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真說不準。
第三場戲,結束在一場將要到來的天災中,第四場戲,是小混混主動思索使命與責任的重頭戲,安排在半個月之後。這是為趕上南京的進度,不然是一個月才演一幕,因為看戲的人太多,演一個月同一場戲,都還是有許多人反應沒能買到票的。
整個大明,都只南京和譙郡有,可想而知有多麼一票難求。
自從有了《龍戒》,譙郡人第一自有了一種難以言說的集體幸福感,有個叫打鼓人的同鄉,真是佔了老牌子便宜呀。因此,孟約如今上街,雖然不會再被人瞧稀奇,再被圍觀,卻也得到不小的優待。
好比想吃點什麼,刷臉就行,絕對不會有人收她錢的,最多問她一句“下場戲演什麼”“下個戲本講什麼”。鄉親也不會過於熱情到,她買什麼都不跟她收錢,僅僅是吃這一項,基本不再需要花什麼錢而已,當然這個優待僅限她個人,連王醴都享受不到的。
不過,王醴也不能享受這個,大明可是穿越者太祖來過的時代,也講究不拿百姓一針一線的。
“我覺得,要是跟他們說,接下來一段時間,我都會待在工學院不上街來,他們會哭出來的。”大家已經很習慣在街上看到她,也正是因為這樣,大家習以為常地不再對她進行任何慘無人道的群體行為,比如圍觀。
“年年可以回家時順道來接我,更正好可以順道逛逛左近幾條街。”王醴絲毫不覺得,讓小甜甜來接他下班有什麼不對。
孟約:“師兄,既然把《慕春令》放在心頭,就要品咂其精髓與精神內涵。”
王醴從孟約嘴邊把一串還冒著油花的炸串抽走,順手塞進自己嘴裡:“我深感覺,已盡得《慕春令》精髓與精神內涵,好比此刻這炸串,我就不能讓你吃進肚裡去。”
這幾天孟約有點上火,夜裡有點犯咳嗽,可炸串這東西,是孟約的本命,尤其是炸豆腐:“你好討厭哦,我就知道,你不解風情,就是背熟了《慕春令》也還是一樣。”
“年年有何種風情需我來解?”
大街上人來人往就一副要開車的臉,孟約重重抖下肩,殺進人群裡去搶了根海棠果做的冰糖葫蘆。這家用冰糖熬的,加了一點蜂蜜和桂花,糖衣又薄又酥,透透亮亮真跟冰似的,並沒有額外加紅色兒。
啃冰糖葫蘆的時候,孟約瞄到了街角的周文和與林莠,頓時來了精神。晉王也在附近,這熊孩子生著一張不很挑嘴的貪吃嘴,胃口還特別市井,加上腸胃極強健,通常是從街頭擼到街尾,不吃到扶牆絕不罷休。
晉王才剛來沒多久,還沒到扶牆的時候,周文和與林莠坐在一家主要賣蟹粉酥和杏仁露攤子上。王醴見孟約盯著一個地方猛看,連糖葫蘆都顧不上肯,遂看過去:“怎麼是周文和,那女子是林氏女罷,周文和不去南京謀職,到譙郡來做什麼?”
“早幾日彷彿聽誰說過一句,周文和是被家裡逼到譙郡來向林家下禮的,林莠家已經搬到郡上,前段時間還到家裡拜訪過爹。”所謂下禮,可不是娶妻的做法,而是納妾,不然就得叫三書六禮。
“看樣子很不情願,林氏女心思怕要落空吶。”
孟約:不是要,是已經落空,林莠就是在這裡遇到晉王的。
在林莠被冷冷的春雨淋溼整個人生時,晉王像從雲端投照下來的陽光,瞬間便將她拉出泥濘寒冷的深淵,並從此照亮她的人生。從這一刻開始,林莠便死心塌地地跟在晉王身後,追隨他,愛慕他,甚至願意為他生,為他死。
以上這段,出自《三醮》原文,可能文字上有所出入,但意思絕對是一樣一樣的。孟約之所以能記得,是因為她一直覺得這段描寫是非常典型的文青式矯情。
“下雨了?”原著力量可真強大,原本大好的豔陽天吶。
“看來雨不小,年年,我們先去樓裡避一避雨。”順便讓小甜甜看個全場。
寫戲的人,正該多看看世情百態,免得落筆無物。
這是屬於他的解風情。
#孟約:但是,臣妾get不到啊#
第二五四章 姑娘,風雨無情
街上忽降大雨,因春日天光好而出門的行人,紛紛就近進入茶樓酒戲院亭臺中避雨。在譙郡,在些事,其實讓孟約挺沒成就感的,也許是亳州這座城本身就不南京這麼文藝,大家坐一塊基本是不討論她期待大家討論的那些問題的。
最多討論一下“人性本善,惡從何來,如果人性本惡,善從何起”這個“性善”還是“性惡”的千古議題。至於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