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後,皇太極死。代善為防止內亂,擁戴皇太極六歲的兒子福臨繼位,並可能親自出面,斷送了策劃擁立多爾袞的自己一子一孫的性命。就這樣,他成了大清帝國前期最受人尊敬的安全閥,並在威望崇高、地位尊榮之中,平平安安地度過了一生。雖然他可能時時感受到不那麼令人愉快的深深的悒鬱。
從這些事蹟中可以看出,這位代善顯然不是一個庸懦無能的人。在他的行事中,甚至能夠令人部分地體味出,以人口來說滿打滿算也不到一百萬的女真人,怎麼就能夠取代人口上億的大明建立起一個王朝!
嚴厲執法從而賞罰嚴明,是皇太極執政歲月裡十分引人注目的特點。
除了上述發生在三大貝勒身上的故事,皇太極手下幾乎所有著名的王公貝勒、高階將領都曾經受到過嚴厲的處罰。他們包括代善、阿敏、莽古爾泰、嶽託、多爾袞、阿濟格、多鐸、杜度、薩哈廉、阿巴泰、德格類、碩託還有皇太極自己的親生兒子豪格等。似乎只有阿敏的弟弟濟爾哈朗是唯一的例外。同時,這些人也因為各種功勞而受到過崇高的獎勵、榮譽與地位。
崇德二年,在進行第二次征服朝鮮的戰爭總結時,皇太極認為:“諸王以下,諸將以上,多違法妄行,命法司分別議罪。”刑部審議後,認定自禮親王代善以下共計六十四人犯有不同程度的罪過,分別判處二十四人死刑,十三人撤職,五人鞭刑,二十二人罰款處分。其中,包括皇太極的兒子、哥哥、弟弟、侄子、額駙即駙馬在內的皇親國戚佔四分之一左右,將官一級佔三分之一。最後,從代善開始,這些人分別受到了處罰。據說,這幫傢伙全部心悅誠服(《清太宗實錄》卷三十六)。僅此一項,皇太極與中國歷史上所有最偉大的帝王相比,都毫不遜色,甚至出類拔萃了許多。
在皇太極身上,曾經發生過幾件小事兒。一天,皇太極出宮時無意中違背了禮儀規定,按照制度,需要接受罰羊的處分。有關部門將此事透過皇太極身邊的工作人員告訴了皇太極。他立即認錯,並將所罰羊只送往該部門。就在這一次,針對法治廢弛、有法不依,他說了一句堪稱千古經典的話:“朕若廢法,誰復奉法?”(王先謙《東華錄》,天聰五年二月。)
天聰四年十一月,正值禽獸最為肥美準備度過漫長冬季的時節,皇太極率眾進行大規模秋冬圍獵。兩員高階將領追逐一隻被射中的狍子,然後,說是皇太極所射中的,將獵物貢獻了上去。皇太極說,這不是我射的,我嚴禁別人強取他人財物,我也不取不是自己的東西。遂將狍子還給了射出那隻箭矢的人。
有一天,莽古爾泰的奴僕強奪一個士兵獵獲的鹿和野豬。皇太極知道後,嘆息道:“大凡出兵行獵不錯不亂,事業才能成功。一個小卒人困馬乏又能得到多少東西?如此妄行,下面的人怎麼活?”莽古爾泰遂將鹿退還原主,卻把野豬留下給了皇太極。皇太極說:“這不是讓我犯錯誤嗎?凡事不要以為小,最怕積小成大呵。”據說,莽古爾泰很羞愧,把野豬也還回去了。(王先謙《東華錄》,天聰四年十一月。)從許多類似的記載中,我們可以知道,皇太極是一個能夠設身處地為下屬著想的上司。
為了推行重用漢官、調和民族矛盾的政策,皇太極採取了極其嚴厲的措施,他將肆意騷擾漢族官民的女真貴族,視同企圖作亂的罪魁禍首,以連同妻子一起殺死相威脅,以此強力制止女真王公貝勒荼毒歸順或投降的漢人。(王先謙《東華錄》,天聰七年六月。)為此,他甚至說出了不少狠話。這些努力導致努爾哈赤之後,後金政權局勢的全面迅速好轉,以至於許多遼東漢人認為,後金是可以安居樂業的樂土(《清太宗實錄》卷二十三)。
皇太極:在權力的祭壇上(9)
皇太極特別注重研討遼、金、元三朝歷史,部分原因是為後金政權尋找歷史和法理上的合法性。為此,他多次特意指出,這些朝代都是“夷”在中國境內建立的政權。言外之意是,屬於哪個民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對人民是否有恩德。這樣的見解,就是放在今天也應該足夠精彩。還有另外部分原因是,皇太極顯然在尋找並汲取上述少數民族政權興衰治亂的經驗教訓。
從民族學和文化人類學的角度講,相對於中原農業文明地區的漢族文化而言,契丹、女真、蒙古文化屬於一種截然不同的遊牧漁獵文明的異質文化。世界文化發展史表明,在兩種文化劇烈碰撞、融合的過程中,不同文化之間的優質或精華部分相互結合後,會孕育出更加燦爛飽滿的文明花朵和果實。同時,另外一種情形也不在少數,即不同文化中劣質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