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我們將如何地進行合作合作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
張靜君說道:“小云由於有規定所以這個專案我們飛華公司必須控股也就是說我們飛華公司必須佔據新成立公司的51%的股權這樣的話在全部的投資中間我們就必須劃分清楚股權了對了要提供這樣的服務需要準備那些的系統大概的投資是多少?”
畢竟根據有關的規定飛華公司如果想和網星公司合作開這個郵件服務系統那麼就必須佔據控股的位置所以張靜君需要詢問運營這樣一款的系統所需要的固定投資。
李雲對於這個方面並不清楚於是把眼光投向了丁易磊丁易磊想了一下回答道:“如果光說硬體的投資的話大概需要1oo萬左右不過好像部分的硬體飛華公司有畢竟你們是提供Isp服務的。”
“是麼那麼如果需要投入系統的話需要新購置的機器大概要多少錢。”
丁易磊想了一下回答說:“大概需要5o…6o萬左右。”
“是這樣。”張靜君若有所思地說。
李雲關心在新成立的公司裡面雙方的出資比例然後說道:“張局長那麼在新成立的公司裡面我們雙方的出資比例要如何的規定哪?”
張靜君思考了一下這個問題也是她一直在考慮的對於網星公司的這套系統她拿不準不過畢竟人家是以技術入股的沒有了對方的技術那麼這個新成立的公司就無法存在下去那麼既然如此還不如大放一點。
於是張靜君說道:“這樣好了我們把我們現有的裝置入股而你們把你們的技術和程式入股剩下的新購置的裝置就按照我們的股份比例我們出資51%而你們出資49%你們看這樣行嗎?”
李雲思考了一下這樣的話自己的這套系統的價值也就是3o…4o萬左右雖然比較地少但是畢竟張靜君她們隸屬於電信局的估計這個應該是她們可以給出的最優惠的條件了既然自己決定要和他合作那麼還不如就這樣算了反正相對於夢裡面丁易磊的賣價這個價格也不錯了畢竟丁易磊把整套系統賣給飛華的時候才賣了不到2o萬而且這個系統的版權還是自己的。
想到這裡李雲對張靜君說:“那麼好吧我們同意這個條件了那麼什麼時候我們開始成立公司呢?”
“你們的全部軟體大概還需要半個月才能完成我也需要向上級的電信部門申請這個電子郵件業務的經營權那麼我們先分頭地進行不過過幾天先把合同給簽署了那麼我們接下來就可以進行裝置的購置了。”
“好的張局長我們回去以後把詳細的報告書給你帶過來然後我們就可以籤合同了。”
“好的。”
“那麼張局長希望我們合作愉快。”
“好的合作愉快。”
和張靜君達成了合作意向以後李雲他們說需要回去準備報告書和張靜君告別以後就離開了飛華公司。
剛才在飛華公司裡面憋了半天的丁易磊剛剛走出電信局的大門就把李雲攔住問道:“小云為什麼要把這個專案和他們飛華合作哪?這種情況下不是把利潤分給他們嗎?”
剛才在裡面的時候丁易磊一直都想不通他不明白為什麼李雲會把這樣的一個專案和飛華合作這個不是把自己的利潤分給別人他如果不是因為這段時間李雲的決策相當的另他信服剛才在屋裡就已經開始反對李雲的意見了不過現在出了電信局他想聽聽李雲的解釋。
面對著丁易磊的質問李雲也知道為什麼畢竟沒有一個軟體的設計者願意把自己作品無償的和別人分享既是丁易磊也不例外。
於是開始解釋道:“丁大哥這也是沒有辦法的在目前的這種情況下國家對於網際網路的干預還非常厲害的情況下這個時候私人恐怕是沒有辦法提供郵件服務的而且也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於這種新生的事務恐怕一個電信部門會批准我們的要求的這樣的話和電信部門進行合作也算是必然的。”
“這樣啊。”聽了李雲的解釋丁易磊也就明白了不過他仍然問道:“那麼為什麼不把這個軟體賣給他們呢為什麼要和他合作。”
賣聽了丁易磊的話李雲也有點好笑現在的這套軟體估計除了張靜君全國範圍裡沒有一個人會買這套軟體的因為這個時期除了他沒有一個人會看好這套軟體不然的話當時的丁易磊就不會把這套軟體做出來8個月都沒有賣出去而且最終賣給張靜君的時候才不過2o萬。但是這些話可不能告訴丁易磊。
於是李雲對丁易磊說道:“我們和他們合作是有目的的雖然現在我們不能獨家的經營這個郵件服務軟體但是我們依然看好這個領域雖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