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野嶺,撿到一隻受傷的小狐狸,似乎是說書人口中那些志怪故事的標準開局。
張北星在水牛鎮的茶樓裡聽過不少類似的情節。
志怪故事裡的男主角,一般都是膽大妄為,不要命的窮苦書生。
那些傢伙苦讀聖賢書,心裡裝滿了大道理,但腦子木訥不好用,所以特別容易上當受騙。
師傅提出過一個問題:“為什麼撿到的妖,都是狐妖呢?”
這其中是有道理的。
世間妖族無數,
野獸魚蟲可成妖,草木精怪也可成妖,就連山巔的石頭,被太陽月亮照久了也有開竅成妖的可能。
萬物生靈皆可成妖,這是黃粱的天道,是曾經某個老人寫下的“天條”。
只不過不同的妖,習性不同,修行的方式也有差異。
例如山間猛虎開化成妖,日日食肉,兇性難改。
虎妖開靈後,會去尋找一個日月精華最濃郁的寶地,佔山為王,捕殺其他妖族,作為自己的血食。
而本體相對羸弱的妖族,如麋鹿牛羊,本性溫和,成妖之後繼續吞吐日月精華,恪守此道修行。
“狐妖,和其他的妖靈都不同。”
水牛觀老道士說:“它們懶惰,怯懦,貪婪狡詐又貪生怕死……簡單的說,和人一樣。”
“所以狐妖的修行,叫取巧。”
它們會想方設法的取巧。
狐妖怕死,不敢學老虎,和其他的妖精以血換血,以命相搏。
狐妖懶惰,不願學精怪,年復一年的吞吐日月精華,枯燥苦修。
每隻狐狸都動腦幻想:“有沒有什麼辦法,能坐著發呆就能增長修行?”
“不苦,不累,不危險,不麻煩……最好,不勞而獲,才最開心。”
但還真有個辦法:偷。
竊走別人辛辛苦苦積攢下來的機緣道果,自己坐享其成,偷偷享用。
所以,有些狐妖會主動討好山中惡虎,為虎作倀,狐假虎威,從老虎的牙縫裡偷走一些好處。
可這樣也危險,因為老虎吃肉,狐狸是肉,老虎總有餓肚子的時候。
再後來,
有隻狐妖發現了個更穩妥的方法:幻化成人,去人間騙那些讀聖賢書的窮苦書生。
書生讀聖賢書,身上縈繞文道氣運,狐妖依偎身旁,就能耳聰目明,修行一日千里。
狐妖偷偷張口吸食,體內妖氣蛻變升騰,就再也不是尋常的山野小妖了。
“與人為伍,與書生為伴,是狐妖最渴望的機緣。”
老道士解釋道:“不止修行順風順水,狐妖擅長蠱惑人心,陪伴窮書生考取功名。”
“倘若書生金榜題名,青雲直上,狐妖也就能過上錦衣玉食,富貴隨心的生活。”
“到那時候,還管什麼修行得道?”
“狐妖懶散的很,享受人生之樂,可比修行舒服的多。”
“只是很多狐妖,耐不住窮苦,忍不住口腹之慾……纏上書生幾個寒暑,就顯露獠牙,吞掉書生精氣,生食血肉,再尋下個書生。”
這便是狐妖的修行史。
……
“我不是書生,我是道士。”
張北星蹲下,看著那隻把頭埋在土裡的小白狐狸,拿棍子默默捅了兩下。
白狐狸從肚子下探出小爪子,抵在棍頭,表示不熟,勿擾。
張北星樂了樂,說:“咱倆商量商量,我救你一次,但你別跟著我……我是水牛觀的道士,我師傅是水牛觀的觀主,他賊兇,最喜歡吃狐狸。”
“那老頭兒一年要吃一百隻狐狸,燉湯煮肉,還剝了狐狸的皮,織成毛毯和裘衣,帶在身上。”
“你這小狐狸要是跟我走,一定不會有好下場。”
張北星煞有其事,一臉正經的恐嚇胡謅。
其實師傅很挑食,不喜歡吃狐狸肉,而且很懶,十幾年穿一件破道袍,狐毛裘衣更是天方夜譚。
但那小狐狸不知道啊。
她傻乎乎的,懵懂畏縮,滿眼驚恐,閉眼認命。
小狐狸生在亂葬崗裡,狐妖婆婆囑咐過她,千萬不能惹水牛觀裡的老道士。
所以她信了,小道士說什麼,她就信什麼。
老道士吃狐狸,可太恐怖了。
小白狐狸老老實實,爪子也無力的垂了下去,任由那小道士拿棍子戳來戳去。
“嘿,能聽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