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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時應薦者或以賢良方正,或以儒士,或以秀才,或以人才,皆官至卿輔,非盡在監之監生也。
△《歷代宰輔匯考》·八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萬斯同撰。斯同有《聲韻源流考》,已著錄。是編取秦、漢以迄元、明宰輔,分職系名,以便檢核。其於官制增損異同之處,亦間附案語,頗為簡明。
然不著拜罷年月,視諸史表例頗為簡略。又如唐代使相,以其為藩鎮加官,俱不載錄,是也。然如李克用、朱全忠、王智興、李載義、韓建等之位冠三師,亦只屬優以空銜,並未嘗入輔左右,而顧一概列之。則義例亦未能盡歸畫一也。
△《銓政論略》·一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國朝蔡方炳撰。方炳有《增訂廣輿記》,已著錄。是書專論唐、宋二代銓政,頗為淺略。如謂侍郎起於隋,不知梁天監三年已有侍郎之設。謂唐選官必試於吏部,不知五品以上之不試。至接承他姓以應調,乃五代時弊政,唐時鮮有。宋時科目甚多,專舉經明行修、賢良方正二科,更見掛漏。唯所議明末專拘進士資格之弊,立論頗確雲。
△《文武金鏡律例指南》·十六卷(內府藏本)
國朝凌銘麟撰。銘麟字天石,杭州人。是書成於康熙辛酉。自文武儀注品級,以及蒞任居官事宜,無不備載。又發律例大旨,而以相傳之案牘為之證據,蓋亦為初仕者設也。
△《南臺舊聞》·十六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黃叔���J瀛‘有《南征記程》,已著錄。是書詳述御史典故,凡十三門。每事各注所出之書,頗為詳備。其曰“南臺”者,據王士禎《分甘餘話》“今都察院可稱南臺,不可稱西臺”語也。
──右“職官類”官制之屬,四十二部,三百五十四卷內三部無卷數,皆附《存目》。
△《牧民忠告》·一卷(直隸總督採進本)
元張養浩撰。養浩有《三事忠告》,已著錄。此即三事中之一種。魏裔介摘出別行,非完書也。
△《官箴》·一卷(左都御史張若溎家藏本)
明宣宗章皇帝御製。自都督府至儒學,凡三十五篇。前有宣德七年六月諭旨一道,稱取古人箴儆之義。凡中外諸司,各著一篇,使揭諸廳事,朝夕覽觀,庶幾君臣交儆之道。蓋當時嘗以頒行者。嘉靖戊戌,南京國子監祭酒倫以訓,復刊布之。後載宣宗御製《廣寒殿記》一首,《玉簪花賦》一首,詩二十七首,詞曲二首,不知何人所附。叢雜不倫,殊乖編錄之體。
△《牧津》·四十四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明祁承《火業》撰。承《火業》字爾光,山陰人。萬曆甲辰進士,官至江西布政司參政。其書採輯歷代循吏事實,分類編次。首列《緝概》一卷,分為五目:一《考名》,二《稽制》,三《述意》,四《論世》,五《辨類》。以下凡四十四卷,分《經濟》、《消弭》、《匡定》、《節義》、《當機》、《惠愛》、《化導》、《勤節》、《集事》、《政才》、《政術》、《真誠》、《清德》、《砥躬》、《風力》、《守正》、《嚴肅》、《敦厚》、《忠信》、《明決》、《得情》、《察奸》、《矜慎》、《平恕》、《執持》、《識見》、《崇體》、《任人》、《治賦》、《救荒》、《詰盜》、《儒治》三十二類。每類前各有小序。徵採既廣,不無煩碎叢雜之病。
△《明職》·一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明呂坤撰。坤有《四禮翼》,已著錄。坤於萬曆壬辰以僉都御史巡撫山右,作此編以申飭屬吏。自弟子員之職,至督撫之職,統十八篇。於省府州縣職官利弊得失,言之甚悉。
△《仕學全書》·三十五卷(江西巡撫採進本)
明魯論撰。論有《四書通議》,已著錄。是書初名《聞見錄》,以明代官制法令,仿《周禮》六官分類編載,各附論斷,蓋亦備場屋對策之用者。分上下二編,上編為六部大政,下編則自京朝直省各官職守,終於掖庭、宗藩。
△《政學錄》·五卷(直隸總督採進本)
國朝鄭端撰。端字司直,棗強人。順治己亥進士,官至江南巡撫。是編原本呂坤、餘自強兩家之書,而參酌之。內而閣、部、科、道,外而督、撫、司、道、守、令,應行事宜,鹹載利弊。
△《為政第一編》·八卷(內府藏本)
國朝孫鋐撰。鋐字可菴,錢塘人。其書所載皆州縣職事。分《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