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巨響。
“碰!碰!”
又是兩聲。
慕雪趴到門上,剛看向貓眼,便見陳思涵一腳踹開她門口的守衛。
她剛想開門,巨響再次傳來,陳思涵拉門、進屋、關門,一氣呵成。
“你……”
“稍後解釋,纏雜誌!”
慕雪一愣,腦子還沒反應過來,手已經扯掉房間裡的醫療儀器電線,開始往自己的手臂上綁硬塑膠封面的雜誌。
陳思涵將M9往腰上一別,直接進屋找了雜誌和電線,往手臂上綁。
外面傳來喪屍“嗬嗬”的嘶吼。
慕雪嚇得一哆嗦,雜誌和電線掉了一地。她緩了緩神兒,見陳思涵一頭扎進屋裡,只顧著往手臂上纏東西,連忙忍著腳腕的疼痛跑到門前,死死抵住。
陳思涵頭都不回:“門是往外開的,喪屍不會拉門,進不來。”
“喪屍?”
“找警官確認了,是喪屍。”說話間,陳思涵已纏好左臂:“快綁好,我們出去。”
“出去?”
“不然呢?”陳思涵已綁好右臂,拽了材料大步走到門口,拽過慕雪的手臂幫她綁:“斷水斷糧,門鎖又被我一槍崩了。喪屍不會開門,但倖存者會吧?你就不怕慌不擇路的倖存者給你送喪屍快遞?”
慕雪盯著陳思涵別在腰間的M9:“可是……”
陳思涵幫她綁雜誌的動作戛然而止。她抽出M9,槍響在慕雪耳邊炸開,窗玻璃應聲而碎。
“啊!”慕雪驚叫,蹲下抱頭。
“別叫了快綁……”“砰!”
槍響再度在慕雪耳畔炸開。、
慕雪強壓了恐懼回頭望去,已被打碎玻璃的窗框處,竟死死的扒著一隻血淋淋的人手。
“該死!”陳思涵起身、持槍朝窗戶快步走去。
視窗終於探出半個血淋淋的喪屍身子,它的肩膀和胸膛各有一個血洞,和七竅一起往外流著紫紅色的血。
慕雪只覺胃裡一陣翻騰,忍不住乾嘔起來。
“砰!”
陳思涵將槍管頂在喪屍頭上開了一槍。
喪屍的頭被子彈打得猛的向後一揚,瞬時失去了動彈的能力,血淋淋的手卻依然死死的扒在窗框上。
“這可是十樓啊……他怎麼爬上來的?”陳思涵嘟囔著,扯過窗簾擦了擦濺在臉上的血和腦漿。
十樓?
爬上來?
慕雪心裡一慌,抬眸剛好看見喪屍死死扒在窗框上的血手,胃裡一擰,登時把胃裡的東西吐了個乾乾淨淨。
她吐的時候,陳思涵就站在她旁邊檢查槍.械,然後將彈夾裡的子彈一顆顆取出來,再壓回去,平靜的動作看得慕雪頭皮發麻。
陳思涵懂槍?
陳思涵竟然懂槍?
她和陳思涵當了整整六年的同班同學,在陳思涵家做客、留宿的次數數不勝數,連陳媽媽養的那窩兒小兔子的名字都能記住,卻從不知道陳思涵竟然懂槍!
在慕雪的印象裡,陳思涵是個脾氣極好,怎麼開玩笑都不生氣的姑娘,所以她和陳思涵開玩笑的日常就是:讓陳思涵背鍋。
喜歡的明星戀愛了,怪陳思涵。數學題太難了不會做,怪陳思涵。新買的碳素筆不好用,怪陳思涵。隔壁鷹州那個別稱“川不普”的人競選總統成功,也怪陳思涵。總而言之一句話:但凡是她不喜歡的事情,不管和陳思涵有沒有關係,讓陳思涵背鍋就是了。
而陳思涵從不介意,總是笑吟吟的回答說:“對,沒毛病,這世上就沒有我陳思涵背不了的鍋。”
這麼好的性子,讓慕雪不止一次覺得:這要是個男的,就立刻嫁了吧。
可就是這樣一個脾氣好到隨她欺負的女孩子,卻在剛才面不改色的掏出並使用了手槍。
如果說中午的事情,是因為陳思涵一貫理智,所以在那種情況下,也能保持鎮定,那麼現在的情況,要怎麼解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