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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部分

衣服你一件我一件好不好?你喜歡不喜歡?”

……一起玩,一起上學。

他的身體越來越好,長得越來越漂亮……從前他說我漂亮,可他卻不知道,他才是世間最耀眼的那顆寶石。

可是,他漸漸從兒童成長為一個孩子,心智漸漸增長,兩年之後,他到了八歲,對我漸漸失去了那種天真單純的喜愛和熱情。

不再把我當做一個漂亮的娃娃,他開始認識到我也是個人……他的那種對待玩具般的佔有慾消退下去,開始把我當做朋友,更是把我父親當做必不可少的親人。

把我當做朋友,可是……我不是他唯一的朋友,他有很多朋友,很多玩伴。

我不是最能和他一起談論的人,也不是最能和他一起打遊戲的人,更不是有能力和他互相請客玩耍的人。

所以,我這個朋友,變成了似乎很不必要的一件東西。

而我,沒有朋友。

因為我要跟在他身邊照顧他,所以,沒人能陪伴我;而現在,他有了他的更多樂趣,他也不需要我的陪伴。

於是,他成了我的唯一,而我,卻不是他的唯一。

無數次,他燦爛地笑著把書包丟給我,笑著叫我先回去,他要和朋友去玩。

無數次,他帶著或興奮或滿足或意猶未盡的表情回來了,告訴我他很開心。

我,只能是個聽眾,偶爾做個配角,僅此而已。

極刑之忽視

小怪物越來越大,身體莫名地越來越好。

繼承了他父親的高挑身形與俊美臉蛋,尚在少年期的方明明精緻美麗而且張揚,有著讓人一見難忘的張揚狡黠笑容與聰慧高傲的眼神……

怎麼形容呢?大約就像是一隻剛剛要成年的,還不懂如何掩飾驕傲張揚的雄孔雀,無時無刻不恣意地展示著自己的無限華麗,自信自傲的神態與生俱來絕無造作,不會讓人生厭,只會讓人喜愛羨慕。

這個傢伙,驕傲得恰到好處、自信得恰到好處、可愛得……更是恰到好處。

他依舊是那麼灑脫和愛撒嬌,他高高大大地站在廚房門口趴著門框不斷眨眼睛撅嘴,不過就是為了讓我父親為他多做一隻烤布丁———是啊,他最愛的點心就是塗上奶油的麵包和烤布丁,從小到大從來沒有改變過。

他也依舊喜歡我,可那種喜歡卻並不像他對食物和對方錦弦那樣的堅定不移,他越來越大,接觸的人和事物越來越多,他的世界越來越精彩,我不止是一個可有可無的人,還是一個常常被他遺忘的人。

“嘿!林泉你厲害啊,又是全年級第一名!”方明明一手抱著籃球,帶著渾身熱汗,親親熱熱地來到成績佈告欄,一隻胳膊掛在我的脖子上。

“你要是專心一點,就不會只是前三十名了。”我笑著捏住他的臉——面板上帶著汗,滑溜溜的感覺真好———當然,和他在一起睡了不少次,我知道他身上也是很滑,健康的氣息讓人陶醉。

“算了吧!我才不想當書呆子!”他哈哈大笑,然後突然發現新大陸一樣地踮起腳尖來,詫異地驚叫:“哎呀林泉!你這個壞蛋!你怎麼突然就比我高了?!!”

“不是我突然長高,只是你一年多都沒留意了。”我竭力平靜地笑著。

“不行不行!”他認真地皺眉,放下籃球,一手按住我的頭頂,一手按住我的背,拼命地壓,咬牙切齒:“你快給我縮回去!快點快點!!你怎麼可以比我高?快點變矮變矮!”

我奮起反擊———伸出手……對準他的腰……撓癢癢!

他大笑著跑開了,我追上去按著他繼續撓,一個追一個跑,真是無限的快樂時光;然而不一會兒之後,他跑遠了,我心想這個睚眥必報的傢伙肯定還會追回來的,就在佈告欄前面等著。

結果等了很久,他都沒有來,我堅持等著,一直到天黑;到了天黑,我又想:如果我這麼晚了還沒有回去,他一定會來找我吧?他會擔心我吧?

可是,一直到月亮出來,他還是沒有來。

我踏著月色回去,隔著內院的歐式鐵門,我看到方明明正和方錦弦在打坦克遊戲,這個遊戲歷來是方家父子的最愛,父子兩個有說有笑戰況激烈,時不時可以聽到方明明的焦急的咋呼聲與方錦弦沉著的指揮,打了一關又一關,快樂得不得了。

我靜靜站在爬滿爬山虎的鐵門角落看著他們,一直到他們的戰局結束,方明明因為一個失誤而斷送了他們的前程,捶胸頓足。

“老爺,少爺,喝果汁了。”我父親