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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因此,在香港的演藝圈,除了他幼時的舊友和少數嘉禾的同事,李小龍幾乎沒有朋友。這一方面是李小龍對他們嗤之以鼻,另一方面,這些持有自尊的演員也不屑去結識目中無人的他。

李小龍渴望出名。在美國,默默無聞的他常會做出一些出風頭的事,以引起人們的注意。

現在他已經功成名就,儘管還未達到他的最高目標,卻足以讓他狂喜好一陣。

起初,他樂意接受記者的採訪,對報刊上讚美他的文章愛不釋手。他也樂意到街上走走,人們會潮水般地朝他湧來,將他團團圍住,爭睹他的真顏,或向他問好,或請他簽名,或與他握手。這時,李小龍神情顯得異常興奮和愉悅。

但他很快就厭倦了,他發現他不再有自由,甚至連他妻子孩子的自由也給“剝奪”了。他再也不可能自由自在地在街上行走,幹他所願乾的事。

他家的電話號碼不知怎麼給影迷知道了,一天到晚鈴聲不斷,吵得不得安寧。這樣的電話一般由蓮達來接,影迷聲音激動得顫抖,喋喋不休地談他(她)對李小龍電影的感受,說如何崇拜李小龍,請蓮達轉達對李小龍的敬意。蓮達的中文程度十分有限,只能說幾句簡單的廣東話。香港普及英文教育,大都會“洋涇濱”英語。這種半中半英的交談令人彆扭,蓮達心軟,總不忍心先掛電話。

李小龍接過電話,“吧喀”掛上。

蓮達申請了新的電話號碼,沒多久,百屈不撓的影迷又紛紛把電話打到李小龍家裡來。李小龍在電話中對影迷大發雷霆,依然擋不住電話潮。李小龍鬧不清如何洩的秘,以後,他不輕易將電話號碼告訴同事、親戚和朋友。這使不少人產生誤解,認為李小龍出名後越來越傲。

有一次,蓮達去市場購買食品,被影迷認出,他們圍住蓮達觀看,詢問李小龍的情況。人越聚越多,蓮達被困了一個多小時,最後是警察出面,才把蓮達“解救”出來。

李小龍遇到這種情況就更多。他心情好,尚會停留片刻;心情不佳,他會置之不理,或揚起拳頭示意影迷讓路。

李小龍抱怨說:“我簡直就象失去自由一樣,在香港我無論走到哪裡,影迷都會如潮水般地把我包圍起來;武林中人也紛紛向我挑戰。在漆黑的戲院裡,女帶位員會走到我面前,用電筒朝我臉上照一照,然後請我簽名。在餐廳,我飲的湯總會冷下來,因為那裡的每一個人從顧客到廚師都排隊請我簽名,或者僅僅來看我一眼。”

李小龍一直不喜歡消耗時間和精力的社交活動,現在更令他難堪,他覺得自己成了“供觀賞的貓”。但是,有些他十分不願去的社交活動他又不得不去。比如,關於他電影的某些事情;親戚朋友家的婚喪嫁娶之類的大事。李小龍因受到騷擾,情緒糟極。他是個從不知如何掩飾自己的人,把惱怒擺在臉上,甚至拂袖而去。這使得主人很失面子,鬧不清如何得罪了他,便認為李小龍太難侍候。

李小龍在一篇文章中曾談到:“現在,我才明白一些大明星會迴避社交場合。起初,我對有關我的宣傳並不介意。但不久,一遍又一遍地回答問題,擺好姿勢作笑臉給人拍照,可真成為一件頭痛的事。”

報刊還常出現關於李小龍的風流豔事,蓮達每每回憶起來便苦笑不已。緋聞描述得有鼻子有眼,令人真假難辨。李小龍對此事一笑置之,他甚至在許多公開的場合直言不諱地表白他喜歡漂亮性感的姑娘。

1972年夏天,李小龍在九龍塘買下一幢擁有11個房間、名叫“棲鶴小築”的洋房。李小龍夫婦及小孩、僕人、幾隻寵物居住在洋房裡。直至李小龍去世,蓮達才攜小孩回美定居。

李小龍不象有的演員那樣,成名富裕後享受一種豪華奢侈的生活。他從沒有追求物質享受的慾望,他更重視精神的追求。他不喜歡擺闊炫耀財富,也不舉行亂哄哄的所謂上流社會人士的聚會。

李小龍在事業上,有著強烈的自立自強意識,他要靠自己的努力和實力獲取成功,而不靠機遇或依賴他人的幫助。

李小龍在生活上卻全然依賴蓮達。他外出,連穿什麼衣服都得蓮達為他預備。蓮達是個出色的家庭主婦,她會做可口的西式菜及糕點,她烹任的廣東菜也像模像樣。儘管家中有僕人,蓮達仍常常自己動手,讓丈夫吃得舒心愉快。

那種高蛋白的混合新鮮飲料,李小龍每天必飲不可。拍武打電影消耗極大,蓮達常去拍攝現場為李小龍送這種飲料。

李小龍赴美時曾在餐館裡打工,因專司一項,他對烹任完全是外行。他特別不耐飢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