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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

綜藝節目——《美國好聲音》。

是的,陳林要在美國搞的就是這一檔前世火爆的綜藝節目,為什麼要選擇好聲音呢?

前世《中國好聲音》的節目版權,原本屬於荷蘭節目《thevoice》,該節目2010年在荷蘭的首播,即吸引了該國18%的人口觀看。到2013年為止,超過45個國家購買了《thevoice》的版權,在本土複製其節目模式。

荷蘭的《thevoice》以授權版權合作的方式短短三、四年收益超過30億歐元。

你沒有眼花是30億歐元,為什麼收益如此之高,是僅僅是賣版權嗎?no。

其實《中國好聲音》的版權引進費用才350萬而已。但最大的收益在於該節目不光是授予版權還且參與產業鏈的收益分成。

以《中國好聲音》為例他的產業鏈最粗的一環是廣告,當時浙*江衛視週五黃金時段每條15秒廣告的價格。從13。6萬元漲到50萬元,3分鐘廣告更賣出1090萬天價。《中國好聲音》的冠名費在8000萬元到9000萬元之間。

其次最大的一塊收入是選手產生的經濟效益,比如演唱會。以往的音樂節目邀請嘉賓的方式較為簡單,節目組打包,報價或是按照場次計算,嘉賓每做一期節目算一場報酬。但是好聲音不一樣,幾位導師已經完全融入了“好聲音”打造的產業鏈中。

好聲音把選手簽約以及簽約之後的商業演出等專案都收歸自己所有,包括音樂學院、演唱會、音樂劇、線下演出等在內的全產業鏈,明星導師們都會共同參與,而且明星導師無疑也會利用自己的資源幫助全產業鏈的打造。

其次還得算上為學員打造自制劇、電視節目、微電影等收益。你說這些收益產生的價值會是多少呢?

好聲音光在中國就產生如此豐厚的收益。那麼全球40多個國家的收益加起來又是多少?這樣一算30億歐元是個不可能達到的數字嗎?

現在陳林公司旗下已經有一個實在的例子,《兩天一夜》第一季、第二季兩季節目實行的明星主持、欄目組、旅遊單位三分合作的產業鏈產生的經濟價值已經超過了2億元。

韓國版的《兩天一夜》第一季也將在三月份開播,現在他的收益也被中韓雙方看好。

在《中國好聲音》、《兩天一夜》、《我是歌手》、《達人秀》火爆的背後有一名詞————節目模式,讓中國的電視人津津樂道。

什麼是節目模式?簡單的理解是這些節目像由一塊塊的積木組成一樣,很容易形成模式、形成版權,很容易複製到其他國家。而在之前中國節目模式版權的概念在當時山寨成風的中國電視圈極其微弱。

像在國內數一數二的《快樂大本營》和《天天向上》為什麼就不能形成節目模式把版權賣到國外呢?

這是因為國內的很多好節目不具備模式上的商業價值。《快樂大本營》、《天天向上》無法形成模式,本質上屬於脫口秀節目,靠主持人撐起整個節目,具體環節上是不確定的。無法複製。

像快樂大本營沒有優秀的主持人引進來也是白搭,不會成功。

在《好聲音》裡,所有logo的形狀、角度、海報設計、宣傳片頭、導師們拿著麥克風的手勢、現場紅色的背景,甚至導師所坐的椅子等整體包裝和視覺元素都要與原版一樣。

在節目第一期錄製時。模板提供方的導演甚至要在現場觀看指導,對燈光、佈置、音響提出建議。學員方面,版權方則要求採用五分制,三分聲音。兩分故事。

說了這麼多好聲音其實和麥當勞是一樣的,全世界所有的麥當勞都是一個模樣。這就是可複製的概念,模式的概念。而中餐廳不能複製的。大廚一跑這家店口味就不好吃了。

陳林將《美國好聲音》的創意向劉德樺闡述一遍後,見多識廣的劉天王都拍起大腿讚歎這個這個節目的創意實在太棒了。

好聲音的最大亮點就是平民化和四位導師。

所謂平民化是指節目不限年齡,從牙牙學語到80歲老太只要你認為自己歌唱的好就可以參加。光這個創意就足夠讓劉天王贊同了,因為目前還沒有哪一檔節目走平明路線,能夠讓普通人實現明星夢想。

其次節目中設定四位導師,請注意為什麼稱之為“導師”而不是“評委”呢,節目的參賽者稱為“學員”而不是“選手”或者“歌手”呢?

從“導師”和“學員”這個字面上也就可以看出二者的關係,導師就有責任,有義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