前,戰馬吃得非常好,全都是精飼料,偶爾還有生雞蛋補充蛋白質。
李從嘉完全可以偷兩個雞蛋,用火烤著吃,給自己開個小灶,沒人會管這種事情的。不過李從嘉的運氣實在是太差了,他第一天去餵馬,就被狠狠踢了一腳,又很不湊巧,把他的駢齒踢掉了一顆!
李大詞人驚天地,泣鬼神的三大特點少了一個,只剩下一顆巨大的門牙,孤零零的,很醜很醜。
葉華想來想去,還是讓他到了中軍,負責一些簡單的公文整理。不過令人意外的是在處理公文之餘,李從嘉會偷偷跑出去,葉華讓人盯著,卻沒有禁止李從嘉的行動。
等到大周人馬到了順州,李從嘉的手邊已經多了厚厚的一本,足有一百多頁。
“這是你寫的?”葉華隨手翻了翻,笑道:“還挺用心的,如何餵養戰馬,你差不多學會了一半,真是大才子,不可小覷啊!”
李從嘉筆記上記錄的正是戰馬的草料配方,如何餵養,甚至還寫了許多馬匹的習性,其中有一條,就是千萬不能跑到馬屁股後面,不然門牙就可能被踢掉!
“卑職不過是怕再次被馬踢到而已!”
“為何要記下草料配比?”葉華笑著問道。
“這個……卑職覺得藝多不壓身,會養馬總比賣唱要好,牲畜其實比人要好。馬兒踢了我,可這幾天我給它送草料,幫著它刷洗,跟它說話……它不但不會踢我,還准許我騎在背上。如果侯爺准許,卑職情願意一直養馬。”
葉華笑了,“你的解釋很牽強,我情願相信,你是想有朝一日,執掌大權,就用這本小冊子來養馬強軍。”
李從嘉很坦然,道:“侯爺怎麼想,卑職沒法干涉,只是卑職沒有想那麼多,背井離鄉,棄國棄家之人,能苟延殘喘,已經算是幸運了。如果允許,我情願意改了名字,讓別人永遠忘了我,免得給祖宗丟人。”
“哈哈哈!”葉華大笑起來,“你想改名字是現成的,不如就叫李煜好了。”
李從嘉,呃不,是李煜,他愣了一下,隨即撩開袍子,跪在地上,“奴婢李煜,拜見侯爺!”
葉華愕然,他這才想起來,原來改名字在不同情況下,含義是不一樣的。
比如李從嘉當了皇帝,為了方便避諱,就改叫李煜,單字,而且偏生僻,不容易出錯。這是皇家的改名,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就是主人給奴僕改名。
一旦成了某一家的奴僕,不管原來叫什麼,都要更改新的名字,方便主人呼喚。
當下的情況,李煜只會以為葉華把他當成了奴僕。
儘管很憤怒,他還是選擇了順從,甚至上,李煜覺得根本不算什麼,哪怕再大的屈辱,他都能忍受!
葉華第一次猜不透李煜的心思了,他直挺挺跪在自己的面前,恭敬而坦然,可他的心絕不會這麼想……葉華彷彿看到了一顆蓮子,在滿是汙濁的泥潭裡吸收營養,靜待含苞待放的時機。
大多數種子通常都沒有發芽的機會,葉華可以輕鬆碾死李煜,讓他徹底訊息。不過葉華沒有這麼做。
他想瞧瞧,瞧瞧這位大詞人,會變成什麼樣子!
“你既然願意當我的奴婢,我就收了,從今天開始,你負責給我養馬,記得要把馬喂得好好的,那些公文你也要整理,不許偷懶,否則我會嚴懲不貸!”
“奴婢明白!”李煜低眉順眼,倒退著來到大帳門口,葉華開口了,“你的夫人很不簡單,南唐的一些大臣也沒有放棄你。”
李煜的腰更加彎曲,他沒有停留,一扭頭去了馬棚,他什麼都不能做,只有把馬喂好,等著吧,真的有出頭的一天,我會報答你們的!
……
李弘冀用了三十萬匹絲綢,換取契丹出兵。
有些人想不通,絲綢有什麼用?契丹人怎麼會乖乖聽話?
這可是好東西,江南的絲綢是比真金白銀還硬的通貨。
契丹雖然丟了幽州,但論起面積,依舊是當世第一大國,超過大周幾倍之多。他們的商旅可以前往西域,甚至進入波斯大食。
那裡有神駿的戰馬,有鋒利的馬刀,還有數不盡的廉價珠寶……契丹人不是完全的蠻族,他們還需要商業,需要龐大的獲利,支撐龐大的人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