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禮部尚書、永寧懿公王去世。王性情寬和大方,自己的奉養卻很薄。依照唐代制度,三品以上大臣均可立家廟祭祀三代祖先,王致身顯貴已有很長時間,只在內室舉行祭祀事。被有關司法官署彈劾,太宗不予過問,只是命令有關官署為之立家廟以羞愧他。
'4'二月,庚辰,以光祿大夫尉遲敬德為州都督。
'4'二月,庚辰(初七),任命光祿大夫尉遲敬德為廊州都督。
上嘗謂敬德曰:“人或言卿反,何也?”對曰:“臣反是實!臣從陛下征伐四方,身經百戰,今之存者,皆鋒鏑之餘也。天下已定,乃更疑臣反乎!”因解衣投地,出其瘢痍。上為之流涕,曰:“卿復服,朕不疑卿,故語卿,何更恨邪!”
太宗曾對尉遲敬德說:“有人說你要謀反,為什麼?”尉遲敬德回答說:“我謀反是實!我跟隨陛下征伐四方,身經百戰,如今身上留下的都是刀鋒箭頭的痕跡。現在天下已經安定,便開始懷疑我要謀反嗎?”因而脫下衣服置之地上,展示身上的瘡疤。太宗見此流下眼淚,說:“你尉遲穿上衣服,朕絲毫不懷疑你,所以才跟你這麼說,何必這麼惱怒呢?”
上又嘗謂敬德曰:“朕欲以女妻卿,何如?”敬德叩頭謝曰:“臣妻雖鄙陋,相與共貧賤久矣。臣雖不學,聞古人富不易妻,此非臣所願也。”上乃止。
太宗又曾對尉遲敬德說:“朕想要將女兒許配給你,怎麼樣?”尉遲敬德叩頭辭謝說:“我的妻子雖然微賤,但與我同甘共苦好多年。我雖然才疏學淺,聽說過古人富貴了不換妻子,此並非我的本願。”太宗只好作罷。
'5'戊戌,尚書奏:“近世掖庭之選,或微賤之族,禮訓蔑聞;或刑戮之家,憂怨所積。請自今,後宮及東宮內職有闕,皆選良家有才行者充,以禮聘納;其沒官口及素微賤之人,皆不得補用。”上從之。
'5'戊戌(二十五日),尚書省奏稱:“近來掖庭女官的選拔,有的出身微賤,不知道禮儀訓教;有的是受刑遭戮之家,因獲罪而沒入宮中,心中鬱積憂怨。請求自今日起,後宮及東官的女宮有空缺,都應選擇有才行的良家女子充任,以禮聘納;那些沒入官府以及出身微賤的人,都不能再補充錄用。”太宗同意。
'6'上既詔宗室群臣襲封刺史,左庶子于志寧以為古今事殊,恐非久安之道,上疏爭之。侍御史馬周亦上疏,以為:“堯、舜之父,猶有朱、均之子。儻有孩童嗣職,萬一驕愚,兆庶被其殃而國家受其敗。正欲絕之也,則子文之治猶在;正欲留之也,而欒之惡已彰。與其毒害於見存之百姓,則寧使割恩於已亡之一臣,明矣。然則向所謂愛之者,乃適所以傷之也。臣謂宜賦以茅土,疇其戶邑,必有材行,隨器授官,使其人得奉大恩而子孫終其福祿。”
'6'太宗已下詔今宗室貴族大臣的子孫襲封刺史,左庶子于志寧認為古今事理不同,恐怕不是長治久安之策,上疏諫諍。侍御史馬周也上奏疏認為:“堯、舜這樣的父親,還有丹朱、商均那樣的兒子。倘若讓未成年的兒子承襲父職,萬一驕橫愚鈍,百姓們遭殃國家也因此受到損失。如果想取消他的襲職,則其先人功勞尚在;如欲保留襲封事,則他的罪惡已昭彰於世。與其毒害芸芸眾生,毋寧割捨皇恩於已經死去的一個大臣,這是很明顯的道理。這樣看來一向稱之為愛護他們的作法,其實正是害他們。我認為只應該賜給他們食邑封戶,如果真有才能,則量才授予官職,使他們得以尊奉皇恩而子子孫孫享受福祿。”
會司空、趙州刺史長孫無忌等皆不願之國,上表固讓,稱:“承恩以來,形影相弔,若履春冰;宗族憂虞,如置湯火。緬惟三代封建,蓋由力不能制,因而利之,禮樂節文,多非己出。兩漢罷侯置守,蠲除曩弊,深協事宜。今因臣等,復有變更,恐紊聖朝綱紀;且後世愚幼不肖之嗣,或抵冒邦憲,自取誅夷,更因延世之賞,致成剿絕之禍,良可哀愍。願停渙汗之旨,賜其性命之恩。”無忌又因子婦長樂公主固請於上,且言“臣披荊棘事陛下,今海內寧一,柰何棄之外州,與遷徙何異!”上曰:“割地以封功臣,古今通義,意欲公之後嗣,輔朕子孫,共傳永久;而公等乃復發言怨望,朕豈強公等以茅土邪!”庚子,詔停世封刺史。
適逢司空趙州刺史長孫無忌等人均不願意去就外職,上表執意辭讓,稱:“稟承皇恩以來,形影相弔,如履薄冰;宗族的人憂心忡忡,如同置身湯火之中。追溯夏、商、週三代封邦建土,是由於力量不能制衡諸侯,便施利於他們,禮樂作為節制修飾,多非出自王朝。兩漢罷除侯國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