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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九章 規劃

“忙活大半天,不先吃午飯,非要過來看房子,又不是沒看過。”

到處都是水泥痕跡的毛坯房中,林母對一邊正在打量房子的林父抱怨道。

買房是大事,涉及金額巨大,不管開發商還是購房者都必須慎之又慎,以免出現問題。即便全款支付,從確定到成交還是消耗了兩個多小時,婉拒了售樓小姐姐王美玲的吃飯邀請,一家人帶著合約、鑰匙走出售樓處。

買下心儀的房子,林父林母化身為有房一族。

是的,在合約上簽字的人不是林晨,而是林父林母,作為簽字人,他們的名字也會出現在房產證上。換句話來說,他們才是這套價值一百四十萬房屋的主人。

兒子花錢買的房子,戶主卻另有其人,林父林母最初並不願意。他們不是‘啃小’的父母,平時收到小禮物都會嘮叨半天,更何況是房子,說什麼都不同意。

商量好半天,眼看父母沒有退讓的意思,林晨不得已使出了大招,直接表示他看不上這套房子,會攢錢買更高檔的房屋。現在將房屋掛在他的名下,以後購買第二套的時候會吃大虧,需要多交好幾十萬的稅。

大招一出,父母血量減少了一半,猶自不服輸的打出了防守反擊,使出了父母常用的必殺技。

‘房子咱們不買了,等以後再買你喜歡的房子。’

不是看不上這套房子嗎?沒關係,咱們先攢錢,攢夠了之後再去買更高檔的房子,不光能避稅,還能解決房產證問題,簡直完美。

是,這個解決方法完美到林晨想吐血,現在家裡需要一套房子,往後退算什麼事情。為了打消父母的堅持,他不得已祭出了林芸。表示房子是送給林芸的,現在不過是讓父母代管,以後在過戶。

孩子送給老兩口高昂禮物,父母大多數會拒絕,孩子間相互送禮物,無論價值多高,父母最多會抱怨幾句卻不會反對。

哪家父母不希望看到兄友弟恭,互幫互助,難道喜歡看兄弟或者兄妹為了一點蠅頭小利打出狗腦子不成?

再加上林母跟著勸說,林父才勉強同意在房產證上留下兩人的名字。

第一次說服頑固的父親,林晨心裡面很高興,認為林父總算接受他的觀點了。直到很久以後他才明白林父同意簽字跟勸說關係不大,主要原因在於林芸。

世事無常,誰也不清楚未來會發生什麼,別看兩兄妹現在關係很好,未來呢?畢竟一人要娶,一人會嫁,未來會是四個人,甚至更多人的事情。

兄妹之間發生一些小矛盾沒關係,兩人身上流淌著同樣的血,又有二十多年的感情,誰也不會放在心裡。其他陌生人呢?會不會看不慣,會不會出手?以至於將矛盾激化?

活了半輩子,林父見過太多因為小事反目成仇的兄妹、兄弟。林晨是兄長,又是一個有本事的人,不需要別人扶持。

林芸呢?女人在社會上生活已經很不容易,再沒有家庭的支援,生活壓力會很大很大。

如何減輕生活壓力?一套房子是林父所能想到最好的解決辦法,有一套房子作為後盾,林芸最起碼不會流落街頭,永遠有一個落腳點。在最需要的時候,可以用房子換到錢。

林父想了很多,為林芸做出了完全準備,然而這一切卻要建立在林晨付出的基礎上。

如果房子是林父出的錢,他肯定二話不說,在房產證上寫下兩兄妹的名字,不偏不倚。如果他有一百五十萬,林晨也有一百五十萬,林芸條件或許會差一點,徵得兒子同意後,他會將一百五十萬全都交給林芸,保障她下半輩子的生活。

可惜他沒有一百五十萬,甚至連十五萬沒有,讓他直接收下價值一百五十萬的房子,不可能心安理得。有一種責任被兒子承擔的難堪,他是一個驕傲的人,除非萬不得已,不會讓別人承擔自己的責任,兒子也不行。

一邊面子,一邊是給女兒的保證,糾結了很久,對兒女的疼愛慢慢佔據上風,預設了林晨的決定,在房產證聲留下了名字。

林父在簽約的時候什麼想法沒有人知道,不過簽約後他頑固的想要再看一眼房子,這套屬於全家人的第一套房子。

“能一樣嗎?一點都不一樣。”輕輕撫摸著牆壁,凹凸不平的牆面在他眼中也變得完美無缺。

情況已經不一樣了,原先的房子不屬於他,對房子沒有特殊感情。交過錢,握著大門鑰匙,這套房子從此屬於他們,每一寸面積,每一個空間,甚至連地上散落的石塊都屬於他們,他們將要住在這裡,或許要住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