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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更多的時候,我的朝聖都選擇偏僻而冷落的所在。因為只有當自己拒絕了喧囂而融入寧靜時,你才可能接近值得你敬畏的精神。我曾許多次接近朝聖的目的地,卻選擇了遠望靜思,而後轉身。因為我朝的不是那幾座建築,或是那幾尊佛像。不是。我在嚮往一種精神並淨化自己,這也許是真正的朝聖。我心中的聖地,已不是哪個地域,而成為一種象徵,一種命運中不可褻瀆或碰撞的所在。它僅僅是我期待、遙望、嚮往的某種東西的載體。我生命中洶湧的激情就源自那裡。

多年來,我研究了世上十多個有名的宗教,包括基督教、###教、印度教、蓍那教以及佛教的幾乎所有流派。我甚至深入到了它們的支流和深層。我不僅僅是在研究,更是在實踐印證。我的“行”與“學”,是想汲取一種能滋養人類靈魂的養分。宗教被制度化之後,已成為一種遠離真理的教條化存在,都失去了其本有的精神,成為另一種意義上的枷鎖和鐐銬。當然,被制度化的文學同樣如此。宗教的真正精神是追求絕對自由,即任何外現和存在都干預不了主體的獨立、寧靜和大自在,這才是真正的解脫。宗教被制度化後,卻遠離了這種精神。繁冗的教條使宗教變成了心靈枷鎖,而世俗的欲求又使宗教成為另一種“買賣”。數以億計的信仰者,其目的,僅僅是想用那點可憐的信仰銅板,換來金山般的福報。更可怕的是,制度化宗教也正是利用了這一點,使“信仰”成為另一種意義上的貪婪“誘因”。我們知道,幾乎所有能發酵慾望的貪婪誘因,都是罪惡。因此,我在《我的靈魂依怙》一書中“題記”道:“真正的信仰是無條件的。它僅僅是對某種精神的敬畏和嚮往。信仰甚至不是謀求福報的手段。信仰本身就是目的。”

作家的創作自由亦然。當世上所有的制度、規矩、外現、存在,只能成為創作主體的養分,而不是枷鎖和鐐銬,也即所有外現干預不了創作主體的獨立心靈時,自由才可能產生。自由是心靈獨立後的產物,是“了無牽掛”後的本真顯現。

所以,從嚴格意義上說,我僅僅是個信仰者,而從來不是――將來也不是――“教徒”。我僅僅是敬畏和嚮往一種精神,而從來不願匍匐在“神”的腳下當“神奴”。我最不愛聽那些消解了“智慧”主體而滿口宗教詞彙的那套話語。

當我用“行者加學者”的身份契入超越宗教名相的真正精神,達到一種難用言表的境界時,寫作就成了我的信仰。在哲學的教條化、宗教的制度化、文學的功利化之後,我一直在尋找一種新的東西。它能汲取宗教、哲學、文學、藝術的營養,但又能超越母體。它拋棄宗教之制度化垢病,拋棄哲學之繁瑣,文學之虛浮,成為一種能“直指人心”的東西。它簡單,澄明,乾淨,質樸,超越名相,能春雨潤物般為靈魂提供一種滋養。

我們可以期待這個世界對文學的重視,但我們首先得給它一個值得重視你的理由。在越來越多的新型媒體顯示出巨大的生命力時,我們必須追問:小說要想在這個世界上存在下去,你有哪些必須存在的理由?你是想為世界提供貪婪的誘因?或是罪惡的助緣?或是娛樂等等。只有在這個理由非常充足時,小說才可能存在下去。任何一種因邊緣化而被人們“搶救”的物件,就是因為它喪失了存在的理由。

有人說,這個時代,是一個眾神缺席的時代,教徒們仍在頂禮膜拜,但被膜拜的神卻不見了。文學亦然。文學的諸種形態仍然存在,但文學精神卻不見了。一種徒有形體而乏精神的僵死,是不能在這個世上永存的。換句話說,時下的一些小說,已經喪失了存在的理由。所以,欲繼續存在下去的小說,必須找到那已經迷失的精神。所以我說:當這個世界日漸陷入狹小、痛苦、仇恨和熱惱時,我們的文學,應該成為一種新的營養,能給我們的靈魂帶來清涼,帶來寬容,帶來安詳和博愛。

最後說明一點,本書的一些章節我曾發表過。因為我無法拒絕朋友的約稿。每聽遇到約稿時,我總是腦袋發脹,慚愧不已。我幾乎將所有創作精力都用來寫長篇,無暇寫中短篇。當我實在拒絕不了朋友的真誠相約時,我就只好從長篇中揪出一節來,稍加整理,以還文債,望讀者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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