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上高坐的賈百順,威風凜凜地說:“大膽犯人張二,竟敢殺人。現在判你入獄十五年,沒收你所有的家產。案件就此了結,上報知府陳大人。退堂。”
秦泰還從來沒有看見過這麼審案的,既不檢視被害人,又不審訊犯人有沒有同黨,又不問犯人犯罪動機是什麼。殺了被害人一家老小不過被判十五年,就這麼了結了一樁滅門慘案。這也太輕率太馬虎了。
這時候一邊的一個內行人說:“這個張二,已經被頂了七次罪了。在縣衙大牢裡住了近三十年了。這又是一件糊塗案,這個縣官也太不負責任了。”
聽到這些話後,秦泰終於忍不住爆發了。
“馬三刀”和小靈子一左一右為秦泰開道,展小小和老酒鬼跟在秦泰後面,五個人闖進了大堂。
秦泰大聲說:“銅陵縣慢走。不得退堂。”
賈百順正要回去休息,卻被一個年紀輕輕的小夥子叫住了。一臉的不高興,他說:“大膽。這裡是大堂。誰允許你進來的?滾出去。不然的話本官治你一個咆哮公堂的罪名,把你收押進大牢。讓你嚐嚐十八般刑具的厲害。”
衙役也上來趕秦泰他們幾個,這些個飯桶被小靈子和“馬三刀”推開了。本來以為散場的大家,又回來了。這場可比剛才的升堂還要好看。
秦泰拿出他的官憑說:“本官乃是刑部提刑司秦泰。有核查複審地方案件的權利。銅陵縣何在,上來應答。”
雖然秦泰和賈百順是同樣級別,都是正七品的朝廷官員,並不隸屬於同一個上司。但是秦泰來自於京城刑部,又有複審的權力在手,見官大一級。所以他有權要賈百順上前回話。必要時他可以罷免賈百順的知縣職務,接管銅陵縣。
賈百順連忙上來,接過秦泰的官憑仔細看了一遍又一遍。大明官員都有自己的官憑,也就相當於現在人的工作證。上面寫有官員的基本資料和職務,還有官員的簽字,防止有人冒充或者代用。秦泰不光有官憑,還有一塊銅牌。這塊銅牌可不一樣,是他可以直接上達天聽的證明。作為一個監察官員,他有風聞奏事的權利,他的奏報只有皇帝和司禮監的掌印太監可以看。銅牌上有他的職務官名,也有他的畫像。有這塊銅牌在手,他就有權利管所有的案件,也可以訊問四品以下的官員。這就是當時科道的權利。
秦泰沒有當眾批評賈百順,因為不管怎麼樣,賈百順也是朝廷的地方官,一個和自己同級同品的官員。不能不給朝廷留面子,不能讓百姓看官員們的笑話。
賈百順也知道自己太草率了,不敢多說任何話。秦泰知道案件沒有審理清楚之前,他也不好過多的指責賈百順。就只把案件接過了手,由他主審這件滅門慘案。
透過多方瞭解,房東和幾個死者接觸者的敘述,秦泰得知了幾個相關資訊。第一,死者一家人剛搬來縣城不久。一家人一共七口,一對老夫妻,一對小夫妻,還有一個六歲大的女孩子。第二,七口人都死在了自己的家裡,當時門窗從裡反鎖,沒有被破壞過。房東也在事後,仔細勘察過,除了自己派人撞破的大門外,沒有其他痕跡。第三,他們是一起死的,但並不是中毒而死。不然的話吃了他們肉的老鼠怎麼會沒事?第四,房中的錢財沒有短少,基本可以排除入室搶劫殺人。第五,在銅陵死者已經沒有其他親人了,不然的話怎麼會沒有人來認領呢?
詢問了幾個和死者有過接觸的鄰居,他們異口同聲說死者來自於一個叫小月村的地方。聽說小月村出現了妖怪,他們一家人才被迫離開,來到銅陵縣的。
秦泰分析了案情,認為這不是一般的殺人案,而是一樁有預謀的滅口案。一定是這家人知道了什麼不應該知道的事,才導致被殺人滅口的。小月村應該是關鍵才在,小月村一定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再說小月存在鬧妖怪,秦泰更有興趣去會會這妖怪了。所以他們五個人才決定去一趟小月村。
臨走時秦泰囑咐了賈百順幾件事,第一件事,死者的屍體一定要保管好,不得火化。第二件事,繼續追查死者的家庭背景和人際交往。第三件事,看管好犯罪現場,不得破壞,更不得轉租給他人。第四,這件案子先不要上報知府,一切等秦泰他從小月村回來再做打算。賈百順一一答應了,卻在背後對這些不以為是,最後給破案帶來了不少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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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回 令人擔憂的朝廷局勢
在來小月村的路上,秦泰他們各有心思。“馬三刀”是興奮,終於又可以抓犯人審犯人了。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