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叫人睡著的歌,咱這好歹也是夜總會,別唱兩首之後把客人都唱睡著了。”
“有有有,”女經濟人陪著笑的說道:“我家小姐因為潛規則的事,公司的作詞作曲一直沒給她寫歌,她無聊的時候自己偷偷做過不少歌,很不錯的,呆會我就叫她選兩首節奏快的。”
“哎呦,不錯哎,自己作詞作曲?厲害厲害。”洪大力哈哈一笑:“她的歌要是叫我滿意,那我的新公司就先收她當班底。跟華威那邊的違約金我幫她出了,怎麼樣?”
“好,好!”女經紀人聽了這話,心中大喜。
眼前這是什麼人?整個天京市出了名的敗家少爺,用最簡單的一句話,那是窮的就剩錢了。而且這敗家少爺還有個好處,不光有錢,還捨得花。
跟在他旗下,一切用錢開路,就算班子業餘點,起碼也不會太差。等小姐有了名氣,到時候反過來再幫公司找些行家,怎麼算都比在華威擔驚受怕強的多。而且背靠大樹好乘涼,有洪家這個後臺,誰還敢逼小姐做她不想做的事情?
這功夫班級同學堵新振探頭探腦的看了進來,一見洪大力,頓時笑道:“小爺我掐指一算,就知道大力哥在這。大力哥,那個神秘禮物是啥,拿出來叫大夥看看?大家都等著呢!”
“啊,那個啊,都準備好了。小依,”洪大力吩咐得力手下:“叫人把那些可愛的小東西都帶進去,喜歡哪個就抱哪個回家,剩下的找人幫養著。恩,不白乾活,一個月一千快,供住。”
幫人養狗,一個月一千塊,換到地球就是包住+五千月薪,還是在首都這種地方,那絕對是搶破頭的好工作。當然,放在這裡也不差多少,凌小依當即去安排了。
對於今天晚上來夜總會狂歡的人來說,今天是個難忘的夜晚。
原本這大廳裡面就已經足夠吵鬧了,沒過多久,有人大籠子小籠子的竟然推了好幾百只狗過來。有大狗小狗剛出生的狗,大狗威武雄壯,小狗毛茸茸的肉球,一時間,整個夜總會大廳裡狗叫聲連成一片,夾雜著怕狗的人的驚叫聲,鬧成一團。
這些狗可都是洪大力特意叫凌小依收來的純種狗,每一條都得個幾百塊,如今推到這裡,那是叫班裡同學們選的,其他的客人可沒這待遇。
狗這種東西,喜歡的是真喜歡,不喜歡的起碼也不是很討厭,總得來說還是很討喜的。
果然,班級眾女生一看到這些小毛球,就開始尖叫,尖叫聲一浪高過一浪,有的甚至都叫出了海豚音,堪比地球上的維塔斯。
一群人呼啦啦的搶到籠子前挑自己看對眼的小狗:“我要這個,這個鬆獅好玩!”“這個薩摩太可愛了,哈哈,我要這個!”“二哈,過來二哈,來摸摸!”
女生主要選剛出生的小狗,因為這樣的小狗最可愛。男生則一般選稍微大些的,更有幾個就相中藏獒了,一看到就走不動路,反正也是洪大力白送的,不要白不要。
於是十分鐘之後,整個夜來香夜總會大廳裡,這四十一名學生就人手一隻狗,有牽著的,有抱著的,還有放到桌子上看小不點在那爬來爬去的,笑成一片。
“小爺我掐指一算,就知道今天是來對了,哈哈,這條藏獒甚合我心意啊!”堵新振摸著懷裡一條小藏獒毛茸茸的大腦袋,滿意道。
“大力哥就是給力,我早就想養狗了,就是家裡不讓。”凌毅眉花眼笑:“這回把這條鬆獅帶回去,就說是大力哥給的,我爸媽肯定不能說啥,哈哈!”
“這隻二哈,太好玩了,”祝小靈看著懷裡的哈士奇,笑嘻嘻的說道:“雖然比不上慕馨姐姐的那隻熊貓,可也不差了。”
唐慕馨今天晚上玩的總體來說還算不錯,洪大力跟凌小依去談正事,她這個未婚妻自然就只能負責照顧這些洪大力的同學:“我這隻其實也是染的毛,大力也不知道抽什麼風把我的小小白弄成這樣子,走一路被人看一路,丟死人了。”
她不知道的是,這一晚過後,白sè鬆獅成為所有狗中最貴的一種,身價五千塊起。買一條白松獅,把毛染的跟熊貓似的,這才叫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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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追電》,李念薇
這邊同學們選狗玩,那邊也沒閒著。
一聽幫忙養狗,還有月薪一千加包住的地方這樣的好事,喜歡狗的那些人拼了命的往前上,呼啦啦,整個看臺差點沒給弄塌,高舉著胳膊大聲喊“選我選我!”“我行,我最喜歡狗了!”“選我,我只要八百!”“我……我七百五!”亂糟糟鬧哄哄,話都聽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