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倆人更招人疼啊。
馮薇:“不管怎麼說,我把你養大了,我對你既有生恩也有養恩。既然你不願意,讓你替玲玲下鄉的事,我就不再提了。但你也不要再想著離開周家,你一個女孩子,離開周家怎麼活?你要是出了事,我怎麼向你爸交代?”
謝錦:“你現在想著要給我爸一個交代了?那你之前慫恿我替周玲玲下鄉的時候,怎麼不想想你該如何給我爸交代呢?還我離開周家怎麼活?你之前怎麼不想想我去了鄉下怎麼活呢?”
馮薇一臉委屈的看著她,你就一定要這麼咄咄逼人嗎?
謝錦冷漠臉:“我離開周家的事,我會自己和周叔叔談的。至於謝家的錢,我也是一定要帶走的。沒道理你重新嫁了人,還要花前夫的錢。這話說出去,周叔叔的面子往哪兒擱呢?他連媳婦兒都養不起了嗎?還得讓媳婦兒花別的男人的錢?”
馮薇:“你就一定要這樣嗎?”
謝錦:“……”
瞧這話說的,好像她謝錦得理不饒人似的。
當然了,她也確實得理不饒人。
“對!我一定要這樣。我走了,也省得你在周家抬不起頭來。你不是總覺得,自己帶著個拖油瓶,低人一等嗎?不是總跟我說,寄人籬下就得夾著尾巴做人嗎?現在,我決定了,我就不拖你後腿兒了。我走還不行嗎?你好好的,名正言順的住在這裡,心裡也不用忐忑不安了。”
馮薇:“……”
她閉了閉眼,又嘆了口氣,說道:“你現在氣頭上,想事情不夠理智。媽媽就當今天的事情沒發生過。我先出去了,你休息一會兒吧。”
說完,馮薇站起身就走。
她腳步匆匆,透著一股子落荒而逃的勁兒。
謝錦:“……”
你說沒發生就沒發生啊?想什麼呢!
她把門一關,翻了翻原主的“百寶箱”,把她和西北的通訊、她的戶口本,以及她省吃儉用攢起來的一點錢票都收進了空間,然後開啟門走了出去。
現在是1972年10月,她17歲,高中畢業。原主也是在找工作的,只是她沒有下鄉壓力,找工作就不那麼急迫。不像周玲玲,從早到晚在外面跑,腿都快跑斷了,就想著找個活幹,避免下鄉。只是這年頭,工作哪是那麼好找的呢?隨便一個臨時工都能被搶破頭。
今天一大早,周玲玲吃完早飯就跑了,周興和周衝也去上班。原主幫著洗碗收拾屋子,做完了這些事情,就打算回屋換件衣服,然後也出去找工作。結果,就被馮薇堵在房間裡了。
現在換了她,她暫時就不打算找工作了,得去趟西北,看看老父親和姥姥姥爺,然後再說接下來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