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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烏啼居然對敏敏下過毒,忒俗!於是老天爺打個雷,把烏啼劈死了。

無極教居然被未央門滅門,忒俗!於是老天爺打個雷,把兩個教的人都劈死了。

敏敏死後,青青小桃居然年年緬懷,忒俗!於是老天爺打個雷,把她倆劈死了。

這部小說里居然有世外高人,忒俗!於是老天爺打個雷,把明淨大師和神醫八寶都劈死了。

(完)

No。57草原的主人

……用最小的風險搶最多的糧草,最好的辦法就是,打劫商隊!

而這,就是我們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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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跟超超過兒他們是去劫別人,這次卻來了個大調個兒,我們要上趕子被人劫!

因為追風族的外形太過顯眼,扮作普通商隊在這種非常時刻容易引起納金巴族的懷疑,所以佩芙公主和她手下的人加上我,就搖身一變成了南下的三骨族商人。白毛帶領重軍堵在納金巴族的家門口,以莽漢老三為首的一群追風族勇士則藏在商隊的糧草中。

我和佩芙趕著馬車見天兒就去外邊晃悠,功夫不負有心人,三四天下來,我們終於被打劫了!(這麼說總覺得怪怪的……)

貌美如花的佩芙被送去孝敬納金巴族的領軍,灰頭土臉小廝打扮的我被扔進馬廄,整個車隊的糧草被拖進納金巴的軍營。月黑風高殺人夜,藏在糧草中的勇士和事先得到訊息的大王子裡應外合,輕鬆殲滅圍困大王子的守軍。

白毛於是佯裝救援成功班師回朝。納金巴族見追風族大軍離去方喘了一口氣,開啟城門放城外〃殘兵〃進城,等候多時的白毛鐵馬金戈一夜間踏平納金巴城。

納金巴族的漢子果然是硬骨頭,寧願血戰到底也不肯降服。阿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一針見血的指出納金巴地處極北環境惡劣資源匱乏,若追隨追風族,不僅可以換得急缺的牛羊銅鐵,天災人禍之時也可獲得糧草救濟,更免去了由於道路不便引起的貿易麻煩,如此這般,最終說服納金巴首領歸降追風族。

此一戰,迅若疾風,勢若破竹,死傷極少,降服了最為荒蠻強悍的納金巴族,威震草原。阿作勸降納金巴族立大功一件,戰場上舍身救三骨族公主一命恩重如山,再加上佩芙自己的堅持,就在三骨族首領動搖之時,白毛趁熱打鐵與阿作結拜為異姓兄弟,於是佩芙的阿爸終於痛痛快快的把佩芙嫁給追風族王的兄弟阿作了。

如此一來,此戰大獲全勝,有情人終成眷屬,追風族威名遠揚,本來是皆大歡喜,可惜……只有一樣,我中箭了。

本來我的馬術就處於用白毛的話來說是〃掉不下來而已〃的低層次,不能去戰場上颯爽英姿威風八面就罷了,最多老孃我幹技術活兒唄,我躲在幕後出謀劃策做好我的腦力勞動者總可以吧?我不能去戰場上爽,我挨邊上瞅兩眼總成吧?哪知道,戰場上根本沒有小說漫畫裡描述的那麼整裝兒,說白了,真正殺起來就是一片混亂!流箭滿天飛,我腳下一個不注意,狼狽的絆倒,朝著正騎在戰馬上揮斥方酋的白毛就撲了過去!說時遲那時快,白毛回頭看到我的同時,一隻流箭就朝他飛了過來,然後……跨世紀的黴女救英雄,那箭扎我胳膊上了……

這時候所有人都一臉崇敬愛戴的認為我是奮不顧身,挺身而出替白毛擋箭,我又怎麼好意思再說我只是倒黴卡了個跟頭碰上的?這麼丟面子的事我誰也不能說,嗯,回去就跟青青小桃細娘她們說我在戰場上風華絕代義膽忠肝,不僅拿下納金巴族還救了追風王一命……嗯,就這麼說。(現在知道細娘那些偉大的印象是哪來的了吧?)

本來自打來到這個世界以後,我的身體新陳代謝的就特別慢,兩年多了,頭髮都沒怎麼長,月事也沒有來過,受了傷恢復的速度也慢到驚人的程度,唯一的好處就是沒有任何老化的跡象。現如今,這支箭是又粗又長,而且好死不死卡在我骨頭裡,那些割肉破骨如何拔箭的血淋淋的手術過程我就不贅述了,反正作者心情一不好就虐我我也習慣了……問題是,這次大面積受傷下來,我的胳膊上留下了一道明顯的疤痕。被白毛每天充滿歉意的看看摸摸吻吻舔舔啃啃的(為什麼要舔舔啃啃呢?),一個月下來我終於忍無可忍了!

〃我說,乾脆弄個紋身把它蓋住吧。〃我不耐煩的推開白毛湊過來的腦袋。

〃紋身?〃白毛正色沉吟了一會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