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眼神中,可以解讀出不同的心理活動。喬曼瞟了一眼沈桐的手機,居然今年剛剛上市,最新款的摩托羅拉手機。在喬曼的印象中,能用得起這種手機的,不是大款,就是領導。而沈桐手持這麼貴重的手機,是自己買的,還是單位給配的。不過喬曼很快否定了後者,看來沈桐的家境一定很殷實。
郭建剛雖沒有看到手機,但解讀出另一番味道。這小子才剛剛上班就配備了手機,現在的年輕人就是不矜持,不穩重,喜歡顯擺窮得瑟,浮躁之人成不了大器。聯想到自己攢了一年多錢,才狠心買下的這部手機,敲打的鍵盤,不由得冷笑了一下,鼻孔裡吹出的氣吹動著臉前的文稿輕微地掀了一下角。
“喂,筒子,下班了沒?告訴你一個好訊息,楊曉依現在已經到了縣城,我現在正往縣城趕,晚上去哪吃飯,你定!”李明明一邊開車,一邊大聲地對著沈桐吼道,生怕沈桐聽不到似的。
沈桐下意識地把手機往遠處拉了一下,然後又趕緊捂住手機,四周看了一下沒人後,悄悄地道:“明槓,我說你小子就不能小聲點啊,還是原來的大嗓門。”
李明明在那頭嘿嘿一笑,道:“多少年了,改不了了,問你呢?晚上去哪吃?”
李明明的嗓門原來也不大,自從到了郵電局上班後,每天要送報紙,久而久之自然練就了一副大嗓門。
沈桐望了一眼吳江凱辦公室的門,思忖一番道:“你定吧,你也知道我高中畢業後很少到縣城,也不知道哪個地方的飯好吃。”
“這樣吧,去璧山小站吧,到時候我過來接你。”李明明還沒等沈桐回話,“啪”地掛掉電話,臉上洋溢的笑容,一腳油門下去,快速地行駛在坑窪不平的路上。
掛掉電話,沈桐無奈地笑了一下,把手機調成震動,返回了秘書科。
秘書科永遠是死氣沉沉,就算再來兩個人也是如此,何況科長謝天亮不在。郭建剛始終擺著一張高傲的臭臉,似乎有著永遠完不成的事情。而喬曼則是手撐腦袋心有旁騖地在紙上亂寫亂畫。至於大家很少交流聊天,癥結源於隔壁的吳江凱。至少他在的時候,大家都是緊張有序地搞工作。
沈桐坐定,思緒早已回到了童年時代。孩提時期,沈桐家作為外來戶搬到了北寨村。對於外來戶,北寨村本地人是十分排斥的,不僅沈桐的父親遭人冷眼嘲笑,就連沈桐也被同齡夥伴經常欺負。本地人李明明原先也是欺負沈桐的一員,可後來倆人居然成了好朋友。倆人的拉近也讓倆家的關係相處得十分融洽。
李明明的父親也算村裡的能人,90年初就找準商機從基金會貸款買了卡車拉煤,幾年光景,家裡一下躍居小康時代,成為了北寨鄉名副其實的萬元戶。而那時沈桐的父親也開始探索養殖的路子。
父親常年奔波勞累,無暇關心兒子學習,母親又百般寵愛,把李明明培養成了混世魔王。上初一時,就敢挑戰高三的學生,成天不思學習,把心思都放在了打架打遊戲調戲女學生身上。老師不待見,學生躲著他,但學習好的沈桐卻從來不疏遠李明明。
老師經常教誨沈桐,離那個混混李明明遠一些,小心他拉了你的後腿。每當如此,沈桐嘿嘿一笑,當場點頭答應,下來依然如故。就是這樣,沈桐的學習一直是名列前茅,而李明明卻一塌糊塗。
認識楊曉依是很偶然的機會。教室那時燒炭火,需要大量柴火。學校每到秋假時就會組織學生上山拾柴。沈桐主動和李明明一個組,等拾好柴火準備下山時,一個其貌不揚的女生居然崴了腳。
李明明勸沈桐不要管閒事,主要原因楊曉依長得不咋地,而沈桐堅持要幫她,愣是把她從山下背了下來,並送到醫院。同學互相幫助也是應該的,一面情緣,感謝之後,由於不同班,彼此很少再聯絡。
元旦晚會,學校決定由原來各班單獨舉辦改成全校聯誼。晚會那天,楊曉依居然一改往日做派,穿了一襲白裙,梳了馬尾辮,唱了一首弘一大師填詞的著名校園歌曲《送別》,讓觀看錶演的李明明和沈桐都驚呆了。萬萬沒有想到,楊曉依簡單捯飭了一下,竟然如此美麗動人。當晚,李明明與沈桐擊掌誓盟,誰先追到楊曉依,輸了的請吃一個月飯。
此後,倆人輪番狂追楊曉依,可楊曉依並不買賬,一來二去,仨人居然成了好朋友,一起走過那段懵懂而又快樂的初中歲月。
然而初中畢業後,李明明說什麼都不願意再讀書,無奈之下,父親讓他跟著跑大車,跑了幾天,他嫌太累,就不幹了。後來,父親又託關係,把他安排到了郵電局送報紙,然而李明明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