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膛手傑克,可以說簡直臭名昭著。
他專門殘殺當時在倫敦的雞,把她們殺死之後,進行開腸破肚,腸子都給拉了出來。
最要命的是,開膛手傑克連續作案,可當時的警方根本抓不到任何線索。
以至於這傢伙犯下了這麼多大案,竟然最後還逃過了法律的制裁。
不過後來,科技發達了。
經過案發現場,開膛手傑克留下的披風,在披風上提取了dna。再和當時的幾個嫌疑人的後代匹配,將兇手鎖定在了其中一個歐洲移民身上。
自然了!然並卵,時間都進入到近代了。
利用現代科技,找到古代的兇手,人家早就老死了。
所以我認為,這種案件無論如何不能再發生在瓦克蘭的土地上了。
既然這位太守兄臺不作為,哪咱不能指望他,還是自己來破案吧。
還記得之前,我培養的哪四大名捕麼?
我讓蕉皮去給我火速調集,看誰能來,誰就給我過來。這變態殺人狂,必須給我處理了!
否則人心惶惶的,瓦克蘭何來安定一說?
結果……
蕉皮很為難。
怎麼說呢?
四大名捕都有自己的案子在追啊。何況,他們現在的身份不一樣,人家統管著整個瓦克蘭的“治安司”呢。
你以為誰都跟你這國王一樣,不務正業,到處跑。為了這麼個小案子來調查?
沒錯!這事兒對於整個瓦克蘭來說,就是一起小案子。
人家調查的都是啥事兒?
比方說,某某地方在私設兵工廠,造火繩槍。
某某地方,在暗地裡面宣傳,自個兒是阿爾在人間的代表,聚集信徒。
這些傢伙要是成事兒了,哪是要顛覆瓦克蘭的啊。
你說說,戰爭要打起來了,得死多少人?
這裡就四個人被殺了,當然無法驚動他們了。
當然了,如果是國王的命令,非要他們來,這些人也必須來是不?
算了!老子之前沒有扶持出四大名捕來,還不是自個兒來調查?
何況,霍爾茲這座城市雖然是大城,總沒有當時的倫敦複雜吧?
直接去了太守府,表明了身份。
接著,讓手底下給我查一查,這位太守做的事情。
反正這案子,他沒有給我留下好印象。如果政績還是一踏糊塗,你小子還是收起包袱,趕緊的給我滾蛋吧。
事實證明,這國家剛剛開國,只要皇帝不是個昏君,政治清明。下面還是不容易出貪官的!
再加上,之前我連自己的好朋友都宰了。
嚴查到底,這算是給其他當官的敲響了警鐘。
當然了,對於我而言,其實貪官固然該殺,庸官也該滾蛋。
你佔著茅坑不拉屎,給人家老百姓當父母官不作為,我還要你來幹嘛?
這位太守,政績還行。
主要是把霍爾茲發展起來了。破案這事兒,事實上他也沒閒功夫管,如果凡事親力親為,還要“亭長”來幹嘛?
所以,我直接把亭長給開除了。
老規矩,用人唯才。
就用這案子做考核,誰他媽能給我破了案,誰就給我上去當亭長。
這訊息一出,當時霍爾茲的人老沸騰了。
第一件事情,國王大人真是了不起啊!
日理萬機的情況之下,居然還會為了他們霍爾茲這個地方的一點小事情,專程跑來調查。
足以可見,陛下有多麼關心自己的老百姓了。
這話說得我真是汗顏啊!
我他媽也不是專門來調查的,只是恰巧路過罷了。
第二件事情,哪就是下面那些維持治安的了。
這些可是小人物啊,正所謂不想當將軍計程車兵不是好士兵。他們當治安,難道只是單純的想混口飯吃麼?當然也想當大官了是不是?
所以,那段時間,我們那些治安們,個個都在努力破案。
走訪老百姓調查,然後案件分析,大膽假設,小心求證。
各種的線索,不斷的匯總過來,然後到達我的辦公桌上,我仔細的查探之後,發現然並卵。
我們不得不承認,這位殺人兇手,雖然說確實是夠變態。但是……他做事情還是做得滴水不漏的,想要找到其中的漏洞,是很吃力的一個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