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在我幼小時的記憶中仍然保留著聲音的對我的議論,至今還時時想起來。現在,我依然和過去一樣,誰給我什麼,還表現不出多少歡喜,於是我又庸人自擾地深思起來:恐怕人家心情不快吧?
這樣一想,覺得自己實在討厭。說是要體諒別人心情,聽起來好聽,但不管怎樣,都是在偽裝著自己。儘管我知道每個人肯定都有點自卑感,但它還是使我深為苦惱的根源。
開始於這一行以來,我得過各式各樣的獎,而在授獎儀式上從不流淚。人們僅僅拿這一點和其他女歌手比較,就說我有膽量啦,目中無人啦等等。
這也刺激了我的自卑感。
為什麼不流淚呢?高興的心情並沒有同別人兩樣,不過我的喜悅沒有外露。
是我不坦率嗎?
缺少人應有的溫情嗎?
是因為我是一個驕傲的女人嗎?
所有這些思緒,都和幼年時的自卑感聯絡起來。
我自己是從心所欲坦然行事的。但在別人眼裡,肯定要被扣上個什麼原因。
一次,有人問過我:“百惠,你哭了嗎?”我真想回答說“我也是人啊”,可欲言又止。不知怎的,完全失去了回答的興致。我搞不清楚那人是不是真的認為;只要是個人當然就做的事情,可是因為是我就不那樣做了呢?我感到了兒時同樣有過的那種無處排遣的悲哀。
每當一次次地被人這樣說,我就覺得不管自己怎麼辯解,也是無濟幹事的。想到這裡也就乾脆不去解釋了。對周圍評論自己的語言和文字,我不認為靠我一個人說些什麼便可以爭得過的。
想來,每個人表達感情的方式各有不同,認為獲獎者理當哭泣和抽噎,他們就是想用這樣的社會標準衡量一切。
每當接近那個季節,我便顧慮重重,恐怕又會因為哭還是沒哭而被人說三道四。心想,要是那樣,我可打心眼兒裡希望什麼獎也不得,給別人鼓掌不也挺快活嘛。對我來說,那個季節總是喚起“叫人敗興的孩子”這種自卑感的季節。
工作上當然不用說了,就是與朋友和三浦的交往之中,這種自卑感也是常常最使我擔心的一件大事。它總是隱藏在心底的角落裡,成為思想上的包袱,把出席應當高興的場合也當成負擔。
隨著時光流逝,今天我終於能夠冷靜地進行思考了。就是說要把心裡的反響如實地表現出來便可以了,不必在意當場流沒流眼淚。所謂照顧對方的情緒,就是要真正地表現自己由衷的歡喜。
獲獎了卻哭不出來,也許是因為獎的本身有什麼地方不符合自己的價值觀念。因此,在歡喜之中也有感到惶惑的地方。
至於今後,我想以自己的價值觀念去判斷一切、感受一切也就行了,不必介意周圍的議論和評價。
聽其自然,隨心所欲。
珍視自己。
珍視自己的感性。
哭也好,笑也好,生氣也好,悲傷也好,這一切都是感性的差異。今天,我從幼年的自卑感中稍許解放了一點,能夠正視自己的喜怒哀樂,也能夠想得開了,這就是我自己的表現方法。
但是,我還是想把一直被人議論的那些話記在心裡。因為那也是我的一部分沒有改變的東西。
數字
每個人都會受什麼拘泥,所謂吉利數字也是一種拘泥吧?
我從小學生時代起就和“十七”有緣。上了六年小學,我的學生證號幾乎都是十七。如果牽強附會的話,這數字適用的地方很多,我的出生日也是十七日。
從小時候起,我就決定把“十七”作為我的吉利數字。雖然說這樣決定了,可在以往發生的事情中,從不對數字寄託希望,不過只要學生證號是十七,我就莫名其妙地放心了。
記不得哪一次,只那一次,我的學生證號成了十八,就為這個,我心煩意亂,毫無根據地斷定自己這一年也許會碰到什麼倒黴事。
奇數和偶數相比,我喜歡奇數。
從前,在雜誌來採訪我時,我這樣回答過。記者問“理由呢”,我說:“說不出道理,但總覺得是奇數就好。”現在想來,我的回答牽強、不明不白的。既然受某一事物拘泥,自然沒有能夠說得清楚的理由了。儘管如此,那位記者現出奇怪的感動之至的神情,說了聲“嗯,說不出道理的感覺嗎……嗯”,獨自洋洋得意回去了,他能理解這些嗎?
年齡也拘泥於十九歲。它比其他任何年齡都使人感到神秘和嬌豔。過了二十歲就是大人,不足十八歲還不算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