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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說起《聊齋志異》,倒讓我想起一件有趣而奇怪的事情來。

我第一次看這本書,中初中,好像是二年級時。當時是借了某好友買的來看,

然後因為喜歡便一直拖著沒還給她。

後來她要去珠海了,便隨口提起了這本書。我記得我把書放在很大的書櫃裡,

於是應了她第二日還給她。

下午放學回到家,我整個人都埋進了書櫃去找書,沒有發現書的影子。我當

時心裡是有些奇怪的,明明記得這本書放在這裡頭面,而且是靠近門口的地方。

因為喜歡,我常拿出來看,所以記得很清楚。

可是書找不到。我又找了兩次,還是找不到。

於是我把整個書櫃的書都搬出來了,放在地上一本本的找,我哥姐回家也在

幫我找著。累了半天,書根本不在。

我沒辦法了,只得跟朋友講。因為當時讀書是個窮小孩,而她則因為父親在

珠海做地產,家裡有錢,因此也只是惋惜了一兩句也不要我賠了,就這樣去了珠

海。

就在她去了珠海的半個月後,我來開書櫃,卻驚訝的發現,厚厚的《聊齋志

異》竟然就在櫃門口!而且是在一撂書的最上面!我拿著書去問家裡人,是從哪

找出來的。沒一個人承認自己看到過這本書,甚至我哥我姐還把我大罵一頓,說

自己不放好,故意藏起來叫他們白費力氣。

我無語,只是看著書,心裡有些發毛。書,後來轉送給了別人。

若不是因為氣泡的問題,我想我一時會把這件事埋在記憶深處。可一但翻出

來了,竟然又奇怪的清晰。世事,果真是奇妙的。

春水記於零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夜十點十五分

卷八:綠樹聽鵜鳥,更那堪、鷓鴣聲住,杜鵑聲切。

第三十六章牽黃擎蒼

“你叫伍三思,是我的夫君。”

紅衣的美麗的女子這樣對我笑著道。我看到她大大的眼裡流下了透明的水。

“我叫杏兒,是你娘子。我們是妖怪。”

我什麼都想不起來,像是缺了某些部位,我什麼都想不起來。我會的,就是

點點頭。

杏兒說,三思,你受了不小的傷,我們去夜分吧。那裡氣候四季如春,溫暖

怡人,最適合療養。

我不知道夜分是什麼,我會的,就是點點頭。

然後杏兒拉著我的手,半個身子靠在我身上,租了一個套著高大的四條腿的

長臉的東西的,有著四個輪,像個小盒子的叫車的東西我們一路南下。

在車上,杏兒極有耐心的教我:這是手,這是衣褲,這是筷子,這是碗,那

個叫房,那個是門檻,那個是招牌,上面的字是什麼……

我笨拙的學著,可總是要反覆問了杏兒三四次才能記住。杏兒總是夜裡揹著

我一個人偷偷的流著那種奇怪的透明的水,嘴裡說著奇怪的我聽不懂的話:三思,

你怎麼變成這樣子了?……不過我不後悔,就算這樣,你還是大半歸了我所有了

……三思,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不懂,對不起是什麼意思?

車子越接近杏兒說的邊境,來往的人就越多。其中多的,都是穿明晃晃的杏

兒說是穿的是鎧甲計程車兵。手上或腰上有著前闊後窄的大刀,也有些是手上拿著

長棍一樣的東西,頂上是尖尖的菱形東西,還綴了紅豔豔的據說是纓珞的繩須。

而且,還多了一些穿著黑白的或是黃色的奇怪的袖子大大的人,杏兒的臉闆闆的

說:穿上面有黑白抱成團的衣服的是道士,穿黃色衣裳的是和尚。他們就是專門

對付我們這些妖怪的。所以三思你要小心,千萬不能和這樣的人說話。一說話,

就會被他們騙去把你殺了拿你吃個精光。

我只曉得點頭。杏兒說的我一點也不懂。

杏兒靠過來抱著我,叫我看著她。

我的眼睛就不敢眨,只看著她。

“三思,”我正看著自己在杏兒的大眼睛裡一動不動,很有趣的時候,杏兒

突然說話,把我嚇了一跳。“我們不去夜分了,我們去遼極好不好?”

遼極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