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間如果不斷產生這類疑問,而又沒有孩子的話,女方就會重新回想起對丈夫抱有的各種不滿以及兩個人之間在感性方面的差異,並且開始認為“丈夫不值得自己愛”
或“他不是終生可託之人”,因此,有時還會走向離婚。
如果把因愛結婚視為正統的婚姻的話,那麼因愛情死亡而離婚也是名正言順的。假如夫妻之間沒有孩子,矛盾的焦點僅限於兩人之間,那麼考慮離婚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誠然,三十多歲的女性都有再婚的打算,因此既然想分手,她們都想趁早,所以這個年齡段的女性容易離婚。男性也有同感,如果沒有孩子的牽掛,他們也會提出離婚。
一般情況下,他們與對方分手都不會拖拖拉拉。
尤其是有一定地位和收入的女性,因為自己有經濟實力,因此,一旦對婚姻產生了疑問,就會考慮離婚。她們重視自己的職業,優先考慮在公司中的晉升機會,正因為這樣,有時她們會意想不到地掉進陷阱。
這些似乎與男性結婚前後的觀念改變有關。比如說,結婚時,他們只希望女性幫助自己料理家務,可是過了三至四年大多數丈夫就會提出這樣那樣的要求,什麼“該要個孩子啦”、“得把工作辭掉了”啦,等等。這樣就加深了夫妻間的鴻溝。
於是,妻子開始對夫婦關係產生懷疑了,可以說這是導致離婚的黃色訊號。
但是,如果雙方已有了孩子,那麼情形則大為不同。儘管女方對夫婦關係產生了動搖,不再深愛丈夫了,但是她未必就能簡單地離婚。不過,多數妻子們仍會不止一次地想到過離婚。下面,筆者擬就此稍加探討。
妻子對婚姻不滿的最大原因恐怕因緣於男女婚姻觀之不同。
大部分男性認為:只要結婚了,一切都有了歸宿,妻子也得歸自己統治。他們又認為:所謂戀愛關係是一種極不穩定的關係,隨時都有破裂的危險,為了使之達到穩定,最好的辦法就是結婚。因此,他們把結婚視為戀愛的終點,認為一結婚便可高枕無憂。
對男人而言,抓住戀愛物件是勝利的關鍵所在,為此,雖然要花費精力,但是,一旦能結婚,他們就會產生諸如“因為結婚了,她就跑不了”的輕鬆心理。
相形之下,女人卻強烈地感到:結婚不是“終點”,而應該是兩人之間關係正式開始的“起點”。男女這種認知上的微妙差異,將給他們以後的婚姻生活帶來種種影響。
對男人來說,“結婚是最大的誠意,是愛的表現”,這也許是男人的真心話,而且越有經濟實力,這種想法就會越強烈。他們常想:“已經跟你結婚了還不夠嗎?你還想要什麼呢?”即,他們認為自己已經向對方表示出了結婚這一最大誠意,女方應該知足了。如果女方是專職主婦的話,男方的這種想法也許更為強烈。因為他們有這種意識:“在外面掙錢的是我,養家活口的是我。”
換言之,對男人而言,結婚就意味著自己要終身擔負起照顧妻子、兒女的重任。因此,只要下決心結婚,就表明了一輩子作貢獻的誠意。
也就是說,正因為他們有了“既然結了婚,一切都算完成了”這種想法,所以才使女方產生了“釣上來的魚不用再給食餌”之類的心理落差。誠然,男人很少考慮婚後夫妻關係的質量。
與此相反,女方卻常常內省婚姻的內涵,反思與丈夫之間的關係是否理想。由此可見,男人只滿足於形式的完整,而女人則追求內涵的豐富與充實,因此,他們之間勢必要產生裂痕。
夫妻關係蕩然無存,家庭瀕於破裂時妻子們就會決意離婚,她們中的大部分人認為:“在這種惡劣環境下養育孩子,反而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然而,相形之下多數丈夫則持相反的看法。他們認為:“只靠單親撫養孩子,簡直豈有此理。這是在逃避作為父母的責任”。可見,較之夫妻關係,男人更重視子女的成長。
因此,他們較為固執於形式的完整。
在注重夫婦關係的妻子一方看來,既然關係已經破裂,勉強維持完整隻會給雙方帶來痛苦;然而,重視婚姻形式的丈夫們都認為,哪怕夫妻之間關係淡漠也能夠維繫家庭的完整。
如果男方不想與妻子面對面過日子,他們就可以加班或與同事吃飯喝酒消磨時光,到深夜才回家,這樣做雖然多少有些不快,但是,有家總比離婚說得過去。特別是眷戀孩子、疼愛子女的男人會千方百計地迴避離婚,迴避與孩子分離。
結婚之際,男人樂意娶生活能力差的女性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