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婆婆沒有養老保險,也沒有退休工資,她竭盡所能將兒子撫養成人,所有的投資出去後,她就等待回報了。這是現實條件,也原本是應該的,但是因為兒子找了家庭條件尚好的城裡姑娘後,就會存在觀念的差異了,因為城裡的姑娘本身父母有退休金,不僅不會跟子女要錢,還會讓子女當“啃老族”,這一來一去,農村出身的子女跟城裡出身的子女之間就有了矛盾。
周婆婆家是偏遠農村的,好不容易舉全家之力把兒子供著讀完研究生,就等著兒子有出息了孝敬自己的時候,偏偏兒媳那邊出了問題。兒媳家是大城市的高幹家庭,跟兒子結婚,車、房都是陪嫁品,兒子娶兒媳,周婆婆只拿了積攢下來的5000塊錢。這下兒媳不樂意了,不僅不讓婆婆家的親戚上門,更是連公婆也不願意讓去她家住,理由是房子是她買的,屬於婚前財產,她有權讓誰住不讓誰住。由於丈夫結婚的時候沒什麼錢,工資都交給自己管,這下兒子連給父母的錢都沒有了,只好偷偷賺點小外快給父母。一次夏天下大雨把破舊的偏房給沖塌了,周婆婆打兒子電話打不通,就跑到兒子家去向兒子要點錢修理一下房子,結果被兒媳說了一頓,嫌她家裡窮,兒子結婚拿不出錢,現在還有臉來要錢,當兒子是賺錢機器呢。平時在村裡備受愛戴的周婆婆沒想到竟然被兒媳羞辱了一頓,回到家後就大病了一場。
周婆婆和兒媳之間的矛盾看上去似乎是因為錢,認為婆婆摳門兒小氣,不但兒子結婚沒花錢還想跟兒子要,只知道一味地索取。實際上這並不是一種特殊的婆媳矛盾,而是中國傳統觀念中的經濟回報概念和現代生活的衝突。老人認為開始的時候為兒子付出,然後兒子自立後可以幫助家庭,這是一個傳統農村家庭的一般習慣,因此,當家庭出現困難的時候,向兒子要錢在婆婆眼中實屬應該,但作為在不同家庭環境和條件下長大的兒媳就認為婆婆是頻繁地跟兒子要錢,導致出現情緒不滿。這是由在城市長大的兒媳對農村條件的不瞭解造成的,兒媳因為身處高幹家庭,向來是在父母的保護傘下長大,衣食無憂,條件優越,她想象不到偏遠農村生存條件的艱難,也體會不到這樣的地區舉全家之力來供一個研究生所要付出的艱辛。
門不當戶不對的苦惱(3)
很多農村婆婆的處境是比較艱難的,在年老後一旦沒有了勞動能力,就沒有了經濟收入,就只得靠兒子兒媳贍養。沒有經濟來源的人,一般在家中說話沒什麼分量。一方面,婆婆苦於無經濟枝柱,凡事不得不遷就兒媳;另一方面,作為家中的長輩,在養育兒子方面有功,又促使她不能完全屈從於兒媳。而作為外姓人的兒媳自然不希望自己家庭的收入給外人,而男人往往只管掙錢,不管錢的分配問題,所以雙方對這種生活本質問題都十分敏感,關係自然也不易處好!
現如今,老年人口急劇增多,由於社會歷史原因,尤其是農村老人,老有所養的問題比城鎮老人更為艱難。農村老人原本生活條件就不好,老了以後沒有生活保障,更沒有條件注重營養保健、參加娛樂活動等,導致老人的身體健康也很難有保障。很多農村的老人儘管年輕時辛苦養大幾個孩子,卻等老的時候因為子女家庭互相推卸贍養責任而發生糾紛,這樣的案件多有發生,嚴重者還有兒子、兒媳不孝虐待老人的事件發生。
如安徽省阜陽中院曾審結了一起虐待犯罪上訴案,不孝的兒子、兒媳被雙雙判刑。其原因是兒子和兒媳對其年邁母親多年來充滿厭惡嫌棄之心,平時經常辱罵、奚落李氏,為逃避難捱的日子,實在看不過去的李氏親屬,被迫將其接走,安頓到親屬家居住。在近3年時間裡,兒子、兒媳夫婦始終不管不問。3年後,李氏從後事考慮,決定返家居住,但遭到兒子、兒媳的阻撓反對,並多次對李氏進行辱罵,實在不堪忍受的李氏於一天早晨悲憤自殺身亡。李氏的親屬將她的兒子、兒媳告上法庭,之後法院以虐待罪分別判處其兒子、兒媳有期徒刑2年。
由於各種原因,導致農村老人的晚年生活堪憂。所以,作為兒媳應該理解農村老人的處境,既然選擇了經濟條件比自己差的丈夫,就應該接納他的生活背景和家庭狀況,設身處地地為對方著想,給自己婆婆以照顧和體諒,畢竟他們給了你最大的一顆碩果……他們的兒子、你的丈夫。
其實這種婆媳關係因為門戶不對等而產生矛盾、摩擦的也不僅僅限於農村和城市的結合,男方和女方的經濟條件懸殊造成摩擦和矛盾是一樣的。作為經濟條件差的婆婆一方勢必會在氣勢上要低於兒媳,而兒媳常年養成的養尊處優的優勢常常會導致婆媳關係的失衡,有些兒媳是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