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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0部分

與第二主力艦隊的總和,主要就是8艘巡洋艦上的“梅杜沙”系統能夠為主力艦提供更加強有力的保護。即便在反潛方面,第三主力艦隊也不會比第一主力艦隊或者第二主力艦隊差,因為第三主力艦隊更加重要,所以還應該稍微強一點。

毫無疑問,這支剛才成軍的艦隊絕對是主力中的主力。

與之相比,航空艦隊也是面貌一新。

所謂的航空艦隊,實際上就是之前的第三航空艦隊。因為在諾福蘇海戰後,海軍決定為每個戰區配備一支航空艦隊,所以對艦隊的名稱做了調整,這裡的航空艦隊,全稱應該是“太平洋戰區航空艦隊”。

與之前相比,航空艦隊的最大區別就是用3艘“重慶”級替換了2艘“上海”級,使得艦隊裡的航母數量由4艘增加到5艘,艦載戰鬥機的數量則增加到了600架,即整整一個戰術航空隊。而艦載戰鬥機的出動率更是提高了100%,做到在一個作戰批次中最多能夠出動450架戰鬥機!

當然,新補充的3艘“重慶”級航母,都是在大戰期間建造的。

大戰爆發前,受《斯德哥爾摩協議》限制,共和國海軍沒有建造更多的航母,只是在主力艦的制海能力得到證明之前,並沒放棄新式航母的開發與設計工作。大戰爆發後,共和國海軍就以最快的速度下達了2個批次、總計18艘的航母訂單。當然,這樣的訂單肯定不可能一下子完成。在雅浦海戰之前,第一批訂單的6艘“重慶”級均已開建,只是受模組產能限制,建造進度都不夠理想。

主力艦的制海作戰能力得到證明後,海軍做出了優先確保主力艦建造工作的戰略決定,航母的建造工作被放在了次要位置上(到2059年底甚至比不上巡洋艦與驅逐艦)。當時,正好有2艘在馬里亞納海戰中遭到重創的“重慶”級航母需要進行大修,所以海軍當機立斷,將兩艘還在船臺上施工的“重慶”級航母拆除,用零部件來維修受創的航母。建造進度最慢的一艘則完全拆解,所有模組都留著備用,只有建造進度最快的3艘,也就是即將完成船臺建造的3艘才被保留了下來,並且在2060年初完工,隨即加入海軍戰鬥序列。

與戰前建造的3艘“重慶”級相比,這3艘“重慶”級的變動並不大,主要就是換上了效能更加先進的中央計算機(只有1艘完全按照艦隊旗艦的標準建造,另外2艘都在舾裝過程中省去了旗艦模組,只保留了增添旗艦模組的介面),使用強度更高的飛行甲板,以及更加合理的彈藥輸送通道。

這也是很好理解的事情,畢竟在大戰中,優先保證的是產量。再說了,“重慶”級的效能不算落後,而且在第二批建造的時候,其主要缺點還沒有暴露出來,加上為“秦”級開發的“梅杜沙”系統還沒有得到實戰檢驗,所以海軍在這3艘“重慶”級的設計與建造上非常保守。

事實也證明,共和國海軍這麼做並沒錯。

作為航空艦隊,首要用途就是作為戰術航空隊的海上活動平臺,即躲在主力艦隊的身後,用搭載的戰鬥機為主力艦隊提供防空掩護。一般情況下,除了敵人會首先攻擊衝鋒陷陣的主力艦隊之外,航空艦隊還不會輕易進入敵人空中力量的打擊範圍,特別是戰術航空兵的打擊範圍,也就沒有必要過分擔心航空艦隊的安全。

看得出來,正是航空艦隊的作戰能力得到提高,共和國海軍才將3支主力艦隊編在一起,一同殺向瓦胡島。如果航空艦隊的最大出動能力仍然是300架,為了給主力艦隊提供足夠的空中掩護,共和國海軍最多隻會派出2支主力艦隊。

很明顯,如此一來,就算把第三主力艦隊頂上去,共和國海軍也沒有兵力優勢。

原因很簡單,美國海軍的第二代主力艦,即標準排水量同樣超過10萬噸,而且完全按照共和國海軍的發展思路、即沒有配備除大口徑電磁炮以外的遠端打擊武器、也沒有配備艦隊區域防空系統的“長島”級主力艦已經問世,在6月底就有8艘加入戰鬥序列,預計將在7月初到達太平洋。

按照軍情局的說法,有足夠的理由相信,“長島”級上肯定有與“梅杜沙”系統相似的末段攔截系統,就算沒有,“長島”級的攔截能力都是“長灘”級的好幾倍,戰場生存能力比“長灘”級高得多,不然增加的幾萬噸排水量拿去做什麼了?更重要的是,“長島”級肯定具備更加強大的持續作戰能力,甚至擁有次口徑主炮,即配備了1000磅級電磁炮(這一點從“長島”級的主炮配製方式就看得出來)。如此一來的話,還有理由相信,“長島”級能夠在不動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