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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見狀衝上前來,質問我道:“怎麼回事,警察怎麼能動手打人?”我正在氣憤中,嘴裡嚷嚷道:“媽的,打的就是你,我的女人你也敢碰!”說完揪住他的衣領,將他拽過來,對準他肥膩的豬臉就是一拳,只聽這男人哎呦一聲,捂著臉就栽倒在了地上。我沒給他機會,衝上去照著他的身體左一腳右又一腳地踹了起來,他蜷縮著身子,打著滾在地上哀嚎起來。

旁邊圍觀的人越來越多了,大家都驚訝地看著眼前的場景,都很奇怪警察怎麼當街打起人來了。同事小趙趕緊把我連拉帶拽地拖上車,示意我不要將事情鬧大,然後迅速地將車子發動起來,一踩油門,將車子開走了。

我還在氣頭上,一邊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氣,一邊埋怨小趙道:“你拉我做什麼,我還沒打夠呢,打死這對狗男女,竟然敢欺騙我。”小趙看了我一眼,目光中透出一種同情和理解,他嘴裡說道:“不管怎樣,你都不能穿著制服在大街上打人,這樣影響多不好啊,旁人哪知道是怎麼回事兒,還以為咱們警察在執法犯法呢。”小趙說到這裡,停了一下,然後繼續說道:“不過像這種事情,打也就打了,換作是我,我他媽的也打,不打難以發洩心頭的火氣!”

我沒有說話,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前面,心情十分複雜。

我知道這次我把孫晶打了,無疑等於切斷了我和孫晶的後路,我們之間再也沒有和好的可能。其實在動手之前我已經想過,既然我想打她,就壓根兒也沒有再想和她好過。其實我懷的就是一種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心想一切都隨他媽的去吧,愛咋的就咋的,老子此刻就圖個心裡痛快,其它的一切都不管拉!

當然,打人事件還是有後果的。

接下來的事情,既在我的意料之中,又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有人開始向局裡投訴我當街打人,雖然那投訴是匿名的,但我知道是李和平乾的。局領導瞭解了事情的經過之後,雖然嚴肅批評了我,但並未給我其它任何處分。我心裡明白,不管怎麼說,領導還是向著我的,他們也很氣憤自己的下屬被人戴綠帽子,作為領導,誰不希望一線警察家庭幸福和睦,有更多精力投入到工作中。

很多警察兄弟對我的經歷更是充滿了同情,他們拍著我的肩膀說:“打得好,打死這個狗孃養的,連警察的老婆都敢泡,這還得了,看他以後還敢不!”

打李和平的事情因為局裡的低調處理,就這麼不了了之。

倒是丈母孃那邊因為我打了孫晶,開始不依不饒起來。她一個電話打過來,衝我家興師問罪,問為什麼打她女兒。電話是父親接的,老爺子一句話就給她頂了回去,老爺子說:“你問為什麼打你女兒?我告訴你啊,是因為你女兒不守婦道跟了別人。你還打電話來問我們,我們還沒問你呢?實話跟你說啊,這是離婚了,如果不離婚,就這樣的女人,我讓兒子一天打她八遍。”

丈母孃平時最怕的就是父親,老爺子對這個刁蠻不講理的親家母也從來不慣著,有啥說啥,一分薄面也不給她。如今他們兩個通話,就好比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說不清。丈母孃很是沒有辦法,最後只得嘟囔了一句,把電話掛了。

第十二節

(十二)

最終,我打李和平的事件沒能阻止孫晶和他的繼續交往。他們竟然還如願以償地舉行了婚禮。

孫晶結婚那天,我正帶著孩子從母親家裡出來,我要給妞妞找一家託兒所,將她長托起來。因為母親的身體每況愈下,已經沒有能力繼續照顧她了。我工作太忙,顯然對妞妞也是力不能及。

這一天,風和日麗,我騎著單車在大街上來往穿梭,專找長托幼兒的廣告欄看。那一天是舊曆上所說的黃道吉日,街上不時地駛過迎親的車隊,鞭炮聲時時傳入耳際,我想孫晶正在某一個地方,迎著鞭炮聲再次走入婚姻的殿堂,也許此刻她的臉上正掛著幸福滿足的微笑,可她絲毫不會想到曾經的丈夫正騎著單車,在烈日炎炎下帶著她心愛的女兒,四處尋找安身之所。這樣的場景讓我心情沉痛,我在憎恨孫晶的同時,也在嘲笑自己的懦弱和無能,從頭至尾我是一個徹徹底底的失敗者,我沒有能力喚回孫晶的心,更沒有能力挽救這段失敗的婚姻。如果說這是一場角鬥,那麼無疑是孫晶和李和平勝了,我被他們耍戲得就像一個喪家之犬一樣,流落到城市的街頭,是那樣的可憐。

我最終給妞妞找了一個長託的地點,每個月托兒費400元,水果等要另交50元,我每個月的工資只有850元,無疑佔去了我工資的一半。可我相中了這家託兒所,原因是一位退休的女教師開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