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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牛妖的肉不是牛肉,所以需要醃著吃、烤著吃,但儘量不要煮著吃。”犬夜叉經驗之談,“人類可以吃妖怪的肉,可這肉有些不一樣,它們沾到水後會‘復活’。你們沒有對付妖怪的實力,還是烤吧。” 猶記得戈薇要參加那什麼“校園祭”的時候,居然把妖怪肉乾帶到了學校裡。結果烹飪時沒處理好,一條條肉乾“復活”成一隻只妖怪,在校園裡游來蕩去,差點傷到人。他和戈薇處理了好久才解決完,真不想再經歷 半妖匆匆離開, 帶走了一部分肉,卻留下了未經處理的內臟。 它們雖然被擱在林中,但沖天的腥味對犬妖並不友好, 再加上他沒有義務幫半妖守住食物,殺生丸起身拉長絨尾,飛往另一個方向。 及至歸來, 已是逢魔時刻。牛妖的內臟已被鳥獸吃空, 只剩半妖対著一地殘渣長吁短嘆, 見他來了,看向他的眼神也無光彩,彷彿被糟蹋了什麼好東西。 犬夜叉:“連一塊肝都不留給我。” 殺生丸垂眸:“你喜歡吃肝?” “不喜歡,是需要。”犬夜叉揣手, 跟殺生丸同一個姿勢,“像你這樣的大妖怪是不會懂的,獵物體內血氣最足的地方就是心臟和肝臟,吃這些対我有好處。” 而且得是生吃, 心臟強身,肝臟健體, 且肝還有解毒的功效, 只要他的腸胃能吸收,他就能從別的妖怪的肝臟中獲得対某些毒物的免疫力。 殺生丸明瞭,半妖不是挑嘴,是有目的地進食, 還算有點腦子。 如果是挑嘴,那人或妖想対付她就太容易了。只需準備好她喜歡的肝臟, 足以令她上鉤。這事有前科,相傳幾百年前的羽衣狐喜食人肝, 最後也因為人肝栽在了人類手裡。 大妖不能透露明顯的偏好,但幼崽……還能稍微放寬點要求。 殺生丸:“新的獵物在森林東邊。” 犬夜叉一頓,悟了。便宜哥是嫌這頭的地味道太重,打算換個落腳點。左右獵物是他帶回來的,那就他說了算。 白犬之間的相處很簡單,誰狩獵就聽誰分配獵物,誰做飯就聽誰安排食物。殺生丸帶回了獵物,他說給,犬夜叉才拿;而犬夜叉做了飯,他給盛,殺生丸才吃。各司其職,誰也別対誰瞎嗶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