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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怎麼這麼巧,哪有人會天天帶著支燙傷膏在身上,還剛剛好叫她碰上。

那侍應回頭道:“這個是剛才左二爺吩咐的,叫我去找一支給你。”

左二爺?!左震。又是他。

錦繡怔了半晌,握著手裡那小小一隻燙傷膏,慢慢走下樓梯,往左拐,是百樂門的化妝間,她推門進去。現在正是客人多的時候,化妝間裡沒什麼人,只有麗麗在鏡子前面梳頭,看見她進來,不禁詫異地回頭,“咦,你身上這件衣裳,怎麼溼成這樣?”

麗麗在她身後道:“這件裙子是絲絨的吧,真可惜,以後怕是洗不掉的了。不過錦繡,我敢打賭,你以後一定是紅牌。只要紅了,這一件兩件衣裳算什麼,誰還會看在眼裡。”錦繡也沒答話,聽她自顧自地一徑說了下去,“下午你在臺上跳舞的時候,英少都看得呆了呢,說真的,還真像當年的殷明珠。”

錦繡換過了衣裳,正在扣紐扣,手卻忽然停住了。說她像殷明珠?

終於有人說她像明珠。

當然像,怎麼會不像?自從知道英少喜歡明珠那樣的女子,自從進了百樂門,她就努力地學著做第二個殷明珠。從頭髮,到衣裳,從語氣,到姿勢,甚至因為當年明珠一舞成名,她也沒日沒夜地偷偷學跳舞。

這麼用心,這麼努力,終於今天如願以償,聽見有人說一句:“真像當年的殷明珠。”

付出那麼多努力,曾經那麼的期待,可是真的到了這一刻,卻不知是怎麼了,並沒有想象中的驚喜,甚至,什麼感覺都沒有。

錦繡在化妝臺前坐下,下意識地拿起眉筆,在眉梢畫了畫,鏡子裡的臉依然脂粉均勻,精緻無瑕。可是她臉上的神情,看不清是憂是喜,只有一片迷惘。

別說她只不過是剛剛有幾分“像明珠”,就算有一天真的做了殷明珠,又能怎麼樣?得到了英少的賞識,在百樂門掛上頭牌大紅大紫,又能怎麼樣?忽然隱約覺得,不是這個,她要的不是這個。

錦繡嘆口氣,放下手裡的眉筆,拉開抽屜,想把胭脂水粉都收起來,卻一眼看見那隻銀質的打火機,正靜靜地躺在抽屜的一角。英少的打火機。忽然想起那個暗黑的夜裡,陌生的街頭,她滾在地上跟小販打架,那種跟死亡如此接近的恐懼。想起醒來的時候,看見天堂一般溫暖美麗的獅子林。

那一夜,她永世難忘。因為自那一夜起,她的整個人生都變得不同。

算了,不想那麼多了。

做人可不能忘本。當初如果沒有英少,那天她就是死在街上,也不會有人知道。所以除了他,她心裡根本不應該有第二個男人,即使是左震。

錦繡把手心裡緊握的那支燙傷膏放進抽屜裡,推進最角落,昨天的今天的一切的一切,都只當作沒有發生過,就只當作,他從來不曾教她跳過舞,從來不曾聽她說過心裡話,從來不曾幫她出過氣,也從來不曾走進她心裡。

第九章 執子之手

路面看著平坦,赤足踩上去才知道粗糙,腳底彷彿被石子硌破了,火辣辣地疼。直跑到路口,錦繡才喘著粗氣停下來,往左邊,是七重天;往右邊,是獅子林。應該去哪邊?是去找左震,還是找英少?

錦繡已經不太隨便陪客人跳舞,她的海報張貼在大門口,在霓虹燈的照耀底下閃閃動人。如今只要說起百樂門,就沒有人不知道榮錦繡,每天從臺上下來,化妝間門口就堆滿了花籃和禮物。

只是錦繡一日比一日沉默。

連她自己也覺得自己應該比以前開心才對,當了紅牌,有了名氣,甚至可以跟英少一起應酬各等各樣的名流貴客,就像左震說的那樣,對現在的榮錦繡來說,華麗的衣裳,精緻的首飾,真的已經算不了什麼,只要她想要,很容易就能得到。

可是,自從上次燙了手的那個晚上,左震再也沒有來過百樂門。

如果不是變故來得那麼突然,錦繡自己也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見到他。

那一天,原本是個跟平常沒有什麼兩樣的晚上,斷斷續續下著雨,但寒冷的天氣彷彿絲毫也沒有影響百樂門的熱鬧,樓上樓下,依舊是人滿為患。

錦繡在大廳裡跟幾個貴客寒暄,其中一個,是大興洋行的陳經理,上海赫赫有名的總買辦,百樂門很多洋貨也是從他那裡買回來的。他這一陣子常常來捧錦繡的場,也算是熟客。

“樓下人太多了,不如上去打兩圈牌?麗都的何老闆也來了,正愁沒有牌搭子。”錦繡喝了兩杯酒,覺得身上微微出汗,便笑著跟陳經理提議。他若是去打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