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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李小龍愈發光火,氣不打一處出,卻無從發洩——新聞界皆秀才,能對不會武的秀才拳打腳踢。以解心頭之恨嗎?李小龍始知新聞界之厲害,遠非100個羅維加起來所能比擬。

無疑,丁佩做了“倒李”的犧牲品,她不是因為李小龍也不會如此“出名”。據熟悉丁佩的人講,丁佩遠非某些文章所說的那麼糟,她其實還是個不錯的女人。丁佩的“臭名昭著”,很大原因是她不懂得“做人”造成的(在這點上,李小龍與她驚人地相似)。某些女人,光做不說,行蹤隱蔽,既享受到男女之歡愉,又保全了名聲之清白。而丁佩,敢說敢做,大大咧咧。殊不知,在中國什麼都可說,就是男女私情不可說!

面對四面八方的“口誅筆伐”,丁佩也豁出去了:我就要跟李小龍,死愛活愛,愛給你們看!丁佩毫不退卻,跟有婦之夫照樣如此這般,於道學家看來,真可謂“恬不知恥”也!

李小龍的文章,又有得做了。

新聞界對李小龍“過不去”,武術界豈又能對李小龍“過得去”?

算起來,李小龍與香港武術界結下的宿怨要深得多。香港的新聞界,好歹與李小龍有一年多難忘的“蜜月”——新聞界把李小龍炒得更紅,李小龍為報刊版面增輝添色。而與武術界,什麼也沒有,惟有齟齬。

都說李小龍從登上港島第一天起,就視本港武術界為無物。視而不見也罷,目空一切也行,李小龍偏要逞譁眾取寵之能,口若懸河,語驚四座,戟指本港武術界,將其貶得一無是處,以襯他的截拳道盡善盡美。又:李小龍自詡中國功夫在美國的傳人,可他連到了異地時,拜訪地盤的武林師尊泰斗的行規都不懂,不是無知之極,就是狂妄之至!

這些言論,確有七分刻薄。但細究之,又不是無稽之談。且不說被李小龍攻擊之人可能會帶有偏見,就是與武術界不搭界的局外人士,對他也是這麼認為的,只不過沒這麼強烈的主觀色彩。

李小龍把他的內心世界包得緊緊的。其實他內心並無貶低本港武術界之意,更不想在本港武術界樹敵。道理很簡單:本港武術界並沒有得罪李小龍,李小龍自然也就不會先抱有敵意。

李小龍曾不無憂慮地跟友人說,港埠的一些武師,教弟子花巧而不實用的武術,實在是誤人子弟,他覺得他責無旁貸地應奉勸這些功夫弟子放棄花巧的武術,學一種最實用最先進的武術——那當然是他嘔心瀝血創立的截拳道。

李小龍這番苦心善意,由於他處世的不圓融,被驚人地誤解了。他的坦誠,卻是給了武術界當頭一棒。武術界人士怨聲載道,怒火燃燒。

結果,李小龍回港才幾個月,本港四屆拳擊冠軍劉大川,代表本港武術界向李小龍挑戰。

李小龍以他的造詣“已達到不隨便比武的境界”而拒絕比武。

當時的新聞界將此事炒得很熱,他們沒有厚此薄彼,只是想目睹一下兩位頂尖高手的功夫大戰。當時還流行一種說法,說李小龍這樣的國際功夫大師,怎能去跟一個在小地方出名的拳師比武呢?這就像國學大師胡適,會跟中學生一道考國文麼?

然而,李小龍在拍《精武門》和《龍爭虎鬥》時,先後跟兩個功夫平庸的臨時演員較過手,這不是比武,是什麼?

李小龍繼續我行我素,唯我獨尊地宣揚他的截拳道,本港武術界覺得他“太不象話”,“太不識好歹了”。於是舊事重提:李小龍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拒絕與本港赫赫威名的拳師劉大川比武,卻跟在武術界根本排不上號的初習武者比武,他那個“已達到不隨便比武的境界”之說,該作何解釋?

新聞界自然要為此事推波助瀾。

一年多後的流行說法是:李小龍不敢跟劉大川比武。

劉大川自那以後,一直沒向李小龍繼續挑戰。他已經在輿論上贏了李小龍:劉大川是李小龍所敬畏、所懼怕之人。

李小龍至死,都沒有擺脫挑戰者的騷擾。他們越發地放肆,或以劉大川之事來激他,或當面把截拳道貶為流氓鬥毆之小技,更有人定好時間邀李小龍到某某地方比武。他們的挑戰都不會有反響,卻能獲得另一種反響:被公眾或媒介捧為令李小龍“見而生畏”的英雄好漢。

蓮達曾以萬般無奈的口氣回憶當時的情形:“小龍他總是儘量回絕一切挑戰,可是報界老是對他喝倒彩,須知絕大多數的挑戰者都想獲得免費宣傳。”

李小龍當時承受的輿論壓力非常非常大。他的沉默,不再被認為是蔑視,而是被認為膽怯。他的“已達到不隨便比武的境界”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