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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週年慶第一日,光之子日。

光之子,我的處女作。大家可否還記得。那懶惰的少年,那為愛不顧一切的長弓。威,為了心愛的木子。默,他甘願放棄自己擁有的一切輝煌。最終,他帶領人類,聯合魔族,戰勝了企圖毀滅世界的妖王。

《光之子》在很多人看來,或許它寫的並不怎麼好看,我自己也覺得很青澀。但它也整記載了我青年時期的青澀,2004年2月,我二十三歲。

七十萬字的光之子,讓我用自己和妻子的故事,步入了網路文學的世界,讓我用創造式的持續不斷更,登上了創作的舞臺。更讓我認識了你們。

致青春,致光之子日。那一年,我已起航!

如果你還記得光之子,那麼,請為我們的這份青春回憶,投上一張月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