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你說啥都沒有卵用,我不會讓你發行“逆青春”去毒害老百姓的。
蘇晴咬牙切齒,捏著手中的棍子,居然真的狠心想砸我。
我都有點寒心了!怎麼會這樣?
我和蘇晴兩人相處了這麼久,最多也就是抽我輛耳光而已,她從來沒有說,用武器打我。最狠的一次是菸灰缸,為那次我們還翻臉了。
但現在看她的意思,如果我還執意要阻止她,恐怕蘇晴會殺了我!
所以,這人的心裡面啊,那真是拔涼拔涼的。
“住手!快放下你手中的武器,你們已經被捕了。”
別忘了,之前我們飆車的時候,那可是被交警給追呢。這一會兒,車子停下來之後,自然而然的被後面給追上,然後給逮捕了。
一路上,我在勸說蘇晴,讓她別在這樣下去了。要不然,到時候就真的回不了頭了。
結果,蘇晴的回答卻是,“阿sir!這混蛋對我『性』『騷』擾,你們難道都不管一下的麼?能不能把我和她分開!”
不用說啊,最後我被強迫著和蘇晴分開關起來。
最要命的是,蘇晴人家是蘇大小姐,現在的國民老婆。對於現在的事情,你說那些人是相信我,還是相信她呢?
最後,蘇晴就那麼走了,而我卻被扣上一個對人家國民老婆進行『性』『騷』擾,還搶劫人家的車子,一系列罪名。
接下來面臨我的,大概是牢獄之災了!
我知道,自己做的事情很冒險,打翻了人家的司機,又綁架了蘇晴。一旦失手,面對我的結局,恐怕會很悲慘。
只是……
我真沒有想到,自個兒會失手。
當然了,接下來就要審判,然後判定你到底是個啥『性』質。
綁架?勒索?搶劫?『性』『騷』擾?
總之,那要當事人蘇晴來錄口供才行。
人家現在是大忙人啊,忙著去開幕,在這座城市發行“逆青春”,哪裡有閒工夫來錄口供。
所以我被暫時的關押收監,臨時的監牢裡面,旁邊還有個看守在瞅小電視,當看到裡面的蘇晴出面剪綵,然後人群跟搶愛瘋一樣的瘋狂進去搶購“逆青春”。
這位看守扭頭還瞄了我一眼,說了句,“小子,你也是耗子『舔』貓比,純屬找刺激啊。這國民老婆你都想染指,也不怕粉絲們削死你。雖然他們都想做你做的事情,但也是想想,誰敢付諸行動啊。”
我翻了個白眼兒,也不解釋。
你們當國民老婆,那可是我的老婆。你們只能在腦海裡幻想,我可是結結實實的睡她。
可誰能想到,這丫頭『性』格扭曲得這麼厲害,說翻臉就翻臉?
我現在到底該咋辦?
第一次就失敗了,繞了這麼大一圈,本來是想阻止她的。可到頭來呢?
根本不成功不說,還把自己扔到監牢裡面來蹲著了。
要想阻止她,我就得出去。
可之前我做的那些事情,估計要蹲個三五年了。
咋整?越獄不成?
我去!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恐怕牢底都得坐穿了。
雖然我有一個大膽的想法,但我國有一套健全的刑法。這裡不是瓦克蘭,更加不是塞國,可以讓你為所欲為。
很頭疼,越想這腦仁裡面就越是刺痛。
最後,我也懶得去想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於是躺在監獄裡面,這麼久的勞心勞力,確實透支了我的身體。反而放了下來,專心的蹲在監獄裡面之後,這人睡得踏實多了。
我不知道睡了多久,等到我醒過來的時候,鐵門邊還放著一碗飯呢。看來之前的飯點,他們給我送了飯,然後看我在睡覺,也就沒有叫醒我吧。
現在這生活,那是吃飽了睡,也挺不錯的。
於是,我起身抓起飯碗,匆匆的扒了兩口飯。吃飽喝足了之後,就翹著二郎腿,擱哪兒想事情。
很快就有個警察過來,然後宣佈了蘇晴對我的指控。
尾隨她意圖不軌!
這罪名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大概要關你15天,當然最嚴重的是無證飆車,這大概又是15天,數罪併罰,我要被關押一個月。
根據我國刑法來說,刑事拘留最高期限是37天,超過這個天數,那真是坐牢了。那就上升為刑事犯罪!
所以說,我得關押一個月!
當然,如果你有錢,有人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