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維爾鎮中心廣場上,妮雅帶著夏多的投影已經開始為領民分發聖水。
而在時之塔這邊的法典廣場上,儀式結束後夏多也沒有帶著妮雅的投影離開,而是退到雕塑西側吉布等領地官員所在的片區。
“先不用太在意那邊,等看完這出新戲再說,我已經讓他們將表演次序提到前面來了。”
夏多傳訊妮雅,將她的主要注意力從北邊的本體那兒拉了過來。
與此同時,法典雕塑腳下的空地上,一個身著蘭加斯民族裝扮的小販,拎著一大袋甜瓜小跑著來到這裡。
然後這小販熟練地將袋子一扯,化作一個墊布,一個個水靈靈的甜瓜就躺在上面,“賣瓜嘍!剛摘的甜瓜,可甜可新鮮吶!”
“這新戲是講什麼的?”妮雅好奇地問道。
但下一刻,她就不吭聲了,臉上寫滿了驚訝,夏多對此倒是一點也不意外,因為他也感知到了一段與當前新戲有關的法典資訊——
“大夏公民從事商業活動需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在正常的商業活動區域進行,並依法納稅。
“個體經營的攤位、店鋪,需在政務廳註冊,未經註冊的攤位、店鋪,一經查實,將由治安所依據市場管理條例進行懲處。”
其實,夏多能夠感知到的資訊遠不止這些, 如果他願意對光輝之主完全放開意識, 那他還能感知到與場上新戲場景有關的、涉及法律法規的一切資訊。
包括但不限於如何註冊商業活動、如何納稅、如何向治安所備案,等等。
這就是法典雕塑的神蹟通識效果, 只要當事人身處雕塑附近,並且對光輝之主沒有抗拒之心,那就可以隨意模擬法律事件,並獲得解答。
依據毫無疑問就是法典本身了。
新式戲劇只是其中一種利用方式而已, 因為現在的領民(相比於地球上見多識廣的現代公民)大都十分單純, 大都不會主動尋找法律漏洞。
甚至都不一定能產生這樣的想法。
但在平民往上,如文教部的那些吟遊詩人,因為掌握了一定的力量,卻又在真正的特權階級——法師之下, 才會去考慮去鑽法律的空子。
也正因為這些人去過的地方多了、見到的事多了, 才有這種閱歷去根據夏多的需要來創造所謂的法制教育戲劇。
其實,這出《溫迪·強森買瓜》,在夏多看來還是有些過於淺顯、直白, 當然在當前領地環境下,淺顯、直白卻也恰到好處。
只有等將來人口多了、社會層級多了,才會出現更為複雜的法律事件,屆時戲劇再推陳出新也是應有之義。
……
“有一個人前來買瓜!”
這聲音竟然是從夏多身後傳出,他扭頭一看,就看到一個身著橘色治安員制服的壯小夥分開人群,朝中間的空地走去。
一邊走還不時朝周圍的人群揮手打招呼,儼然一副大明星出場的架勢, 只有在經過夏多、妮雅身邊時才收斂了一些。
但走遠了又是一副嬉皮笑臉的模樣, 一時間,夏多倒有些懷疑這傢伙是平時就這樣, 還是真就演技超群。
“兄弟, 你這瓜多少錢一斤啊!”
幾乎是在那治安員說話的同時,夏多所在這片區域的人都感知到一個資訊——
“依據領地治安員條例, 工作期間稱呼群眾應使用正式稱呼, 如‘先生’、‘女士’或者‘公民’。”
好傢伙, 這一上來就開始違規了。
“他真正的身份是治安員嗎?”妮雅好奇地問道。
“不清楚,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戲劇有真實的成分, 也有演繹的成分,繼續看吧!”
“嗯。”
……
接下來的表演, 和夏多之前看過的劇本幾乎完全一樣,大體就是治安員強買強賣,小商販據理力爭,然後治安員大打出手,差點就鬧出人命。
結局嘛,作為樣板戲,當然要正能量。
最後是治安所接到群眾舉報,將犯事的治安員捉拿歸案,並在法典廣場上, 當著一眾領民的面,進行公開的審理、判決, 以及最重要的執行。
演出結束後,廣場上爆發出陣陣喝彩聲。
雖然只有前排的人才能感知到即時的法律講解,但後面的人哪怕對某些具體的法律細節不太瞭解, 這件事本身的經過和結果還是不難理解的。
壞人犯法了、壞人得到了懲處,哪怕這個壞人的身份是治安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