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的懸雍垂,你以為是拳擊沙袋啊?找死啊你?”張香一筷子夾走林森挑好刺的魚肉憤恨地說。
“吃著飯呢!什麼死啊活的,這孩子說話是越來越沒規矩了!”何芷田訓斥道。
“媽,我才是你親生的,要不要偏心偏得這麼厲害啊?”張香委屈道。
“我看啊,八成是抱錯了!你哪兒像我閨女?”何芷田覷了眼說。
“那你就去找你親生女兒去唄!我又沒攔著!”張香大方說。
“能找著我早就找了,這不是找不著才將就你呢麼?”,母女倆的玩笑越開越大說,“那你怎麼不找你親生父母呢?”
“他們都不要我了,我找他們幹什麼!湊合活著唄!地球離了誰不能轉。”張香擰著腦袋說。
林森笑看著這對邊吃飯邊鬥嘴的母女,感覺如出一轍,這要說不是血緣關係的話,那真真是要探問上天還能再神似些了麼?
第64章 分外眼紅篇一節
對於三天兩頭找機會出現在林森辦公室內外周圍的炎淼,楚焦是實在有些不放心。
“你是不是愛香老大愛傻啦?你不會看不出炎淼對你有意思吧?”楚焦不可置信地問林森。
“意思?什麼意思?我覺得沒意思!”林森不置可否地回答。
“她這明示暗示的,你都沒看出來?”楚焦質疑道。
“每次看見她,總是感覺像是看到了闖入清宮的八國聯軍,完全一副掃蕩戰利品的功勞掠奪派,所以根本就沒有意思!”林森解讀道。
“可落在旁人眼裡,那就一活脫脫的示愛啊!”楚焦解讀。
“我倒覺得作秀的成分比真正的心意多得多,她好像特別喜歡在人多的場合提一些聽上去曖昧不明的話題,也願意在眾目睽睽之下做一些看上去親暱的動作,如果這是你說的示愛,那我真是無福消受啊!我唯一的感覺就是下不來臺,人那麼多,我不好撅她的面子,可我覺得她是在掃我的面子,用這種人海戰術強迫別人按照她的意願行事不覺得強人所難麼?所謂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心戰為上、兵戰為下,心拉不回來,搶到人有什麼用?”林森也很為難地說。
“這種戰術很高明瞭,心是需要時間的,先把人搶到了,再收心嘛!要不怎麼都說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層紗呢?”楚焦領會道。
“追?迫害差不都,就算自己是女生,那也不能仗著性別優勢佔盡便宜吧?而且她明明知道我有張香了,還故意這樣,是不是太不尊重人了?不尊重別人的人還成天喊著傷自尊?不覺得荒天下之大謬麼?”林森看不下去地說。
“她八成覺得自己比張香更適合你吧?一副救你於水火的大義凌然之相!”楚焦分析說。
“這是她說得算的麼?也太自說自話了吧?況且,她自己才是水火吧?想起來就讓人上火!”林森諷刺道。
“她憑著是炎部長的孫女,是炎廳的女兒,風光無限好的招搖過市,身邊也不缺人啊!你說她放著追她屁股後面跑的不看,看著你和香老大出雙入對的,怎麼就獨獨看上你了呢?”楚焦總也理解不了女人的邏輯道。
“所以啊,她是那種享受掠奪戰利品快感的人,跟戰利品本身毫無關聯,完全是胡鬧!”林森反感非常地說。
林森喜歡走路,其實原本是喜歡跑步的,因為是個愛動的性格,沒球打的時候也跑跑步練習運球,可是人長大了,連稀鬆平常的跑步對一個成人來說都是種奢侈,除了你在清晨或夜幕下一身運動裝束外其他的時候若是突然跑起來,就好像做了什麼不軌行徑似的引來周遭‘抓小偷’和‘打110’般的側目,讓你不知不覺地就降下速度變走了。而且張香一直覺得跑步是所有運動裡最單調無聊、動作單一重複的一項運動,好像不管跑了幾公里幾千米,都一直在做一件事,做得都是一個動作,好枯燥、好無趣,不如打球時搭配著各種球來玩得有趣。再者,人長大了,不再能什麼時候、什麼地方都隨心所欲地想跑著走就能跑著走的,久而久之,林森也就早起時偶爾跑跑步,平時只剩下快走這樣的跑步替代品了!但是張香走路是懶散般得慢的,其實張香不是不能快走,而是不想快走,主要是因為和林森身高上的差距直接決定了兩人的步伐面積之別,同樣去一個目的地,距離相似、環境相同,林森總是能比張香提前三分之一的時間到達,與其使盡全力也是走不過他,不如悠閒地欣賞下沿途的風景,這才讓‘車’走近了張香的視野。張香對車有種小孩子對鍾情的玩具永遠不膩的狂熱,因為對聲音的高辨識度所以特別喜歡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