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和她合作?幫她的忙?!
但是同時,需要靠生吞人的眼球來去除那種怪病的我,又算是什麼呢?怪物!我他媽的就是一個噁心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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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願意再講了,事情就是這樣,在幫了那個女人幾次打掩護和拋屍以後我得到了我需要的東西來暫時緩解治癒了我臉上的怪病,同樣的,和上次一樣,一夜之間就全好了,但是後來我再也沒能靠這樣做來救自己了,我做不到,真的。
極大的精神壓力和生理壓力令我漸漸地崩潰,我已一蹶不振。我辭去了工作,在家裡慢慢的開始等待著怪病將我蠶食殆盡。
現在的我仍然沒有搞明白這一切災難究竟為何會降臨到了我的頭上,但是,我已經沒有力氣再去思考了,我知道,我已經徹底的完了,我完蛋了!
就是這樣,這就是你們現在看到的,結束了。
也許,我只是說也許,發生在我身上的,只要你也在這個該死的城市,也許,也會發生在你的身上,這該死的怪病!
06…00…00
我要睡了,以後再也不上TA…TA了,如若有留言請恕我不能回覆。@普通廢柴青年絕筆。
【後記:】
當我刷到這篇部落格時已是半年以後的事情了,@普通廢柴青年也的確沒有再上過線,我之前從來沒有和這位網友有過聯絡,但是在後期翻找我的@生者的部落格時竟然意外的找到了他的留言求助,我不能就此再說些什麼了,不過當我順著IP地址查到了這篇部落格文章釋出的地點時可以肯定的是,這家的主人已經於半年前在家中自殺身亡了。再次的,我感受到這種惡意的造化,人人如此,誰也無法避免。最後,@明媚 @茶 @墨魚1979 下午到我家聚餐,小冉的手藝錯過就沒下次啦!
……(番外篇:(TA…TA篇)@普通廢柴青年·《春之毒瘡》事件END)……
作者有話要說:
☆、◎IN THE END
沒有了妄想,但是仍然還會做夢。不去追尋死亡,但是死亡總會找上。
大概是因為想要去死的念頭太頻繁了些,所以連自己都覺得可笑,因為麻木冷漠的太徹底了,所以自慚形穢,或者乾脆隨波逐流,聽之任之。
“敬鬼神而遠之Ⅰ謬誤”
它就像是一個笑話。作者也是。
我不是真的因為什麼人的一句話就放棄了,而是我認為一切都沒了意義,或許再寫,或許冷靜,但到底意義在什麼地方?
那些慾望如果能被摒棄,如果我們都能夠成為自己想要成為的那個人……
我們永遠都不知道自己將何去何從,一如從前的舊時光裡,我們是如此的精彩、熱情洋溢。
就裝作無事的傻笑吧,像是一具行屍那樣等待死神光臨。
矯揉造作的憂鬱。
成長以後,乾脆死去。
END。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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