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思想呆叟,接他不來,知道善勸不如惡勸。他要享林泉之福,所以下鄉,偏等他吃些林泉之苦。正要生法擺佈他,恰好新到一位縣尊,極是憐才下士,殷太史與眾人就再三推轂,說:“敝縣有才之士只得一人,姓某名某,一向避跡入山,不肯出來謁見當事。此兄不但才高,兼有碩行,與治弟們相處,極肯輸誠砥礪。自他去後,使我輩鄙吝日增,聰明日減。可惜不在城中,若在城中,老父母得此一人,就可以食憐才下士之報。”縣尊聞之,甚是踴躍,要差人齎了名帖,下鄉去物色他。眾人道:“此兄高尚之心已成了膏盲痼疾,不是弓旌召得來的,須效晉文公取土之法,畢竟要焚山烈澤,才弄得介子推出來。治弟輩正有此意,要借老父母的威靈,且從小處做起,先要如此如此;他出來就罷,若不出來,再夫如此如此;直到第三次上,才好把辣手放出來。先使他受些小屈,然後大伸,這才是個萬安之法。”縣尊聽了,一一依從。所以籤他做了櫃頭,差人前去呼喚。明知不來,要使他蹭蹬起頭,先破幾分錢鈔,省得受用太過,動以貧賤驕人。
第二次差人打劫,料他窮到極處必想入城,還怕有幾分不穩,所以吩咐打劫之人,丟下幾件贓物,預先埋伏了禍根,好等後來發作。誰想他依舊倔強,不肯出來,所以等到如今才下這番辣手。料他到了此時,決難擺脫,少不得隨票入城。據眾人的意思,還要哄到城中,弄幾個輕薄少年立在路口,等呆叟經過之時叫他幾聲“馮婦”,使他慚悔不過,才肯回頭。獨有殷太師一位不肯,說:“要逼他轉來,畢竟得個兩全之法,既要遂我們密邇之意,又要成就他高尚之心。趁他未到的時節,先在這半村半郭之間尋下一塊基址,替他蓋幾間茅屋,置幾畝腴田,有了安身立命之場,他自然不想再去。我們為朋友之心,方才有個著落,不然,今日這番舉動真可謂之虛拘了。”眾人聽見,都道他慮得極妥。縣尊知道有此盛舉,不肯把“倡義”二字讓與別人,預先捐俸若干,送到殷太史處,聽他設施。所以這座在房與買田置產之費共計千金,三股之內,縣尊出了一股,殷太史出了一股,其餘一股乃眾人均出。不但宴會賓客之所、安頓妻孥之處替他位置得宜,不落尋常窠臼;連養牛蓄豕之地、雞棲犬宿之場都造得現現成成,不消費半毫氣力。起先那兩位異人、三樁詫事,亦非無故而然,都是他們做定的圈套,特地叫人送上門來,使他見了先把大驚變為小驚,然後到相見的時節說了情由,再把小喜變為大喜。連縣尊這一拜,也是在他未到之先就商確定了的;要等他一到城外,就使人相聞,好等縣尊出來枉顧,以作下交之始。
呆叟在窮愁落寞之中、顛沛流離之際,忽然聞了此說,你道他驚也不驚?喜也不喜?感激眾人不感激眾人?當夜開懷暢飲,醉舞狂歌,直吃到天明才散。
呆叟把山中的家小與牛羊犬豕之類,一齊搬入新居,同享現成之福。從此以後,不但殷太史樂於聞過,時時往拜昌言,諸大老喜得高朋,刻刻來承麈教;連那位禮賢下士的令尹,凡有疑難不決之事、推敲未定之詩,不是出郭相商,就是走書致訊。
呆叟感他國士之遇,亦以國土報之,凡有事關民社、跡系聲名者,真所謂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殷太史還說聲氣雖通,終有一城之隔,不便往來;又在他在房之側買了一所民居,改為別業。把“聞過樓”的匾額叫人移出城來,釘在別業之中一座書摟之上,求他朝夕相規,不時勸誡。這一部小說的樓名,俱從本人起見,獨此一樓不屬顧而屬殷,議之者以為旁出,殊不知作者原有深心。當今之世,如顧呆叟之恬澹寡營,與朋友交而能以切磋自效者,雖然不多,一百個之中或者還有一兩個。至於處富貴而不驕、聞忠言而善納、始終為友、不以疏遠易其情、貧老變其志者,百千萬億之中正好尋不出這一位!只因作書之旨不在主而在客,所以命名之義不屬顧而屬殷,要使觀者味此,知非言過之難而聞過之難也。覺世稗官之小說大率類此。其能見收於人、不致作覆瓿抹桌之具者,賴有此耳!
〔評〕
諸以既遂呆叟之高,又使之不迂其跡,誠一時盛舉。敘養士之功者,必以太史為最,縣令次之,諸大老又次之。以求田問舍之資,合諸老所出者,僅得三分之一,而兩公之力居多也。
予謂:此番捐助,不虧太史,不虧縣令,獨獨虧了諸公,為呆叟者不可不知感激。何也?大史善於聞過,縣令工於謀野,其取償於呆叟者,不啻什百,豈止三分之一而已哉!其餘諸老,既乏聞過之虛衷,義無謀野之實意,不過於高談闊論之時,增一酒朋詩客而已。所以出一分失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