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甘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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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773年的英國正處於動盪不安的時期。
或許和法國相比,它還維持著一種平和寧靜的表象,但內裡的腐朽,早已經讓人無法再自欺欺人。
這裡是英國倫敦一個叫懷特費里爾斯的街區,夏日翻滾的熱浪讓整個倫敦都浮躁起來。在這個街區上,到處是炎熱的氣息,刺眼的陽光下,空氣異常沉悶。街上觸目皆是的腳手架將這個街區的破爛完好地勾勒出來,氾濫著的石灰漿的難聞氣味與悶熱混合著,形成了一種讓人熟悉的臭味。
在英國每個城市,酒館都相當多,倫敦也不例外。英國男人雖然以彬彬有禮的紳士風度出名,但他們的好酒程度同樣不遜於別的國家。就算是正常的工作時間,也常能在酒館中見到那些爛醉著的酒鬼,幾乎每個酒鬼臉上都帶著相同的讓人厭惡的憂鬱神色。
這種情形幾乎在每個街區的酒館裡都相當常見,就算是在懷特費里爾斯區的某條街道,雖然臨近某個大學,那些酒館也並沒有因此而比別處多一些書卷氣。不僅如此,就連妓院都不曾因為這個學校的存在而稍微減少收斂一些,那些濃妝豔抹的女子們,心裡只會算計著每天收進來的便士先令。
一個喝得醉醺醺的男子從酒館裡走出來,邁著踉蹌的腳步,路過相鄰的桌子時還狠狠撞了那桌子一下,如果不是因為他的醉態,就撞擊的兇狠而言甚至讓人懷疑他與那桌子有什麼解不開的深仇大恨。
鄰桌上正坐著三個年輕人,都是二十上下的年紀。一個是捲髮,胖胖的身子,肥肥的臉龐,小眼睛裡閃著精明和好戰狡詐的光彩,雖然看上去其貌不揚,但是讓人毫不懷疑他肥胖的身體裡蘊藏著年輕的活力;坐在他旁邊的是一個黑色長髮的年輕人,看起來比胖子年輕一些,相貌也要英俊得多,麥色的肌膚,但臉上卻帶著一種漫不經心的神色,這明顯將他的令人矚目的英俊程度拉低了幾個檔次;第三個年輕人臉頰削瘦,但是衣著則比前兩個人要好一些,不停地摸著下巴。三個人的臉上都明顯帶著種與世俗不大相襯的神色,明顯應該是附近那所大學裡的學生。
醉鬼這一撞,那個胖子立刻嚷了起來:“嘿!我說夥計!走路要小心一些,不走穩些,當心上了街會被撞死。”
那醉鬼似乎並沒有聽清胖子的話,歪歪斜斜地走了出去,倒是胖子身邊那個削瘦臉頰的年輕人接他的話道:“斯曲裡弗,你以為這種窮人街,什麼有錢人都會來麼?就算他想求人來撞,也得去那種明顯奔跑著有錢人坐著的馬車的街道上才行啊。我們這條街,別的不多,□和乞丐最多,不管他撞了哪種,弄不好都是他給人家錢。”說著自以為幽默地笑了起來。
英俊的年輕學生接了一句:“這裡也有馬車跑。”
斯曲裡弗笑道:“我說卡頓,就算這裡有馬車,你也要看那是什麼人趕的喲。窮馬車撞了他,可有錢賠他不成?他還是個醉鬼,怕是撞了也白撞。”說著和瘦子一起笑了起來。
卡頓沒有答話,只是埋下頭,深深喝了一大口酒。
瘦子年輕人站了起來。
“羅克,你去哪裡?”斯曲裡弗抬頭問了一句。
羅克消瘦的臉頰上泛起揶揄的表情:“我去看看那酒鬼會不會撞到哪個人,我敢打賭他醉成這樣,撞到人肯定會自己掏錢給對方。”
斯曲裡弗大笑道:“羅克你算了吧。什麼時候你都不忘了這樣,小心被你那倒黴神經一拴上,那醉鬼沒事也變有事了。”
羅克“嘿嘿”一笑,也不答話,跟著走了出去。
斯曲裡弗晃了晃杯裡的酒,對卡頓道:“上次被羅克弄得倒黴的人是誰?他可真是長了一根好神經,注意到誰誰就會倒黴……哈,我想起來了,是格里高裡吧?當時也是羅克說想跟著他去看看,結果格里高里居然掉進了路邊的大坑裡跌傷了腿。”
卡頓不以為然地道:“我可不認為格里高裡是自己掉進大坑裡的。”
斯曲裡弗壓低聲音故作神秘道:“其實我也不這樣認為。但是,連格里高裡都聲稱是自己掉進去的,不是嗎?”說著意有別指地笑了起來。
卡頓沒再接話,又喝了一口杯裡的酒,乾坐了一會兒之後,他也站了起來。
“嘿!嘿!卡頓你怎麼也起來了?難道對羅克的倒黴神經也好奇起來了?”斯曲裡弗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