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趙恆到達澶州之後,曹利用也從遼軍司令部返回澶州。遼帝國堅持要索回上世紀(十)九五九年被後周帝國奪取的瓦橋關(河北雄縣)以南的“關南地區”,包括莫州(河北任丘)、瀛州(河北河間)。趙恆不肯接受,他希望的是沒有損失的和平。但是遼帝國後衛部隊已對莫、瀛二州開始猛烈攻擊,危在旦夕,如果陷落,遼帝國的條件勢必更苛。於是趙恆表示,關南地區不可以割讓,但宋帝國願每年向遼帝國進貢,作為補償,派遣曹利用再往談判。蕭太后、耶律隆緒正佔優勢的時候,當然不肯讓步,但曹利用提醒他們母子:“和解不成,只有戰爭。中國現在是一個統一的帝國,不像分裂狀態下的後晉政府。我們皇帝又親自督戰,士氣激昂,你們未必一定勝利。而且未帝國進貢,是把整批財寶直接送到陛下手中,而戰爭掠奪,只便宜了將士。”這些話正確地分析了事態的真相,結果議定宋帝國每年向遼帝國進貢銀幣十萬兩,綢緞二十四萬匹。兩國代表對天盟誓,簽訂和約,這就是有名的“澶淵之盟”。
上世紀(十)之前的貨幣,還是以鋼鐵鑄造的“錢”為主,以一千個錢為一“緡”(貫、串),緡是最高的計算單位。本世紀(十一)兩個條約所載,白銀已成為主要貨幣,“兩”已成為最高計算單位。這種改變,一直使用九○○年。到二十世紀初葉,才再改為以“元”為最高計算單位。
宋帝國向遼帝國進貢,顯然大失面子。但是,兩國對抗,最好能把敵人消滅;如果不能,那麼就只有忍氣吞聲跟它做朋友。長期的纏鬥不休,再強大的國家都會因精疲力盡而瓦解。以當時形勢,和解實是最明智的決策。這是一次長時間的和解。從○○年代一○○四年起,到下世紀(十二)—一二二年為止,凡一百一十九年。自八世紀中葉安史兵變,使沉淪在混戰中二百餘年的黃河以北大平原上的中國人民,初次得到安定。
一一九年長期和平中,並不是沒有爭執。爭執經常發生,但都由談判解決。最大的一次爭執發生於四十年後的四十年代一○四二年,遼帝國再度提出關南地區的要求。那時宋帝國正被新獨立的西夏帝國連連擊敗,結果增加每年進貢數量,共銀幣二十萬兩,綢緞三十萬匹。
二 宋帝國立國精神——苟且偷安
任何新興的政權,初起的時候,都會有一段時間具有相當強大戰鬥力。只宋帝國不然,它一開始就高度疲憊。同樣是中國人,在唐王朝黃金時代,生龍活虎使山河動搖。可是一進入宋王朝,卻成了病夫,不堪一擊。
趙匡胤是後周皇帝郭榮的親信,被認為絕對不會叛變的將領,然而他終於叛變。他自己的故事使他警覺到部下的所謂忠心,並不可靠。要想根絕叛變,不能單純的寄託在部下的忠心上,唯一的辦法是不要為別人累積叛變的資本。所以他定下原則:不讓大臣有權,萬不得已時,也不讓大臣有權過久。假如有權的人所掌握的權都只是暫時性的,就無法作大規模行動。這可從下列的宋王朝中央政府組織形態上,觀察出來:
這個表只列出中樞三個機構,另外“尚書省”、“門下省”、“九寺”,跟唐政府組織一樣,仍然存在,不過都屬於輔樞,地位並不重要。中樞三機構並不總隸於宰相,而是分隸於皇帝。宰相只在理論上統攝全域性,但除非奉有特別命令,否則他不能過問樞密院(軍事)或三司使司(財政)的事。這是預防政治領袖跟軍事領袖或財政領袖結合的重要措施。
不但如此,政府各單位首長,跟他所主持的單位又完全不發生關連。像中書令,名義上是中書省的首長,事實上中書令只是一個高階官銜,他只能在自己家裡享受這個榮譽,不能去中書省行使他的首長職權。去中書省行使首長職權的人,即中書省的實際首長,則由尚書省副首長(右僕射)(尚書省首長尚書令,同樣也不能行使他的首長職權),兼任中書省副首長(侍郎),然後再代理中書省首長(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判省事)。這太複雜了,我們姑且用現代機構,作一比喻。猶如教育部長並不能過問教育部的事,而由商業部副部長兼任教育部副部長,此一兼任的副部長,再代理教育部部長,才是真正的教育部部長。
地方政府的情況,完全相同,各州不設正式州長(刺史·州牧),所有州長都是臨時性的,稱之為“知州事”或“判某州”,他們的本職都在中央,州長不過暫時兼任或暫時代理。即令他不是中央官員,有時也故意加上中央官員的官銜,表示地方職務只是暫兼暫代,隨時都會被調走。
於是,宋政府所有機關和所有官員,好像是七拼八湊走江湖的雜耍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