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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部分

我笑道:“沒什麼,在聽大自然的聲音。”

這句話只是隨口而言,話一說出來,立即後悔不迭,什麼大自然的聲音,可不是正指她尿尿的聲音麼,要是她明白了我的意思的話,那我豈不是很丟人?

還好利姆露露雖然聰明,但並非如我一樣被世俗汙染,並沒想到那些不乾淨的曖昧東西,道:“是嗎?什麼聲音?”竟也側耳傾聽起來。

“風聲?”利姆露露道。

“風聲不存在,”我道,“是我在感慨。”

(莫不是抄襲周董的詞《千里之外》?)

“感慨?”利姆露露的臉上流露出一絲不可思意的表情,道:“感慨什麼?”

我忽然興致來了,道:“你會唱歌嗎?”話一出口,心想這話不對,哪有這麼問女孩子的,趕緊改口道:“你喜歡唱歌嗎?”

利姆露露道:“喜歡啊,你呢?”

我道:“那好,我教你唱支歌吧。”

“好啊,好啊。”利姆露露欣喜若狂,趕緊拍掌,道:“唱什麼?”

我道:“你先別問,我聽著就是了。”

也許是天意,恰好此時森林時升起縹渺的濃霧,映著這幽藍幽藍的天空,星子也漸漸暗淡起來,我培養了一下感情,於是一曲純清唱的《千里之外》就這樣,在這個森林裡被我何某用極為空靈的聲音給淋漓盡致地表現了出來,諸多感慨,諸多無奈,表達地盡到好處,聽得利姆露露如痴如醉,痴痴地看著我,好似我們就是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似的,那份說不清道不明牽腸掛肚穿越時空的愛戀,也在無意中凝聚在她的眼眸裡,明亮的眼眸裡不知何時滲進了一絲淡淡的憂鬱,那樣的憂鬱,是可愛的,而可愛的東西,往往讓人心痛。

(汗!作者是不是超自戀?哪有這麼沒命地誇自己的?)

一曲畢,餘音未絕,其實聲音並不大,只是那韻味在森林裡迴盪,反彈回來,再回蕩,如此往復,竟成絕響。利姆露露也久久才回過神來,用一種羨慕,不簡值就是崇拜的眼神凝望著我,道:“太好聽了,是你自己寫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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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而不答,本想說實話,又想反正周杰倫她也不認識,再說她此時望著我的眼神我是非常極其以及特別的欣賞,感覺自己輕飄飄的,一種從未有過的滿足感和自豪感一下子塞滿了胸口,作為男人,我也是這麼像女人一樣的虛榮嗎?再汗一個。

利姆露露向我走過來,幹嘛?這丫莫不是一時激動,要獻花吧?花,好像沒有,難道是要獻吻?我心裡一陣激動,不過吻還是免了,還是未成少女,雖然那吻一定是滿口清香、稚嫩的唇一定是質感柔滑,可還是免了,免是這一吻吻走了我的定力,讓我對你魂不守舍,對一個未成年少女動情,那可真有點不道德了。

意下雖是這麼想的,但身體絲毫沒有要躲閃或者後退的意思,也當然了,利姆露露這麼清純可愛純天然的女孩子又怎麼會有城市裡那些被Se情行業汙染世俗女孩子的行為舉止,她只是走近我,仰望著我,有點出神,有點發呆,下意識地扯著我的衣袖,有種不知道如何表達心裡想法的感覺。

我笑了下,道:“好啦,時間很晚了,我們回去吧。”

利姆露露狠狠地點了點頭,臉上帶著滿意和幸福的笑容。

怎麼?我們是手牽著手?走了一段路,我才發現這相問題,至於是誰先牽起誰的手,已經沒有印象,想放開,側眼見利姆露露一直側目望著我,似乎還沉浸在我剛才唱歌給他聽的快感(為什麼這裡不能用快感呢?難道只有那種嘿咻之事才可以用,偏用之)之中,我要是這麼一放手,倒是打擾了她,有些不忍了,只是不放——其實她十指溫玉一般,纖千可握,還是蠻精緻的,倒不像是練武的手,這手應該去採蓮(余光中的詩?)——

再其實一下,放與不放只是我過於多慮了,如果是我主動牽起她的手,也只是表達喜歡她而已,喜歡一個女孩子是男人的天性,又不是什麼錯,何況這種喜歡僅僅是喜歡而已,又不會升級為愛情,再說我們有太多的年齡差距,雖說她喊我哥哥,但事實上喊大叔都是完全可以的;如果是她主動牽我的手,也只是她直接表達好感的一種方式而已,並不意味著什麼,只是一種很單純的行為,倒是我想的太多太過於複雜了。

這麼一想,心裡倒也釋然,不再去想那些很世俗很封建的東西,繼續牽著手,大步地往回走。

正走著,忽然利姆停下來,道:“我帶你去一個地方好不好?”

我也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