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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到我可以用科學方法替無辜者洗刷罪名,還他清白,緊張的心情馬上平靜下來,立即準備資料,思考如何將這些科學原理向陪審員解釋。

為了讓我以專家證人身份作證,檢辯雙方在法官面前展開了一場激烈的舌戰。檢方指稱我以前從來沒有以專家證人身份作過證。辯方則以我的生化學博士學位與血清學的研究成就,以及任教期間對刑事鑑識的貢獻,來證明我有足夠的資格來對檢方的證據提供意見。

雙方都搬出一大堆案例來攻防我的專家證人資格。我在席下暗忖,真沒想到要成為專家證人是這麼不容易。美國的法律規定,證人必須是與案件相關人士,但允許無關案件的專家證人如法醫、刑事鑑識專家等,提供專家建議。但是,要成為專家證人,法官必須確定專家證人的資歷,並確定專家證人是採用大部分學術界人士公認的方法來得到其結論。

經過一番辯論,法官裁決,由於我在生化與血清方面頗有研究,我可以以血清學專家的身份來作證。

在證人席上,我詳細解釋了不同血型的檢驗方法及機率,由於這些檢驗方法都早已得到學術界的公認,檢方的專家證人也同意我的結論。

留美奮鬥(6)

結果,陪審員判定被告無罪。這項判決一宣佈,那位女檢察官就向屬下刑警說:“下一次一定要請那位中國人協助我們偵查。”

俗語說,萬事開頭難。在第一次出庭成功地替無辜者作證之後,各地的公設辯護律師機構都主動請我協助辦案,或重新檢驗檢方的證據,原來缺乏信心的州警政廳也請我們幫忙進行物證鑑識。就這樣,以往冷清清的化驗室,漸漸變得熱鬧起來。

我對支援刑事鑑識往往有求必應,一方面是出於自己的興趣,另一方面可以將課堂上講授的原理及方法應用到實際案件中,以確認這些科學方法是否可行或可靠。因而在授課之餘,我四處奔走,有時出外勘查案件現場,檢驗蒐集到的各類物證,隨後又為出庭作證作準備。每次作證中,我都實事求是,如實地將科學根據及結果深入淺出地向陪審員解釋。在多次出庭作證後,許多法官都覺得我的辦案態度嚴謹,檢驗的科學方法可靠,而認可我的權威,法律界也開始知悉我的名字及紐黑文大學的刑事鑑識化驗室。漸漸地,校方對我們這個新設立的系也越來越重視,開始提供更多的經費,化驗室的裝置也開始陸續增添。

經過多次交手,檢方的許多案件因為刑事鑑識方面的工作做得不足,或忽略對證據進行科學分析而敗陣,康州警政廳開始意識到刑事鑑識科學的重要。自1975年秋天開始,州警政廳就請我擔任他們的首席刑事鑑識專家,到現場協助警方。原本我只是義務幫忙,後來案件越來越多,警方也過意不去,為了方便我四處趕場而配備一輛警務車,發給我一枚警徽。有時白天授課,晚上趕去現場,開著掛著警政廳車牌的公務車,難免會有些感慨,沒想到繞了地球大半個圈子,最後還是離不開警察這個圈子。

就這樣,我這位刑事鑑識義工在四處奔波中轉眼就過了3年。在許多案件中我利用指紋、血清分析等方法為刑警們提供十分有用的線索,越來越多的警察都意識到成立刑事鑑識化驗室的必要。

就在這時期,康州爆發一宗警方侵權的重大案件,這宗“彼得·萊利案”受到全國的關注,後來還被拍成多部電影。此案緣於一名婦女被殺,警察到現場調查後馬上認定是她兒子彼得·萊利動的手,但是警方並沒有足夠的證據來逮捕彼得。為了蒐集證據,便將他帶到警察局偵訊,彼得的律師試圖要求警方停止偵訊,但是警方推說彼得不在警察局內,並每隔30分鐘就將彼得轉移到別的分局,就這樣不斷更換地方,疲勞訊問,彼得最後經受不起警方的折磨,簽署了一份認罪書,承認他是殺害他母親的兇手,而被法院定罪。

但是,高等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的裁決,震驚了整個警政司法系統,市民紛紛要求州長改革警政。素來以改善社會的治安為訴求的州長,意識到州警政系統必須採用新式的刑事鑑識技術來取代傳統的偵查方法。

有一天,州長親自登門拜訪,請求我出任州警政廳刑事鑑識化驗室主任一職。我考慮到,紐黑文大學對我十分器重,在任教3年內就授予我終身教授,我倡議設立化驗室時,學校馬上提供經費,學校還給我很大的發展空間,在教學之外,我還有許多時間寫文章,協助處理案件;相比之下,州警政廳刑事鑑識化驗室主任,該職位等若警察,社會地位遠不如教授。不過,一日為警察,終生為警察,想到自己可以歸隊利用科學專長協助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